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 08 – 12 QT 羅馬書 9:1~13

羅馬書 9:1~13
9:1 我在基督裏說真話,並不謊言,有我良心被聖靈感動,給我作見證:
9:2 我是大有憂愁,心裏時常傷痛;
9:3 為我弟兄,我骨肉之親,就是自己被咒詛,與基督分離,我也願意。
9:4 他們是以色列人;那兒子的名分、榮耀、諸約、律法、禮儀、應許都是他們的。
9:5 列祖就是他們的祖宗;按肉體說,基督也是從他們出來的。他是在萬有之上,永遠可稱頌的 神。阿們!
9:6 這不是說 神的話落了空。因為從以色列生的不都是以色列人,
9:7 也不因為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就都作他的兒女;惟獨「從以撒生的才要稱為你的後裔。」
9:8 這就是說,肉身所生的兒女不是 神的兒女,惟獨那應許的兒女才算是後裔。
9:9 因為所應許的話是這樣說:「到明年這時候我要來,撒拉必生一個兒子。」
9:10 不但如此,還有利百加,既從一個人,就是從我們的祖宗以撒懷了孕,
9:11 (雙子還沒有生下來,善惡還沒有做出來,只因要顯明 神揀選人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為,乃在乎召人的主。)
9:12  神就對利百加說:「將來,大的要服事小的。」
9:13 正如經上所記:雅各是我所愛的;以掃是我所惡的。

 

 

1. 經文誦讀

 

2. 今天默想經文
羅 9:7 也不因為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就都作他的兒女;惟獨「從以撒生的才要稱為你的後裔。」
9:8 這就是說,肉身所生的兒女不是 神的兒女,惟獨那應許的兒女才算是後裔。

 

3. 分享默想經文
(1)羅9章保羅接下來要說的話,因為是從聖靈的啟示而來,可能會叫人,特別是以色列人難以接受,所以他才加重語氣:「我在基督裏說真話,並不謊言,有我良心被聖靈感動,給我作見證。」(v1)這些話有關於他的同胞以色列人的啟示,說這些話,不但叫他們難以接受,同時也叫保羅的心:「大有憂愁,心裏時常傷痛。」甚至到一個地步,保羅好像摩西當年為了要拯救自己的同胞,甚至願意犧牲自己的靈魂一樣:「為我弟兄,我骨肉之親,就是自己被咒詛,與基督分離,我也願意。」(v3)保羅到底要說什麼呢?是有關於以色列人得救的問題。

v4~5首先說到以色列人「肉身的血統」,這也是經常叫以色列人特別驕傲的地方,就是他們按著肉身的血統而言,是亞伯拉罕的子孫,是正統的以色列人,也是上帝在萬國中特意揀選的子民。他們表現出驕傲不凡的地方,就是把所有的非以色列人稱作「外邦人」,是與神的約無分,在神的國之外,甚至是次等公民。v4「他們是以色列人;那兒子的名分、榮耀、諸約、律法、禮儀、應許都是他們的。」包括血統、割禮、律法、宗教禮儀、應許、榮耀…,都曾經賜給他們,是藉著神給亞伯拉罕的應許賜下的。v5「按肉體說,基督也是從他們出來的。他是在萬有之上,永遠可稱頌的 神。阿們!」甚至連神的獨生子耶穌,在肉身中都是選擇成為以色列人,在這個民族中生活,好像按肉身而言,以色列人真的是得天獨厚的一群人。但保羅接下來要說的內容,卻是跌破他們眼鏡,叫他們極難接受的話。

(2)保羅的啟示,是從聖靈而來的,就是雖然按肉體來看,以色列人在肉身上是神的子民;但是按屬靈來看,卻不是這樣,真正神的子民(真以色列人),是指在聖靈裏重生(應許的兒女)的人,才是真正得救的人,才是真正神的兒女,而無關肉身的血統了。保羅用二個他們可以懂得的例子來說明此事,這二個例子顯而易見,卻曾是被隱藏的真理,直到聖靈啟示出來,他們才能真正明白。第一個例子是v7~9,以亞伯拉罕的兒子為例。亞伯拉罕有許多的兒子,但真正被神承認的卻只有一個,就是從撒拉所生的以撒,而且是亞伯拉罕憑著信心等候到100歲才生出來。在以撒之前,亞伯拉罕還有一個長子「以實瑪利」,卻不是神所應許而生的,而是憑著人意生的,上帝並不承認這個血統,也不揀選以實瑪利的後裔。其實除了以實瑪利,亞伯拉罕還有其他一些兒女,都不被上帝紀念與揀選,唯有以撒一族。這事是以色列人所皆知的,保羅舉此例是為要說明,上帝的揀選,不是憑著血緣,而是憑著應許,

康來昌牧師:「所有肉身生的,都不是神的兒女,因為神定意要叫這世上凡有血氣的,在祂面前一個也不能誇口,永遠也不能誇口。對,我們是神所造的,但不管是墮落前、墮落後,如果不是憑著信心,依靠上帝,連我們生的都不算。這也是《約翰福音》第一章12、13節:「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這等人不是從血氣生的,不是從情慾生的,也不是從人意生的,乃是從神生的。」一切被上帝肯定的事,必須是上帝做的、必須是靈做的,不是血氣做的、不是照律法做的、不是人意做的;一切事,必須是神做的、必須是人信神做的,才有用。所以再一次說,憑信心跟憑著聖靈,應該是一體的兩面。《加拉太書》四章28節也講到說,我們是憑著應許作神兒女。人做的、人生的、人有的,都算不得什麼;只有出自神、憑著信心的才是。因信,稱義;因信,才能成為兒女。」

(3)第二個例子,就是v10~13有關以撒的二個兒子:以掃與雅各。有人說亞伯拉罕從撒拉所生的以撒,才是純正的血統,其他兒女不是,但這個例子則叫人啞口無言,就是以撒的二個兒子都是從利百加生的,都是純正的以色列血統。但是上帝在「雙子還沒有生下來,善惡還沒有做出來」之前,就違反了以色列人習慣的傳統:看重長子的名分,要將長子獻給神。但在以掃雅各身上,上帝卻破例揀選了雅各,沒有揀選以掃。有許多人想要幫上帝找理由,說明以掃多麼不好,雅各又有多好,想要指出上帝揀選雅各是因為雅各因為比以掃好,所以更配得被揀選,但這些其實都是人在亂講。聖經已經明說了:「孩子都還沒生出來,善惡還沒有做出來」,神就已經決定了,所以不是根據於年紀,也不是因為善惡,完全都是「神的主權」:「因他對摩西說:我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恩待誰就恩待誰。」(羅9:15)

保羅舉這二個例子,主要在說明一件事,上帝揀選人,並不是按照人的行為來決定的,更不是人的出身、血統、行為、功勞…等任何條件,而是因為神的主權與旨意。在以色列人身上是如此,在萬民中也是如此,神的預定與主權,是人能夠得救的唯一條件與原因。康來昌牧師:「各位,請你注意:不是我們的行為好,被上帝揀選,是無緣無故的;你沒有什麼好,神就這樣揀選你。我常喜歡用一個字:神的揀選、預定是無緣無故的(gratuitous)。當然這是從神那邊來看,你如果要從受造物,不管任何一個理由來看,那就都違反了因信稱義,違反了神的權柄,因為還有什麼東西來控制神的揀選、神的作為、神的預定呢?除了祂自己的旨意。我們也不必去追究祂是不是霸道,神的預定是祂隱藏的旨意,我們根本不必去追究,追究你就真的要發瘋。……我們提一下『揀選』:揀選,我們一般的觀念就是選好的,上帝的揀選跟我們不一樣就在這裡:我們是選好的、在被選的東西上找到了選它的理由;可是上帝選我們不是在我們身上找到被選的理由,上帝選我們的理由是在祂自己的旨意裡面,而祂自己的旨意跟我們的行為沒有關係。……你們沒有什麼好,就被揀選,但揀選完了,給你恩典了,你就要做好事了。」

 

4. 今天的回應
根據於康牧師的解經,不是因為任何一個人的好,不管是血統、背景、出生、家世、行為、表現、成就、功德…,從人來看,沒有一個人有任何值得揀選的條件與理由。但從神來看,神揀選人,是白白的恩典,也是神旨意的主權,這方面我們沒有任何答案,也不要想找任何理由,只能單單信靠神。另外從人這一方面來講,人的責任就是完全相信,堅信到底,因信以致於信,藉著信心得著從神而來一切豐盛的恩典,包括稱義、成聖、得榮,人自己有完全的責任要相信神,要捨己,要跟隨、要順服,人一點都沒有任何藉口可以偷懶不結果子。總結就是一切都是神的恩典,我們就是憑信心領受,而不是用行為去賺取。當我們領受恩典,我們才能開始有好的行為,但還是聖靈的恩典與能力,賜給一切相信的人,我們相信、領受、順服,並要把一切榮耀單單歸給神,不歸給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