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 10 – 08 QT 利未記 20:1~8

利未記 20:1~8
20:1 耶和華對摩西說:
20:2 「你還要曉諭以色列人說:凡以色列人,或是在以色列中寄居的外人,把自己的兒女獻給摩洛的,總要治死他;本地人要用石頭把他打死。
20:3 我也要向那人變臉,把他從民中剪除;因為他把兒女獻給摩洛,玷污我的聖所,褻瀆我的聖名。
20:4 那人把兒女獻給摩洛,本地人若佯為不見,不把他治死,
20:5 我就要向這人和他的家變臉,把他和一切隨他與摩洛行邪淫的人都從民中剪除。
20:6 「人偏向交鬼的和行巫術的,隨他們行邪淫,我要向那人變臉,把他從民中剪除。
20:7 所以你們要自潔成聖,因為我是耶和華─你們的 神。
20:8 你們要謹守遵行我的律例;我是叫你們成聖的耶和華。

 

 

1. 經文誦讀

 

2. 今天默想經文
利 20:8 你們要謹守遵行我的律例;我是叫你們成聖的耶和華。

 

3. 分享默想經文
(1)v1~4「…把自己的兒女獻給摩洛的,總要治死他;本地人要用石頭把他打死。我也要向那人變臉,把他從民中剪除;因為他把兒女獻給摩洛,玷污我的聖所,褻瀆我的聖名。…」摩洛是當時迦南地的一個神明,是亞捫人主要膜拜的對象,在當時有很大的影響力,獲得迦南人民的敬畏,甚至願意把兒女獻給偶像。「把兒女獻給摩洛」有二種方式,第一種是透過儀式,例如經火、或是剪髮放在廟裏等把兒女獻上。我們今天很多父母把小孩獻給偶像當義子義女,都屬於這類的情況。

第二種方式就是犧牲兒女的性命給偶像,來換取偶像的幫助或利益。上帝警戒以色列百姓到了應許之地,千萬不可效法外邦人犯罪的惡俗,並且為了保持聖潔,看到有人獻兒女的話,本地人必須用石頭打死他。百姓可以用石頭打死人是當時候律法執行審判的方式之一,這樣規定是要徹底消除這種錯誤的惡俗,將神所恨惡的事從以色列中除去。

(2)這裏很特別的事,不僅是獻兒女給偶像為祭的父母因有罪要被治死,連知情的本地人都一樣要負起責任,要治死犯罪的父母。如果本地人知情不處理,也要同樣被一起治死,就像今天的連坐法一樣,而且更為嚴厲。很多時候我們都會誤以為「事不關己」、「各人自掃門前雪」而對他人漠視或置之不理,但聖經並不是這樣教導的。

神對以西結說:「我何時指著惡人說:他必要死;你若不警戒他,也不勸戒他,使他離開惡行,拯救他的性命,這惡人必死在罪孽之中;我卻要向你討他喪命的罪。倘若你警戒惡人,他仍不轉離罪惡,也不離開惡行,他必死在罪孽之中,你卻救自己脫離了罪。」(結3:18~19),連保羅也說:「我傳福音原沒有可誇的,因為我是不得已的。若不傳福音,我便有禍了。」(林前9:16)。所以基督徒絕對不是「獨善其身」,而是要成為神的出口,對世上的罪惡不公義,我們有責任要在聖靈裏禱告、有時候要勸戒、有時候要用愛心說誠實話,至少要求問神我們該如何做?不能事事不關己,與我無關,恐怕我們與惡人一起擔罪。

 

4. 今天的回應
今天的經文讓我想到羅得的例子:「只搭救了那常為惡人淫行憂傷的義人羅得。因為那義人住在他們中間,看見聽見他們不法的事,他的義心就天天傷痛。」(彼後2:7~8)羅得雖然是個軟弱無能的義人,但仍然被神判定是「義人」,他的「義心」表現在「天天為罪人不法之事,心裏傷痛」。今天很多時候,恐怕今天的教會,包括我自己,經常關起門來搞自閉,自我感覺良好,卻對社會上的種種罪惡敗壞,已經心裏麻木無感,連傷痛的義心都沒有了,就連羅得都不如!求主憐憫我,仍然願意為同胞的罪惡禱告,願意盡能力分享福音,擴展神國,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