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 05 – 21 QT 申命記 21:15~23

申命記 21:15~23
21:15 「人若有二妻,一為所愛,一為所惡,所愛的、所惡的都給他生了兒子,但長子是所惡之妻生的。
21:16 到了把產業分給兒子承受的時候,不可將所愛之妻生的兒子立為長子,在所惡之妻生的兒子以上,
21:17 卻要認所惡之妻生的兒子為長子,將產業多加一分給他;因這兒子是他力量強壯的時候生的,長子的名分本當歸他。」
21:18 「人若有頑梗悖逆的兒子,不聽從父母的話,他們雖懲治他,他仍不聽從,
21:19 父母就要抓住他,將他帶到本地的城門、本城的長老那裏,
21:20 對長老說:『我們這兒子頑梗悖逆,不聽從我們的話,是貪食好酒的人。』
21:21 本城的眾人就要用石頭將他打死。這樣,就把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以色列眾人都要聽見害怕。」
21:22 「人若犯該死的罪,被治死了,你將他掛在木頭上,
21:23 他的屍首不可留在木頭上過夜,必要當日將他葬埋,免得玷污了耶和華─你 神所賜你為業之地。因為被掛的人是在 神面前受咒詛的。

 

 

1. 經文誦讀

 

2. 今天默想經文
申 21:21 本城的眾人就要用石頭將他打死。這樣,就把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以色列眾人都要聽見害怕。

 

3. 分享默想經文
(1)v15「人若有二妻,…」這裏我們要小心讀聖經,上帝絕不是支持一夫多妻制,就像上帝也並非支持人可以蓄奴。而是當時代以色列百姓的社會還未完全發展成熟,聖經是針對當時文化與地域等背景下教導可實際活用的實踐倫理,期待循序漸進,教導真理,把神的兒女逐漸帶進生命成熟的地步,而與神的性情完全對齊。還記得耶穌曾經指出休妻的規定:「摩西因為你們的心硬,所以許你們休妻,但起初並不是這樣;我告訴你們,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犯姦淫了。有人娶那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姦淫了。」(太19:8~9)在這裏我們承認:在罪惡的世界,人因為心硬,所以當時才會有二妻,神也暫時允許這樣的情形。

今天經文的重點是在講,以色列當時代的社會習俗,長子要受雙倍的產業,即使他是所惡之妻所生的,也不得任憑己意另立所愛之妻的孩子為長子,因為以色列所有首生的人或牲畜,都要奉獻給神:「以色列中凡頭生的,無論是人是牲畜,都是我的,要分別為聖歸我。」(出13:2)既然是神的,神當然可以憑己意決定,就是長子除了名份,還要繼承雙倍的產業。當然我們今天已經沒有這樣的規矩了,但是重點不在於合不合理,有時候律法的重點是在考驗我們「到底肯不肯聽神的話」?還是「想聽的就聽」,「不想聽的就不要理神,擅自作主」,就好像亞當夏娃一樣?今天不再是長子獻給主,而是世上每個人都是屬神的,都要將主權全然獻上,當作活祭,是何等的榮耀與蒙福!

(2)v18~33「人若有頑梗悖逆的兒子,不聽從父母的話,他們雖懲治他,他仍不聽從…」,然後父母要帶到本城的長老那裏,「本城的眾人就要用石頭將他打死」這一段經文可能要叫許多人受不了,看不下去。因為若是照此遵行,遇到惡劣的父母親,豈不是要死一堆孩子了?我想我們讀經要知道上帝設立律法的精神,不是上帝喜好動不動就殺人,而是要「由外到內」改變人心,期待樹立起一個「合神心意的社會文化」,可以祝福百姓的生命。這裏的重點是要遏止兒女有對父母「頑梗悖逆」的情況發生,「亂世用重典」,刑罰雖重,但刑罰只針對惡人有效,義人不犯罪,任何律法都對他無效。上帝設計律法與懲處,最重要的是遏止罪惡蔓延,污穢眾人:「就把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以色列眾人都要聽見害怕。」(v21)讓百姓「害怕」,知道害怕就不要故意去犯,這是由於人罪性敗壞才不得不出此下策,直到新約聖靈將律法刻在人的心版上,才真正落實上帝想要更新人心的最終目標。

v22~23「人若犯該死的罪,被治死了,你將他掛在木頭上,…因為被掛的人是在 神面前受咒詛的。」頑梗悖逆之子,被掛在木頭上,叫作「罪有應得」。但是耶穌竟然承擔了我們所有罪人的咒詛,被釘在十字架上,將神的義歸給我們,這便叫作「恩典憐憫」,是我們不配得,竟蒙上帝如此大恩!耶穌承擔我的咒詛,叫我領受重生的祝福,賜我「新心新靈新生命」,得以塑造生命長大成熟榮耀父神。我們今天得救的基督徒不要再繼續活在罪中而糟踏恩典,反而是感恩報恩順服遵行。我們沒有能力可以絲毫救自己,但我們可以憑信心領受恩典,活出悔改的新生命,這才是神真正的旨意了。

 

4. 今天的回應
回應今天的經文,將二個女兒奉獻給主,分別為聖一生求主使用。求主除去我們全家頑梗悖逆的惡心,停止餵養老我私慾,用「神的話」與「神的靈」塑造屬靈新生命天天成長,長大成熟,榮神益人,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