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 04 – 01 QT 馬太福音 27:27~44

馬太福音 27:27~44
27:27 巡撫的兵就把耶穌帶進衙門,叫全營的兵都聚集在他那裏。
27:28 他們給他脫了衣服,穿上一件朱紅色袍子,
27:29 用荊棘編做冠冕,戴在他頭上,拿一根葦子放在他右手裏,跪在他面前,戲弄他,說:「恭喜,猶太人的王啊!」
27:30 又吐唾沫在他臉上,拿葦子打他的頭。
27:31 戲弄完了,就給他脫了袍子,仍穿上他自己的衣服,帶他出去,要釘十字架。
27:32 他們出來的時候,遇見一個古利奈人,名叫西門,就勉強他同去,好背著耶穌的十字架。
27:33 到了一個地方名叫各各他,意思就是「髑髏地」。
27:34 兵丁拿苦膽調和的酒給耶穌喝。他嘗了,就不肯喝。
27:35 他們既將他釘在十字架上,就拈鬮分他的衣服,
27:36 又坐在那裏看守他。
27:37 在他頭以上安一個牌子,寫著他的罪狀,說:「這是猶太人的王耶穌。」
27:38 當時,有兩個強盜和他同釘十字架,一個在右邊,一個在左邊。
27:39 從那裏經過的人譏誚他,搖著頭,說:
27:40 「你這拆毀聖殿、三日又建造起來的,可以救自己吧!你如果是 神的兒子,就從十字架上下來吧!」
27:41 祭司長和文士並長老也是這樣戲弄他,說:
27:42 「他救了別人,不能救自己。他是以色列的王,現在可以從十字架上下來,我們就信他。
27:43 他倚靠 神, 神若喜悅他,現在可以救他;因為他曾說:『我是 神的兒子。』」
27:44 那和他同釘的強盜也是這樣地譏誚他。

 

 

1. 經文誦讀

 

2. 今天默想經文
太 27:37 在他頭以上安一個牌子,寫著他的罪狀,說:這是猶太人的王耶穌。
27:40 你這拆毀聖殿、三日又建造起來的,可以救自己吧!你如果是 神的兒子,就從十字架上下來吧!

 

3. 分享默想經文
(1)v27~30馬太福音 詳細記載了耶穌在釘十字架之前,受到羅馬兵丁的羞辱,包括:一、脫了衣服,穿上朱紅色袍子;二、用荊棘編做冠冕,戴在他頭上;三、拿一根葦子放在他右手裏,跪在他面前,戲弄他,說:「恭喜,猶太人的王啊!」;四、又吐唾沫在他臉上;五、拿葦子打他的頭。當然換作我們,可能一點點羞辱都會叫我們受不了,就像有人說我們一句,傷了我們的面子,我們可能就對記仇一輩子。但是對耶穌而言,祂最痛苦的,並不是「羞辱」或是「身體上的疼痛」,而是「天父暫時的棄絕」。

v31~33羅馬人要釘犯人十字架,還規定犯人必須先背起木頭的十字架走到刑場。這裏顯然耶穌已經力不能支,所以臨時找了一個古利奈人西門,「勉強」他幫耶穌背十字架。「勉強」通常指用威嚇的手段強迫人服勞役,求主幫助我們今天所有想要跟隨基督的「門徒」,不是出於「勉強」,而是「甘心樂意」地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來跟從主。

v34 「兵丁拿苦膽調和的酒給耶穌喝。他嘗了,就不肯喝。」這裏「酒」的原文應該是「醋」,它類似麻醉劑,可幫助人減輕痛苦的感覺。一般解經學者認為耶穌甘心親身擔當十字架的苦難,拒絕接受任何從人來的幫助和安慰。

(2)v35「將祂釘在十字架上,就拈鬮分祂的衣服。」這節經文應驗了詩22:18的豫言:「他們分我的外衣,為我的裏衣拈鬮。」

v37「在他頭以上安一個牌子,寫著他的罪狀,說:這是猶太人的王耶穌。」我們昨天分享過了,最後彼拉多定耶穌的罪名是他自稱是「猶太人的王」。但其實彼拉多與猶太人很清楚的知道,耶穌並沒有真正的發動任何革命戰爭,因為耶穌口中「猶太人的王」,指著不是政權,而是「屬靈的國度」,特別是每一個人「生命中的主權」,耶穌是每一個人生命中的王。

v38「當時,有兩個強盜,和祂同釘十字架,一個在右邊一個在左邊。」這節經文應驗了賽53:12的預言:「所以,我要使他與位大的同分,與強盛的均分擄物。因為他將命傾倒,以致於死;他也被列在罪犯之中。他卻擔當多人的罪,又為罪犯代求。」

(3)v41~43 包括祭司長、文士、長老們與經過的群眾,都在嘲笑耶穌:「…他倚靠 神,神若喜悅他,現在可以救他;因為他曾說:『我是 神的兒子。』」他們嘲笑耶穌的話:「你若是神的兒子…」,也曾經是撒但試探耶穌的話。魔鬼的試探是:「你若是神的兒子,可以把石頭變成餅…,可以從殿頂上跳下去…。」猶太人的嘲笑是:「你若是神的兒子…,可以從十字架上下來…,神若喜悅祢,現在可以救祢…。」這樣的說法看法,非常符合人性。就像今天有些基督徒認為:「我是神的兒女…,所以我比起別人擁有更多的『特權』,特別是想要什麼有什麼…。」或是世人也這樣認為:「你不是神的兒女嗎?難道神沒有幫助你嗎?…」

耶穌是神的兒子,而且比我們世上任何一個人還要更是。但是他表現出「神的兒子」的方式,並不是把石頭變成餅、不是從殿頂上跳下去、不是故意試探神、不是從十字架上下來…,而是「甘心順服天父的旨意,且死在十字架上。」耶穌是神的兒子,祂的確有「特權」,可以變石頭成餅、可以從殿頂跳下去、可以從十字架上下來…,但是耶穌放棄了這些特權,而選擇了另一種特權,就是「甘心順服」,來證明祂是神的兒子。是誰把耶穌放在十字架上的?其實就是天父!耶穌的確可以下來,但是祂放棄了這項特權。耶穌為我們作了榜樣,成為神的兒子,最重要的不是「高人一等」,而是「甘心順服神的旨意」:「祂本有上帝的形像,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所以,神將他升為至高,又賜給他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無不口稱『耶穌基督為主』,使榮耀歸與父神。」(腓2:6~11)

4. 今天的回應
我曾經用「你若是神的兒子」為題講了一篇道,就是講到耶穌是用「順服至死」來證明祂是神的兒子,拒絕了魔鬼的引誘,也拒絕了世人的嘲笑。或許對世人而言,耶穌是無能的、軟弱的、失敗的,但是對天父而言,耶穌「成了」!完成了天父的旨意,將來天父要把耶穌「升為至高」,到時候「萬膝必向我跪拜;萬口必向我承認。」(羅14:11)其實我過去也經常被魔鬼試探,也活在世人的眼光之中,以為我是「神的兒子」,應該功成名就,應該出類拔萃,應該在世上高人一等,這才是榮耀主名。卻從來沒想過,耶穌的榜樣並不是用世上的成就,而是用「甘心順服至死」來證明自己是神的兒子。今天默想這段經文,求主也幫助我效法耶穌:用「甘心順服、背起十架」,來證明我們真是「神的兒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