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 09 – 21 QT 耶利米書 34:8~22

耶利米書 34:8~22
34:8 西底家王與耶路撒冷的眾民立約,要向他們宣告自由,叫各人任他希伯來的僕人和婢女自由出去,誰也不可使他的一個猶大弟兄作奴僕。(此後,有耶和華的話臨到耶利米。)
34:10 所有立約的首領和眾民就任他的僕人婢女自由出去,誰也不再叫他們作奴僕。大家都順從,將他們釋放了;
34:11 後來卻又反悔,叫所任去自由的僕人婢女回來,勉強他們仍為僕婢。
34:12 因此耶和華的話臨到耶利米說:
34:13 「耶和華─以色列的 神如此說:我將你們的列祖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的時候,與他們立約說:
34:14 『你的一個希伯來弟兄若賣給你,服事你六年,到第七年你們各人就要任他自由出去。』只是你們列祖不聽從我,也不側耳而聽。
34:15 如今你們回轉,行我眼中看為正的事,各人向鄰舍宣告自由,並且在稱為我名下的殿中、在我面前立約。
34:16 你們卻又反悔,褻瀆我的名,各人叫所任去隨意自由的僕人婢女回來,勉強他們仍為僕婢。
34:17 所以耶和華如此說:你們沒有聽從我,各人向弟兄鄰舍宣告自由。看哪!我向你們宣告一樣自由,就是使你們自由於刀劍、饑荒、瘟疫之下,並且使你們在天下萬國中拋來拋去。這是耶和華說的。
34:18 猶大的首領、耶路撒冷的首領、太監、祭司,和國中的眾民曾將牛犢劈開,分成兩半,從其中經過,在我面前立約。後來又違背我的約,不遵行這約上的話。
34:20 我必將他們交在仇敵和尋索其命的人手中;他們的屍首必給空中的飛鳥和地上的野獸作食物。
34:21 並且我必將猶大王西底家和他的首領交在他們仇敵和尋索其命的人,與那暫離你們而去巴比倫王軍隊的手中。
34:22 耶和華說:我必吩咐他們回到這城,攻打這城,將城攻取,用火焚燒。我也要使猶大的城邑變為荒場,無人居住。」

 

 

1. 經文誦讀

 

2. 今天默想經文
耶 34:15 如今你們回轉,行我眼中看為正的事,各人向鄰舍宣告自由,並且在稱為我名下的殿中、在我面前立約。
34:17 所以耶和華如此說:你們沒有聽從我,各人向弟兄鄰舍宣告自由。看哪!我向你們宣告一樣自由,就是使你們自由於刀劍、饑荒、瘟疫之下,並且使你們在天下萬國中拋來拋去。這是耶和華說的。

 

3. 分享默想經文
(1)v22「所以,這就算為他的義。」神稱亞伯拉罕為義,意思簡單說就是亞伯拉罕本身沒有義,也永遠達不到義的標準,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神的榮耀。但是神將神的義主動加給亞伯拉罕,稱他為義人,不是因為亞伯拉罕的行為標準能夠達到上帝的要求,而是因為亞伯拉罕相信神,單單如此而已,神就把義袍加在他身上,稱他為義。難道說行為不重要嗎?剛好相反,因為罪人絕對無法單靠自己的好行為稱義,卻能夠在「因信稱義」的條件上,領受聖靈的內住與能力,透過「萬事互相效力」,與「聖靈的熬煉塑造」,才能從心裏面徹底改變,脫去老我舊人,穿上新造生命。

v18~22聖經向我們見證了亞伯拉罕相信神,他的信心,是真正經得起考驗的信心。耶穌曾對多馬說過:「你因看見了我才信;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約20:29)因為看見才相信的,根本不需要信心,唯有在還沒看見就相信的,這才是真正的信心:「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是未見之事的確據。」(來11:1)但是亞伯拉罕的信心,不但是還沒有看見,甚至是當現實環境與神的話語完全抵觸敵對的時候,亞伯拉罕仍然能夠相信。不但相信,而且他的信心可以持續25年,就是當上帝應許要給他孩子,直到他生出以撒,這中間竟隔了有25年的時間。這麼久的等待,直到亞伯拉罕與撒拉身體老邁,如同已死,神才開始行了一個不可能的神蹟。v20「並且仰望 神的應許,總沒有因不信心裏起疑惑,反倒因信心裏得堅固,將榮耀歸給 神。」聖經見證了亞伯拉罕的信心,並沒有因為時間的耽延而懷疑不信,反倒持守到底,他的信心榮耀了天父。當然除了生兒子需要這麼大的信心,後面還有一個更大的考驗,就是上帝要亞伯拉罕把兒子給殺了,亞伯拉罕並沒有拒絕或拖延,仍然因為「信靠神的話」,而順服到底。

(2)亞伯拉罕的信心,是超越人情常理的信心,是勝過環境與死亡的信心,是經得起考驗的信心。亞伯拉罕是「信心之父」,也應當成為我們所有信主之人的榜樣:v23~24 「算為他義」的這句話不是單為他寫的,也是為我們將來得算為義之人寫的。」意思是我們所有後來信主的基督徒,都應當效法亞伯拉罕的信心,因信稱義,因信以致於信。今天基督徒追求「速食文化」,什麼都要快!快速致富、快速增長,禱告完就想立刻看到答案,無法等候,無法忍耐,動不動就軟弱犯罪跌倒。我們默想亞伯拉罕的生平,實在需要從亞伯拉罕的信心學習功課

V24~25「就是我們這信 神使我們的主耶穌從死裏復活的人。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我們效法亞伯拉罕因信稱義,亞伯拉罕是相信上帝對他說的一切話,那麼我們相信什麼?上帝又對我們說了什麼?這裏的經文解釋,我們要信的就是「耶穌為我們的罪被釘十字架,三天後從死裏復活,如今藉由聖靈住在我們心裏。」這就是我們因信稱義最主要的內容。上帝考驗亞伯拉罕獻上以撒,正預表了上帝為了世人的罪獻上耶穌成為代罪羔羊。以撒後來沒有被殺獻祭,因為上帝攔阻了,但上帝卻沒有攔阻耶穌的死亡,這才成就了我們的救恩!我們透過接受耶穌得著一切生命靈魂的好處,更重要的不是當作「理所當然」,而是我們願意回應神的大愛,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主為我死,我應當獻上一切,為主而活!

 

4. 今天的回應
近日連續QT默想亞伯拉罕信之心父,因信稱義的榜樣,才發現我們過去自以為是的信心,竟是如此的膚淺與幼稚。我們基督徒總是在追求「看到才願意相信」」,這根本不是信心。甚至當環境遲延,或是剛好事與願違的時候,我們不但不信,還經常抱怨犯罪。亞伯拉罕信神,第一個是信心可以勝過環境的艱難,就好像迦勒與約書亞的信心一樣;第二個他的信心可以犧牲最愛兒子的生命,忠心至死,這更是信心的極致,如同耶穌願意順服上十字架上一樣。我們何等慚愧,信主多年,信心還是嬰孩,求主憐憫,在萬事互相效力中經得起環境的考驗,結出聖靈信心的果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