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 07 – 21 QT 羅馬書 1:18~25

羅馬書 1:18~25
1:18 原來,神的忿怒從天上顯明在一切不虔不義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義阻擋真理的人。
1:19  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裏,因為 神已經給他們顯明。
1:20 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 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
1:21 因為,他們雖然知道 神,卻不當作 神榮耀他,也不感謝他。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
1:22 自稱為聰明,反成了愚拙,
1:23 將不能朽壞之 神的榮耀變為偶像,彷彿必朽壞的人和飛禽、走獸、昆蟲的樣式。
1:24 所以,神任憑他們逞著心裏的情慾行污穢的事,以致彼此玷辱自己的身體。
1:25 他們將 神的真實變為虛謊,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主乃是可稱頌的,直到永遠。阿們!

 

 

1. 經文誦讀

 

2. 今天默想經文
羅 1:18 原來,神的忿怒從天上顯明在一切不虔不義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義阻擋真理的人。
1:19  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裏,因為 神已經給他們顯明。
1:20 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 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
1:21 因為,他們雖然知道 神,卻不當作 神榮耀他,也不感謝他。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

 

3. 分享默想經文
(1)v18「原來,神的忿怒從天上顯明在一切不虔不義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義阻擋真理的人。」包括我自己,我也聽過許許多多的基督徒誤解了上帝。就是我們讀聖經如果不好好地讀,就會誤以為舊約的上帝比較嚴厲,而新約的上帝就突然變成了好好先生一樣。如果有這種錯覺,並不是神的錯,而是我們的問題。「在他並沒有改變,也沒有轉動的影兒。」(雅:17)、「因我-耶和華是不改變的。」(瑪3:6)、「天地就都改變了,惟有你永不改變;你的年數沒有窮盡。」(來1:12)在舊約曾降洪水毀滅世界、滅絕所多瑪、蛾摩拉、亞瑪力人、迦南人與一切仇敵的神,也是今天我們所敬拜所事奉的天父。很多神學家,包括大衛鮑森、康來昌…牧師都說過,整本聖經講到神的忿怒比講神的愛多得太多了,只是因為我們不肯接受這種形象的上帝,就不斷在心裏淡化這一點,不斷曲解神的屬性,把上帝塑造成為一個更合乎世人期待的樣子。

聖經上講到神是愛,神愛世人,最重要的經文就是約翰福音3章16節,神差耶穌為世上一切的罪人捨命,死在十字架上。「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羅5:8)所以我們要到那裏去看「神的愛」?唯一的地方就是「十字架」,原來是用在我們身上的刑罰,如今耶穌卻為我們承擔了。我們必須同意這樣的一句話:「神的忿怒原來向著罪人有多麼大,透過耶穌基督替我們承擔了神忿怒的刑罰,就證明了神的慈愛對我們就有多麼地深!」神的慈愛,絕不是像今天許多人故意拿來當成繼續活在私慾罪惡中的藉口,而是我們體會到神竟然祂對罪惡將最大的忿怒,傾倒在一位不曾犯過罪,並且是三位一體中的聖子身上,我們這才真正明白「何為神的愛」。如果我們真的明白了神的愛,也接受了神的愛,我們就絕對不可能會想要繼續活在罪中得罪神,辜負了神的愛。反而我們會想要悔改歸正,用悔改生命的果子來證明我們接受神的愛,神的恩典與憐憫!反之如果我們知道了耶穌的拯救,卻仍然繼續活在「不虔不義」之中,堅持不肯悔改,仍必領受上帝公義忿怒的審判!千萬不要誤解把神的愛當作允許人繼續活在罪中的保證,這是自欺,神是輕慢不得的。

(2)v19~20「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裏,因為 神已經給他們顯明。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 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在神學上告訴我們神有「一般啟示(普通啟示、自然啟示)」,也有對於個人性的「特別啟示」。對於一個心裏柔軟的謙卑人,更容易領受到聖靈放在他們心裏的一般啟示,透過一切「所造之物」,證明「有一位偉大慈愛、創造天地萬有的主宰。」雖然如果沒有人傳福音,或許有人不知道這位造物主名叫耶和華,但本著良心與聖靈感動的功能,仍然能夠認識敬拜神。但是對於心裏剛硬驕傲自大的人而言,「他們雖然知道 神,卻不當作 神榮耀他,也不感謝他。他們的思念變為虛妄,無知的心就昏暗了。自稱為聰明,反成了愚拙,將不能朽壞之 神的榮耀變為偶像,彷彿必朽壞的人和飛禽、走獸、昆蟲的樣式。」這些是滅亡之子,因為不肯從驕傲與罪惡中悔改脫離:「思念變為虛妄,心裏變為無知與昏暗」,結果就是遠離神,拜偶像,引到滅亡。

v24「所以,神任憑他們逞著心裏的情慾行污穢的事,以致彼此玷辱自己的身體。」這裏中文翻譯為「任憑」的原文,這個動詞應該翻作「交付」,是一個主動的作為—神把他們交付在情欲和行污穢的事。康來昌牧師:「『神把他們交付在心裡的情欲和行污穢的事』:從這經文來看,神也在掌管這事。既是你在作的,也是神在掌權的。都是從祂來的,在他並沒有改變,也沒有轉動的影兒(雅一17)。但在審判的時候,人到神面前真是無可推諉,因為你喜歡,神就把你交付在這裡面,你得到你想要的,你能說神不公平嗎?你拒絕上帝,卻得到自己情欲想要的,也在這裡面接收今生罪中之樂的禍害和來生地獄的火。因此,23~24節主要是講到人因為不認識上帝,結果第一是拜偶像,第二是放縱情欲。人因為喜歡放縱情欲之事,神就把他交在情欲裡面,行污穢的事,以致彼此玷辱自己的身體。」

 

4. 今天的回應
過去驕傲自大的時候,只有什麼不好的事全都要怪神,而好事的功勞都是自己的。直到聖靈光照出內心的敗壞詭詐,漸漸明白神一切豐盛的恩典,全都必須以謙卑虛己的心才能領受。神並不欠人什麼,只有自大的人才會覺得一切是神欠他的。神設下的規則就是相信,就是憑信心接受白白的恩典與禮物,並因為感受到神的愛而願意用生命的主權來回應神的愛,好讓神繼續在我們生命中工作,塑造我們成為真正自由的天國子民!神破碎一切驕傲的心,好叫我們有柔軟的心盛裝豐盛恩典的祝福,一切感謝神無盡的智慧與恩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