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 07 – 30 QT 羅馬書 4:9~17

羅馬書 4:9~17
4:9 如此看來,這福是單加給那受割禮的人嗎?不也是加給那未受割禮的人嗎?因我們所說,亞伯拉罕的信,就算為他的義,
4:10 是怎麼算的呢?是在他受割禮的時候呢?是在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呢?不是在受割禮的時候,乃是在未受割禮的時候。
4:11 並且他受了割禮的記號,作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因信稱義的印證,叫他作一切未受割禮而信之人的父,使他們也算為義;
4:12 又作受割禮之人的父,就是那些不但受割禮,並且按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未受割禮而信之蹤跡去行的人。
4:13 因為 神應許亞伯拉罕和他後裔,必得承受世界,不是因律法,乃是因信而得的義。
4:14 若是屬乎律法的人才得為後嗣,信就歸於虛空,應許也就廢棄了。
4:15 因為律法是惹動忿怒的(或譯:叫人受刑的);哪裏沒有律法,那裏就沒有過犯。
4:16 所以人得為後嗣是本乎信,因此就屬乎恩,叫應許定然歸給一切後裔;不但歸給那屬乎律法的,也歸給那效法亞伯拉罕之信的。
4:17 亞伯拉罕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復活、使無變為有的 神,他在主面前作我們世人的父。如經上所記:「我已經立你作多國的父。」

 

 

1. 經文誦讀

 

2. 今天默想經文
羅 4:15 因為律法是惹動忿怒的(或譯:叫人受刑的);哪裏沒有律法,那裏就沒有過犯。
4:16 所以人得為後嗣是本乎信,因此就屬乎恩,叫應許定然歸給一切後裔;不但歸給那屬乎律法的,也歸給那效法亞伯拉罕之信的。
4:17 亞伯拉罕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復活、使無變為有的 神,他在主面前作我們世人的父。如經上所記:「我已經立你作多國的父。」

 

3. 分享默想經文
(1)v9~12猶太人一直有著自大驕傲的問題。他們看不起外邦人,稱外邦人為狗,他們自居為神的子民,以受割禮為印記,也因為擁有神賜律法而驕傲。當12個使徒開始在耶路撒冷傳福音,建立教會,帶領猶太人信主,猶太人就一直只在自己的同胞猶太人中間傳福音,因為他們還是看不起外邦人。後來神差遣保羅向外邦人傳福音,屢屢遭受猶太人基督徒的攔阻,要求外邦人跟他們一樣要受割禮,守安息日,行舊約律法。意思是要成為基督徒之前,必須先成為猶太人。保羅寫羅馬書打破他們的謬誤,他們雖然因為亞伯拉罕與神立約,成為神的子民,也接受了割禮的印記,但亞伯拉罕的子孫並不單指猶太人,也包括一切憑信心相信神的外邦人。就肉體而言,亞伯拉罕是猶太人的祖先,但就屬靈而言,亞伯拉罕是所有因信稱義之人的祖先:「叫他作一切未受割禮而信之人的父,使他們也算為義。」(v11)所以受割禮不受割禮,並不像猶太人想的這麼重要,比割禮更重要的是我們對神話語真實的信心。

上帝在舊約設立割禮,是神與以色列人立約的記號。這記號在人的肉體上,是給人作證據的,是為了人的軟弱提醒以色列人他們是屬神的子民,所以應當活出聖潔的生命。割禮不能使人稱義,但有助於幫助軟弱的人看見而相信,提醒他們是屬神的子民。結果以色列人不但沒有因為割禮而改變內心,甚至把割禮當作身份驕傲的理由。保羅啟示他們真正的割禮不在肉體,而在內心要受割禮,得著潔淨。身體上受割禮並不保證能夠成為神的子民,而是心裏受割禮的人才真正算是。所以不論猶太人或外邦人,重要的是心裏的割禮,是內心真正的相信。猶太人誤認為亞伯拉罕也受了割禮,所以割禮是最重要的事。卻沒思想亞伯拉罕被神接納因信稱義,是在創15章記載的事(創15:6),但受割禮是在創16、17章的事(創創16:16、17:24~25),這段時間竟至少隔了14年以上。意思是亞伯拉罕因信稱義,不是因為受割禮,而是他單純相信神說的話,割禮是後來上帝規定給以色列子民一個肉體的證據。我們說過,這是一個對軟弱之人的提醒,我認為是給人看的,是用來提醒人的。神要看的是內心的割禮:內心的相信,若沒有真實的信心,割禮是無效的,到了新約也被神所廢掉。

(2)v13~17猶太人高舉他們的律法,卻不是因為他們可以遵行律法,而是他們「擁有律法」,但是光有律法並不能叫人得救,甚至律法反過來定他們有罪:「因為律法是惹動忿怒的(或譯:叫人受刑的);哪裏沒有律法,那裏就沒有過犯。」(v15)這些經文說得很重,但卻十分重要:「因為律法是惹動忿怒的」、羅3:20「律法本是叫人知罪」、五:21「律法叫過犯顯多」、7:7「非法我就不知何為罪」。一般人以為神賜律法,是為要幫助我們遵行律法,但保羅卻解釋說,律法本身沒有能力,沒有力量,反而會定人有罪,會惹動神的忿怒,會叫我們過犯顯多。因為神賜下律法,最重要的目的,是為了告訴我們,我們這些有罪的人,根本完全不可能達到上帝設立律法的標準,而且註定要滅亡。神想要救我們,用的方法,並不是要把律法廢除掉:「這樣,我們因信廢了律法嗎?斷乎不是!更是堅固律法。」(羅3:31)律法最重要的功能,就是告訴我們「倚靠自己,我們永遠不可能遵行律法,永遠達不到神的標準。」所以神為我們開了另一條道路,就是相信主耶穌基督救贖我們,把滿足律法的義,透過耶穌加在一切相信祂的人身上,這就是因信稱義,不必再倚靠人自己行律法稱義。

v16「所以人得為後嗣是本乎信,因此就屬乎恩,叫應許定然歸給一切後裔。」本乎信,屬乎恩,其實都是神的作為,神的恩典!就算我們能夠相信,這相信的恩典也同樣是神所賜的,我們只是白白接受而已,就叫人不敢自誇。同時一般人最忽略的真理,就是即使受洗信主,我們並不是畢業了,乃是開學了,我們每天仍然需要持續領受神無條件的恩典,就是使我們可以披戴基督,住在基督裏,倚靠耶穌赦罪寶血來到神的施恩寶座前。我們不是受洗時需要恩典,而是一生之久天天需要恩典,沒有一天可以靠自己的肉體行律法稱義,一天都不行。我們唯有藏身於基督寶血之內,因為相信神的話,因為倚靠聖靈的力量,使我們站稱神兒子的地位,並持續領受聖靈的大能,活出「聖潔公義的生活方式」。

(3)v17「亞伯拉罕所信的,是那叫死人復活、使無變為有的 神。」叫死人復活,是指亞伯拉罕獻以撒的這件事;使無變有,可能是指亞伯拉罕蒙召進入迦南,本來一無所有,連兒子也沒有,但是上帝的恩典賜給他一切,又應許他的子孫要像天星海沙,叫萬民蒙福。亞伯拉罕的信心,是在他還沒有看見,單憑神的話語就相信了!甚至神的話語經常與環境作對,叫人信不下去,但亞伯拉罕相信神的話語勝過相信環境,這就是信心之父,也是我們所有因信稱義之人子孫的榜樣。神的話是可信的,是可經歷的,但重點是看見了才信,不需要信心,唯有還沒有看見就相信,這人的信心才是真實的。

 

4. 今天的回應
亞伯拉罕的信心,是「那叫死人復活、使無變為有的 神,他在主面前作我們世人的父。」這信心是在他還看不見環境,甚至環境與他作對的時候,他就先選擇相信了!不管是殺以撒,或是要相信神的應許賜他子孫像天上的星、海邊的沙,這都需要極大的信心,甚至可能被當作瘋子、傻子一樣被嘲笑!信心的另一個重點,不是我們整天呼口號,也不是自己定目標,而是「聽見神的話,就相信祂的話」!信心是來自於神對我們說的話語,而不是我們可以亂開空頭支票!我承認我的信心是看環境的信心,是怕人眼光看法的信心,是看見才信的信心,但這都不是亞伯拉罕的信心!亞伯拉罕是我們的父,是信心的榜樣,求主幫助我不斷持守對神話語的絕對信心,可以超越環境與人的眼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