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 08 – 22 QT 羅馬書 12:15~21

羅馬書 12:15~21
12:15 與喜樂的人要同樂;與哀哭的人要同哭。
12:16 要彼此同心;不要志氣高大,倒要俯就卑微的人(人:或譯事)。不要自以為聰明。
12:17 不要以惡報惡;眾人以為美的事要留心去做。
12:18 若是能行,總要盡力與眾人和睦。
12:19 親愛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或譯:讓人發怒);因為經上記著:「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
12:20 所以,你的仇敵若餓了,就給他吃,若渴了,就給他喝;因為你這樣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
12:21 你不可為惡所勝,反要以善勝惡。

 

 

1. 經文誦讀

 

2. 今天默想經文
羅 12:16 要彼此同心;不要志氣高大,倒要俯就卑微的人(人:或譯事)。不要自以為聰明。
12:19 親愛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因為經上記著: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
12:21 你不可為惡所勝,反要以善勝惡。

 

3. 分享默想經文
(1)v15「與喜樂的人要同樂;與哀哭的人要同哭。」不要解讀成為靠人肉體感情在發揮作用,前題還是完全倚靠聖靈,不是作表面工夫。聖靈的果子就是能夠真實理解認同人的感受,不是作出來的,而是活出來的。我們在讀這些經文的時候,都是先回到神的面前,求聖靈把神的生命與愛賜給我們,然後我們才能「活出來」。v16「要彼此同心」現在教會最喜歡講合一、同心,但重點是我們每個人在跟別人同心之前,必須大家先追求「以基督的心為心」。同心絕不是為了搞事工與小組織,而是為了與神對齊、與真理對齊。先讓神來改變我們的內心,我們才能開始在外面追求同心、合一。孔子說的:「君子合而不同;君子群而不黨」,我們合群,跟人相合,但不是組小組織。所謂「不同、不黨」就是只要他是我這一邊的,我就不管是非對錯的支持他;只要他跟我不同一邊的,不管是非對錯我就反對他,這就叫黨、同。我們看見太多人性就是喜歡發展小組織與小團體,分別結黨,卻不是在真理之下,而在人意私慾之中,這些都是屬肉體的表現。

v17「不要以惡報惡;眾人以為美的事要留心去做。」康來昌牧師解釋的比較清楚:「『不要以惡報惡』是講我們不要被惡挑起了惡心。你打我一拳,我也恨惡,打你一拳;丈夫有外遇,我也去外遇,這就叫做惡。『不要以惡報惡』並不違反摩西上帝的律法:『以牙還牙』,就是說:你犯了什麼樣的錯誤,應當有恰當的處罰,但在處罰時,不帶著惡心、不帶著自義和報復的心,這叫『不要以惡報惡』。『眾人以為美的事要留心去做。』這個孔子、孟子都有講過。但,大家都說好,我們也不一定去做,要先查驗再去做。所以眾人以為美的事,我們不一定去做。『留心去做』,最重要的是合上帝的心意,當然也希望合群,但還是以合上帝的心意為主。」

(2)v18「若是能行,總要盡力與眾人和睦。」和睦的前題還是必須服在真理之下,如果違反了真理,我們甚至必須為真理打美好的仗,為義受逼迫。在不違反真理的前題之下,我們也當盡力與眾人保持和好的關係。

v19「親愛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因為經上記著: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這也是最被人誤解的經文之一。康牧師:「『寧可讓步,聽憑主怒』我們是很容易錯誤的把他解釋成甘地那種不抵抗主義,那種就隨便讓步、什麼事都不做。這路德解釋得最好:這些都不是指我們的動作要這樣,而是神要我們的心有一個依靠祂的態度。……我們知道上帝是公平的、全能的神,我們就在這信心當中,去做我們一切該做的事,而心是靠主在做的,使我們很積極,但不被得失所綑綁,對自己更沒有一個自義的態度,即使我們對別人錯,要知道我們都是罪人,是蒙了恩典我現在可以比他良善,都是恩典,不自義。對別人也沒有一個報復的態度,因為報復就是一種惡了,報復、洩憤都是被惡所勝。對傷害到我們或別人的事,我們所做的,即使是嚴厲的處置,都是希望對方好,所以是愛他的。我們是有懲治的。……也就是說,在人間的每件事上,神都會有一個最公正的處置,我們有這樣的信心,才在司法、政治,各樣的事上有信心的推動。」

v20「炭火堆在他的頭上。」有一些不同的說法,確定的由來已經不可考,在當時是流行的成語,意思是「會使他羞愧交加,有如火燒的痛苦」。v21「你不可為惡所勝,反要以善勝惡。」基督徒向人行善,我們沒有自義、報復的心,我們對人好也不是叫人家羞愧、難過。都不是為了自己,是希望他能悔改、更良善;不是懦弱、不是低姿態,我們對人好就是活出基督的精神,希望他也能悔改。也並不是說我們不制裁惡人。我們是制裁的,但我們心中沒有自義、自大、報復,反倒希望這些惡人能悔改。是愛他,是希望對他好的,這樣就不被惡所勝了,這就是以善勝惡。

 

4. 今天的回應
我覺得聖經最釋放我的,就是知道基督徒不是道貌岸然的爛好人,像佛教徒一樣四大皆空,連情緒都壓抑起來。反而我們是追求有最真實、最正確的情感,就是以基督的心為心。過去我們老我的心是自私、是邪惡、是詭詐的,必須被治死,取代的是聖靈將神話語充滿在我們的新心新靈裏面。包括我們面對不公不義,並不是說什麼都不能做,照康牧師的解經,我們可以做一切該做的動作,包括該訴訟就訴訟、該爭取權益就爭取、該申訴就申訴…。重點是我們的心,不是抱負的,不是邪惡的,不是驕傲的,不是恨人的。我們仍然靠聖靈持守愛人的心,饒恕罪人、恩待別人,但不減少我們制止罪惡,或是爭取權益的態度。但最終要把一切主權結果交給神,讓神來帶領我們!Q T聖經,讓我知道神要改變的不是我們外面成為「形式上的宗教好人」,而是「內心被真理改變有愛心與信心」,我們的愛心與信心都必須「在真理之下」,而不能犧牲真理的原則,感謝主的教導與恩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