2021 – 05 – 21 QT 出埃及記 20:1~17

出埃及記 20:1~17
20:1  神吩咐這一切的話說:
20:2 「我是耶和華─你的 神,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
20:3 「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
20:4 「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做甚麼形像彷彿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
20:5 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因為我耶和華─你的 神是忌邪的 神。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
20:6 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
20:7 「不可妄稱耶和華─你 神的名;因為妄稱耶和華名的,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
20:8 「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
20:9 六日要勞碌做你一切的工,
20:10 但第七日是向耶和華─你 神當守的安息日。這一日你和你的兒女、僕婢、牲畜,並你城裏寄居的客旅,無論何工都不可做;
20:11 因為六日之內,耶和華造天、地、海,和其中的萬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華賜福與安息日,定為聖日。
20:12 「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 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
20:13 「不可殺人。
20:14 「不可姦淫。
20:15 「不可偷盜。
20:16 「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
20:17 「不可貪戀人的房屋;也不可貪戀人的妻子、僕婢、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

 

 

1. 經文誦讀

 

2. 今天默想經文
出 20:3 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
20:6 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
20:7 不可妄稱耶和華─你 神的名;因為妄稱耶和華名的,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

 

3. 分享默想經文
(1)摩西上山領受神所賜的話語,神將十誡寫在二塊石版上,交給他傳予百姓,作為立約的內容與憑據。賴建國牧師:「十誡的原文(ăśeret haddəbārîm)直譯是「十言」或「十句話」(出34:28)。由於「十言」中大部分是禁令,中譯均作「十誡」。十誡是律法(tôrâ),原意是「指引」,是遵行神話語的指示,得蒙賜福的秘訣。十誡是聖經倫理的總綱,基於神的聖潔本性,賜福的美意。十誡命令的對象均用「你」,是指立約群體中的每一個人。強調個人遵行律法,對於整個群體守約的重要性。十誡至少有以下幾個特性:(1)普世性(Universality)與個別性(Particularity),(2)簡潔性(Simplicity)與複雜性(Complexity),(3)必需教導與解釋,(4)積極(命令)與消極(禁止)方面,(5)建立道德倫理生活,(6)影響教會敬拜禮儀。」

也有許多學者喜歡把十誡分為前四誡是講「愛神」,與後六誡講到:「愛人」二大部份,就是先講「與神的關係」,再講「與人的關係」。十誡的精神,其實就是「神的愛」,但是表現出來的,對罪人的老我而言,感覺上好像都是「律法」或「禁令」,這是因為當人裏面沒有神的愛,沒有聖靈的力量的時候,十誡對我們而言就是窒礙難行的律法。但是一個領受充滿了神的愛的人,成為愛與祝福的導管,十誡就變成了最基本的態度,甚至我們可以像馬利亞打破香膏一樣,愛到可以忘我、捨己與顛狂。所以你也可以說是「十誡」,但更好的說法是「神的情書」。立約,就是神渴望在祂旨意的條件之下,向人流露祂完全的愛!

(2)第一誡是十誡的根基,強調與我們立約的對象,是創造宇宙萬有與人類的「獨一真神」,所以我們只能單單敬拜祂。既是「獨一真神」,就有絕對的「排他性」,與「絕對性」。排他性是我們不能有別的神,包括「老我」這個最大的偶像;絕對性是強調我們必須學習認識、相信、順服獨一真神,與神立約,否則我們就會與神隔絕,與神無分。認識、相信、順服神,是立約的基礎,神不勉強人與祂立約,但是在約外之民,就沒有基督、沒有屬靈的生命,也沒有永生。什麼是敬拜獨一真神?不是指整天彈琴唱詩跳舞,而是指「專心聽從神說所的一切話」,包括接下來所有的誡命。

前四誡講到與神的關係,包括:敬拜獨一真神、不可拜偶像、不可妄稱神的名、當守安息日。其中不可妄稱神的名,因為我們應當「敬畏神」、尊耶和華的名為聖。不論在思想和言語上,都當存著最大的敬意,以防濫用神的聖名,包括濫用神的名字起誓,詛咒人。而且不只是不可誤用神的名,更要正確使用神的名,例如:求告、頌讚、見證、宣揚等。第四誡「當記念安息日」,賴建國牧師:「講到敬拜的時間。這是第一條積極的命令,而非禁令,且是最長的一條誡命。當「記念」安息日,在申5:12~15是當「守」安息日,且理由不同。出埃及記 是記念神的創造,申命記是記念神的救贖,且要遵守安息日作為節期的規定。希伯來文yôm haššabbāt「安息日」,意思是每七天有一天是歸給耶和華的聖日。在這一天,人要休息,甚麼工都不可做(出 16:25)。安息日出自神的定規,祂用六日造完天地之後,就歇息了,並定這日為聖日(創2:3)。安息日最主要的意義,就是承認耶和華是時間的主宰。雖然祂是整個歷史的主,但是祂特別指定一個時間,要人分別為聖,單單歸給祂,讓這一日成為時間的聖所。正如祂是全地的主,把人安置在伊甸園,並要人建造會幕及聖殿,作為空間的聖所,教人敬拜祂。」

我們在QT過程中也分享許多次了,今天新約教會把安息日改成主日,紀念主,初代教會為此爭吵了幾十年,保羅作個總結:羅14章「有人看這日比那日強;有人看日日都是一樣。只是各人心裏要意見堅定……,無論是吃肉是喝酒,是甚麼別的事,叫弟兄跌倒,一概不做才好。」紀念安息日最重要的目的,是七天之中當有一天,停止自己的勞苦,專心領受神的愛,從神得著愛與力量,然後才能把愛與生命分享出去,愛神愛人。」結果初代教會為了那一天不斷彼此控告定罪,把安息日的意義都給抹殺了。甚至宗教人士變本加厲,把安息日變成一套嚴格的宗教律法,卻無視於裏面早已沒有愛神愛人的心,所以耶穌責備他們:「人子才是安息日的主…,安息日是為了人設立的,人不是為安息日設立的。」人比日子更重要。所以我們今天不是「死守那一天來進行宗教活動儀式」這種嚴苛的宗教律法,更重要的是在我們平常的日子裏面,記得停下外面的工作、與裏面愁煩的心,好好領受神的話語、神的愛,重新得力,把愛與真理分享出去,活出基督的生命,這樣的守安息日,才有意義。

(3)後六誡則是論及我們與人之間的關係。愛神與愛人是分不開的,信仰必須實踐在我們日常生活與關係的各個層面,影響人的生活圈,包括家庭、職場及社交。信仰在家庭中傳承,在教養孩童中落實。賴建國牧師:「
第五誡當孝敬父母,原意是當「敬重」父母。動詞 kabbēd(強力式)多用於「尊崇、榮耀上帝」,叫人以對神那樣敬重的態度來孝敬父母。父母是神在各人家中所設立的代表,兒女孝敬父母,以此學習尊崇神。申命記闡釋十誡,在論到第五誡時,依序講到法官、君王、祭司、及先知(申13~18章),他們都是神在地上的代表,因著他們(先知)傳講、(祭司)教導、(君王)執行、及(法官)捍衛神的話語,而顯明其權威,這與父母在家中的權威地位相同……。

第六誡講到生命的神聖,禁止在神所設定的界限(例如,戰爭或執行死刑)之外,奪取人的性命。「不可殺人」(lō’ tirṣāḥ),希臘文七十士譯本譯為 phoneuō「謀殺」,新約講到十誡時,亦用同樣的希臘文(羅十三9)。因為人都是按照神的形像所造(創一26),任何人剝奪他人生命,都是破壞了神的形像(創九5-6)。尊重生命不僅消極的不去殘害生命,更要積極增進人類生命與生活的質量,扶助老弱病殘。

第七誡「不可姦淫」,講到婚姻的神聖。婚姻是神設立的第一個社會制度(創二24),從一開始就是一男一女,一夫一妻,一生一世(創二18-25)。離婚再娶或是婚外情,都是破壞了婚姻的「約」(瑪二14)。人對配偶不貞,也象徵違背了對神委身的「約」,都被視為「大罪」。不僅不可破壞婚姻,更當竭力捍衛,增進婚姻的素質。

第八誡,「不可偷盜」(lō’ tignōb),論財產權的神聖。任何形式的不當佔有:偷竊、詐欺、搶劫、販奴、蓄奴等(出二十一16),均當禁止。偷盜造成財物損失,破壞人際信任,為害社會治安,危及國家安全,更得罪上帝。今日更當尊重智慧(知識?)財產權。

第九誡,「不可作假見證陷害鄰舍」,講到名譽的神聖。尤其在法庭上,假證供可以置人於死,對神和社會都是嚴重的罪。因此一般國家都訂有法律,懲罰作偽證及誣告的罪。名譽是人的第二生命,許多人甚至把名譽看得比生命更重要,不惜以死來證明清白。不論私下或公然的毀謗,有意造謠還是無心傳播,都是對個人名譽的極大破壞,即使後來獲得澄清,也很難醫治已然受創的心。

第十誡,「不可貪婪」(lō’taḥmōd),論動機的神聖。第六誡到第九誡是講外表的行為,而第十誡則講到內心的動機。顯示神重視人的心靈和思想,更為新約耶穌的登山寶訓作了預備,叫人思想更深的動機,更高的標準。「貪婪」原意是羨慕、渴望、喜愛,也用來指不當的垂涎、貪圖。第十誡所禁止的,正是這種不當的慾念,不論是貪愛別人的妻子(不尊重婚姻的神聖),貪愛別人的房屋,貪愛別人的僕婢、牛驢和他一切所有的(不尊重財產的神聖)。除了這些以外,聖經講到貪愛的對象,還包括土地、金銀、偶像等。要避免貪婪,應當常存感恩的心,享受在主裡面的安全感。勿為明日憂慮,當對生命有正確的優先次序。欣賞並敬佩別人的成功,樂意與人分享,不求回報,學習施比受更有福。」

 

4. 今天的回應
今天默想的領受,我過去讀十誡,覺得又苦又難,好像是種種無形的枷鎖。但是今天更加明白,十誡應當更像是神的情書,神對我們的愛。我過去覺得十誡就是神規定我要做這個那個,或是不能做這個那個。但是今天更加體會,神是渴望把祂的生命分享給我們,第一步就是我們必須專心愛祂,禁止以別的偶像、人、事物來取代獨一真神。第二步就是在每週、每日的時間之中,停止倚靠自己,先來到神的面前支取、領受我們所需要的話語、力量與愛人的心,這才是安息日的意義。接下來我們領受了神的生命、愛與力量,才有能力去愛人如己,成為祝福的導管。次序一錯,專靠自己,或是生命中充滿許多的偶像佔據我們的心,又加上專靠自己不去親近神,我們當然活不出愛神愛人的生命,會覺得十誡根本行不通,反成為我們的捆綁。有愛就不難,但要記得先去神面前領受神的愛,才能成為祝福的導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