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 10 – 07 QT 利未記 19:19~37

利未記 19:19~37
19:19 「你們要守我的律例。不可叫你的牲畜與異類配合;不可用兩樣攙雜的種種你的地,也不可用兩樣攙雜的料做衣服穿在身上。
19:20 「婢女許配了丈夫,還沒有被贖、得釋放,人若與她行淫,二人要受刑罰,卻不把他們治死,因為婢女還沒有得自由。
19:21 那人要把贖愆祭,就是一隻公綿羊牽到會幕門口、耶和華面前。
19:22 祭司要用贖愆祭的羊在耶和華面前贖他所犯的罪,他的罪就必蒙赦免。
19:23 「你們到了迦南地,栽種各樣結果子的樹木,就要以所結的果子如未受割禮的一樣。三年之久,你們要以這些果子,如未受割禮的,是不可吃的。
19:24 但第四年所結的果子全要成為聖,用以讚美耶和華。
19:25 第五年,你們要吃那樹上的果子,好叫樹給你們結果子更多。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
19:26 「你們不可吃帶血的物;不可用法術,也不可觀兆。
19:27 頭的周圍(或譯:兩鬢)不可剃,鬍鬚的周圍也不可損壞。
19:28 不可為死人用刀劃身,也不可在身上刺花紋。我是耶和華。
19:29 「不可辱沒你的女兒,使她為娼妓,恐怕地上的人專向淫亂,地就滿了大惡。
19:30 你們要守我的安息日,敬我的聖所。我是耶和華。
19:31 「不可偏向那些交鬼的和行巫術的;不可求問他們,以致被他們玷污了。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
19:32 「在白髮的人面前,你要站起來;也要尊敬老人,又要敬畏你的 神。我是耶和華。
19:33 「若有外人在你們國中和你同居,就不可欺負他。
19:34 和你們同居的外人,你們要看他如本地人一樣,並要愛他如己,因為你們在埃及地也作過寄居的。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
19:35 「你們施行審判,不可行不義;在尺、秤、升、斗上也是如此。
19:36 要用公道天平、公道法碼、公道升斗、公道秤。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曾把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的。
19:37 你們要謹守遵行我一切的律例典章。我是耶和華。」

 

 

1. 經文誦讀

 

2. 今天默想經文
利 19:37 你們要謹守遵行我一切的律例典章。我是耶和華。

 

3. 分享默想經文
(1)全世界的人在拜偶像,幾乎都是處在「利益交換」的觀念裏面。因為知道人是很脆弱的,就把未知之事寄託在冥冥之中看不見的神明,想要祈求神明保佑天候、環境、生活…,等等未知之事。只是人想要討好神明,發明各種祭祀的方式,來向神明換取祝福。但是我們信仰的三一真神卻不是這樣,祂並不接受人的賄賂,而是賜人恩典。神的恩典是白白領受的,只要憑信心就能得著。說雖如此,神不需要人的任何回報,但是神卻需要人完全主權的奉獻與擺上,因為人是按著神的形象樣式被造的,也是具有崇高的使命與目的,就是成為神尊榮的兒女,要在世上活出榮耀神的聖潔生命,同時領受天父一切的供應、賜福與保守。今天的利未記,就是上帝在以色列人的食、衣、住、行日常生活細節中,一項一項來規範他們如何活出合神心意的聖潔生活。成為神的兒女,不是整天就在進行宗教儀式與活動,而是在每天日常生活中活出聖靈掌權屬神的生命。不只是以色列百姓,今天教會的基督徒也是一樣,神拯救我們不是為了進行宗教活動,而是要掌管我們的人生活出新造聖潔的生活,成為真正的天國子民。

v19「你們要守我的律例。不可叫你的牲畜與異類配合;不可用兩樣攙雜的種種你的地,也不可用兩樣攙雜的料做衣服穿在身上。」這規定在今天的社會看起來似乎很奇怪,其實是上帝在教導百姓神創造萬物,都是各從其類(創1:11~12),故此不願意人混亂祂所定的,這個條例教訓耶和華信仰的純粹性和純潔性。保羅曾說:「義和不義有什麼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什麼相通呢?基督和彼列有什麼相和呢?信主的和不信主的有什麼相干呢?神的殿和偶像有什麼相同呢?」(林後6:14~16)。所以這裏是提醒不要把耶和華的信仰和世俗的外邦信仰、屬靈和屬肉體混雜在一起,要維持純粹、純潔的耶和華信仰。(參聖經精讀本)

(2)v20~22「婢女許配了丈夫,還沒有被贖、得釋放,人若與她行淫,二人要受刑罰,卻不把他們治死,因為婢女還沒有得自由。」這節需要稍微解釋背景,可能是主人已經把婢女許配與別人。但「還沒有被贖得釋放」—就是聘定她的人還沒有將她從主人手裡贖出,此時主人若與她行淫,二人要受刑罰,但罪不至死,因為婢女本來就是「主人的財產」。只是因為主人不守信用,就要獻贖愆祭來贖罪。

v23~25規定進入應許之地栽種果樹與結果子的條例,前三年判為不潔淨不能吃,第四年全然獻給神,第五年才能開始吃。v26~36一一列舉各項需要百姓注意與遵行的條例規定,看似繁瑣,卻是訓練烏合之眾的以色列民要從萬族、外邦人分別出來,不要沾染污穢,要全然歸耶和華為聖,成為神國子民。v37 「你們要謹守遵行我一切的律例典章。我是耶和華。」是此章的總結,宣告以色列百姓是屬神的,不是屬於世界的,也不屬於自己,而是屬於神,這個宣告,今天對我們每個基督徒同樣適用。神說:「我是耶和華」,並且也說:「我耶和華你們的神是聖潔的」(v2)

 

4. 今天的回應
我們讀利未記這麼多的律法、條例、規定,看似很繁瑣,很囉嗦、很麻煩。但換個角度想,這也證明了我們的神不要我們賄賂祂進行利益交換,而是要進入我們的生命,掌管我們的主權,從我們裏面活出耶穌的性情,教導我們如何在世上活出一個基督徒當有的生活樣式。先有「生命」,才有「生活」!所以我們應當為了能夠成為神的兒女而倍感榮幸,並且願意為了愛神為接受訓練,並且奉獻一生的主權為神而活才是。遵行律法不是痛苦的要求,而是神兒女的特權,明白這個道理,我們就要化被動為主動,積極親近神、跟隨神,為神而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