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 01 – 04 QT 馬可福音 2:1~12

馬可福音 2:1~12
2:1 過了些日子,耶穌又進了迦百農。人聽見他在房子裏,
2:2 就有許多人聚集,甚至連門前都沒有空地;耶穌就對他們講道。
2:3 有人帶著一個癱子來見耶穌,是用四個人抬來的;
2:4 因為人多,不得近前,就把耶穌所在的房子,拆了房頂,既拆通了,就把癱子連所躺臥的褥子都縋下來。
2:5 耶穌見他們的信心,就對癱子說:「小子,你的罪赦了。」
2:6 有幾個文士坐在那裏,心裏議論,說:
2:7 「這個人為甚麼這樣說呢?他說僭妄的話了。除了 神以外,誰能赦罪呢?」
2:8 耶穌心中知道他們心裏這樣議論,就說:「你們心裏為甚麼這樣議論呢?
2:9 或對癱子說『你的罪赦了』,或說『起來!拿你的褥子行走』;哪一樣容易呢?
2:10 但要叫你們知道,人子在地上有赦罪的權柄。」就對癱子說:
2:11 「我吩咐你,起來!拿你的褥子回家去吧。」
2:12 那人就起來,立刻拿著褥子,當眾人面前出去了,以致眾人都驚奇,歸榮耀與 神,說:「我們從來沒有見過這樣的事!」

 

 

1. 經文誦讀

 

2. 今天默想經文
可 2:5 耶穌見他們的信心,就對癱子說:「小子,你的罪赦了。」
2:10 但要叫你們知道,人子在地上有赦罪的權柄。」就對癱子說:
2:11 「我吩咐你,起來!拿你的褥子回家去吧。」

 

3. 分享默想經文
(1)今天的故事也很特別,耶穌在房子裏講道,聽的人很多。講到一半,有4個人抬著一個癱子,把人家的屋頂拆了,把癱子縋下來。這就好像今天有一位名牧在教堂講道,人潮爆滿,擠不進來,講到一半突然有人把教堂屋頂拆了,把病人縋下來一樣。如果發生在現代,我們應該會認為這5個人是來搗亂的,非常的粗俗無理,沒有耐性,甚至要報警抓人。結果耶穌當下「見到他們的信心」,並醫好了癱子,起來走路。本來的一場鬧劇卻變成耶穌即興的信心教材,聖經中根本沒有敘述耶穌當天到底講了什麼道,反而只記載這整個事件流傳下來,我們相信這裏面應該有我們可以學到的功課。

我想今天的社會大概沒有人敢學習這種榜樣,在講道中間破壞程序與建築物,只是為了要立即滿足自己的需要吧?但是v5「耶穌見他們的信心」,顯然耶穌是看到了他們破壞房子急忙把癱子縋下來的這件事,是有「信心」的舉動,並且悅納了他們的信心,停下講道當場醫治病人,這裏的信心是有「行動」的。我相信他們會作出這種舉動,或許在世人看來是來亂的,但是耶穌能夠鑑察人心,看見他們靠自己已經走投無路,已經放棄倚靠自己,這時候他們把所有的寄望放在耶穌身上,以一種看似激烈,卻是有信心有愛心有盼望,來為這個癱子祈求醫治。其實往後的聖經我們還會看到不少例子,許多人表現信心的方式,在聖經中被耶穌誇獎流傳萬世的,常常不是以一種很禮貌的方式,而通常是以當時世人不能接受的,一種很瘋狂的,很無禮的,但又充滿熱切與盼望的方式,來尋求耶穌,而且通常獲得了耶穌的稱讚是有「信心的人」。我認為我們要學習的不是外在的形式,而是從一個熱切充滿信望愛的心,甚至透過行動表現出來,就是我已經走投無路,在世上已經沒有拯救,我只能單單尋求耶穌,置死地而後生,「死纏爛打」,耶穌悅納的就是這種對祂完全的信心與熱情。

(2)v10 「但要叫你們知道,人子在地上有赦罪的權柄。」顯然耶穌靠聖靈察驗出來,這位癱子的問題不在肉體身上,而是在於他的罪造成的,所以耶穌醫治的方法是透過赦罪,要叫人知道人子(耶穌自稱)在地上有赦罪的權柄,而且這是神自己才能擁有的權柄。我想耶穌要叫我們知道包括疾病、身體、趕鬼、咒詛…,許多事情背後的原因都跟人的罪直接有關,當然也有例外的。認罪、悔改,是一個基督徒每天生活經常必須面對的功課,就好像我們對人說「對不起」一樣,然後改正過來。雖然這5個人雖然好像沒有先認罪,但是他們主動來找耶穌,這就是悔改的第一步。悔改的第一步不是先改變行為,而是先來找耶穌。「行為的改變」應該是「關係的修復」所結出的「果子」。我見過很多基督徒或非基督徒都誤以為自己犯了很多罪,做的不好,不敢來找耶穌,意思是要等到把自己先做到夠好才配來找耶穌,其實是驕傲的謊言。我們就是不好,才需要來找耶穌,只有耶穌能赦罪,只有聖靈能幫助我們改正過來,而不是等自己等變好才來找神,這反而是驕傲。今天這5個人懂得來找耶穌,這永遠是我們悔改的「第一步」,就是「來親近耶穌」,火熱的想要親近神,帶著滿身的問題、污穢、罪惡,來求耶穌寶血潔淨。耶穌不會拒絕任何一個願意主動來找祂的人,反而是那些不肯來找耶穌想要靠自己的人,耶穌責備他們是驕傲不信的人。

 

4. 今天的回應
癱子與4個朋友今天的見證也給我很多的提醒與學習。我就是平時想了太多的人,而玉雲則是常常很單純的就立刻會找耶穌講話溝通,沒有距離與包袱。最大的罪不是行為的罪,而是關係上的隔絕。我們要習慣勇敢的認罪,勇敢的悔改,也要勇敢不恥的來找耶穌。或許有人會像我過去一樣擔心會不會故意的犯罪,再認罪,再犯罪,再認罪。我個人認為一個真正得救的基督徒,是不會「故意犯罪」的,而是沒有學會主動親近神,得著聖靈的力量來勝過罪。反而是太多時候被這個世界與世人牽著鼻子走,沒有與神連結,使我們沒有能力勝過罪。我要學習的功課,不是先想到我的行為,而是要習慣先來找神,透過讀經、禱告、默想,跟神聊天,來連結於神,得著聖靈力量,勝過軟弱罪惡,這也是我不斷需要學習的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