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 08 – 18 QT 使徒行傳 28:1~10

使徒行傳 28:1~10
28:1 我們既已得救,才知道那島名叫米利大。
28:2 土人看待我們,有非常的情分;因為當時下雨,天氣又冷,就生火接待我們眾人。
28:3 那時,保羅拾起一捆柴,放在火上,有一條毒蛇,因為熱了出來,咬住他的手。
28:4 土人看見那毒蛇懸在他手上,就彼此說:「這人必是個兇手,雖然從海裏救上來,天理還不容他活著。」
28:5 保羅竟把那毒蛇甩在火裏,並沒有受傷。
28:6 土人想他必要腫起來,或是忽然仆倒死了;看了多時,見他無害,就轉念,說:「他是個 神。」
28:7 離那地方不遠,有田產是島長部百流的;他接納我們,盡情款待三日。
28:8 當時,部百流的父親患熱病和痢疾躺著。保羅進去,為他禱告,按手在他身上,治好了他。
28:9 從此,島上其餘的病人也來,得了醫治。
28:10 他們又多方地尊敬我們;到了開船的時候,也把我們所需用的送到船上。

 

 

1. 經文誦讀

 

2. 今天默想經文
徒 28:8 當時,部百流的父親患熱病和痢疾躺著。保羅進去,為他禱告,按手在他身上,治好了他。

 

3. 分享默想經文
(1)有一句話叫作「屋漏偏逢連夜雨」,或是有個成語叫「禍不單行」,來形容倒楣的事接連而來。今天我們要看遇到的人就是神的使徒、上帝特派傳福音的使者保羅。才剛從船難中大難不死,死裏逃生,來到米利大島,還好遇到的土人不是食人族,而是熱心款待他們的善良人,這是好事。卻沒想到保羅沒事幫忙揀柴來燒,竟遇上有蛇咬他,被他甩掉。如果換作是別人,或是我,可能早就嚇死了,至少要趕快急救處理,怎麼保羅好像沒事一樣,繼續做他的事。就像上次保羅講道有個少年人從樓上摔下跌死了,保羅也好像沒事,等講完道了才開始禱告醫治,也真的就從死裏復活一樣。有時候我們真覺得這些事好像很不切實際的故事一樣,好像彼得差點被殺的前一夜還睡到人事不醒,要天使重重拍他才醒來。我們看見一個真正信靠主的人,心中真的有莫大的平安,泰山崩於前而面不改色,真盼望我們每位神的兒女在世上都有這份真平安。

才剛從海難中被救出來,卻又馬上被毒蛇咬,所以這些土人直覺反應保羅一定是個凶手,是個大惡人,天理不容。然後等了半天竟然沒死,馬上轉念就認為保羅是神。這是一般世人都會有的直覺反應,就是好人應當有好報,有壞報的一定是壞人,這就是「天理」。就算是大多數的基督徒,我們也都是這樣的信念在過生活。當然我們說過神是賞善罰惡,公平公正公義的神。但是我們QT聖經這麼久到今天,也經常說到千萬「莫以成敗論英雄」,因為事情往往不是像我們眼睛看到的那樣。難道信耶穌就會無災無病一帆風順,然後不信的罪人一定經常遭殃倒楣自作自受?很多人嘴巴不說,心裏都有這種想法。如果我們肯讀使徒行傳或教會歷史,就像保羅不斷經歷這些不該遇到的許多苦難,不知道會不會也有人認為是保羅身上有罪有破口,才會一直遭受這麼多的痛苦患難艱難呢?

神是一定公平審判的神,但我們要知道那是在最終的大審判中才會完全實現的事。在今生的世上,我們相信有時候會有現世報,會有善報惡報的事情彰顯。但其實更多時候我們要小心這都是不一定的事情。當神修剪義人的時候,或是熬煉的時候,或是像保羅一樣為義受逼迫,我們都會即使是義人,都會遇到人生中許多不同的苦難,我們實在不知道也不應該去論斷不知道的事。我們可以禱告、省察、認罪,但是不要自以為是或自以為義的去下定論,就像約伯三個朋友偏要論斷約伯有罪,還一直幫神說話,結果反倒惹神忿怒一樣。很多事情不是非黑即白這麼簡單解決的事。當然我們有責任要省察悔改,但是也不要疑神疑鬼,或是幫神審判別人。一個心中有真平安的人,就會像保羅一樣,不管遇到船難、蛇咬、被抓、被打、被關…,他都是心中坦蕩,始終平安。真正的平安與環境無關,而是與信心有關,這才是真正的平安。

(2)另一個附近的島主部百流也熱情款待保羅一行人。我們還是要提醒保羅是一個犯人,但保羅救了全船的人,我想百夫長也一直善待保羅。我也希望我們不管處在什麼身份地位,都能夠成為別人的祝福,甚至成為囚犯都一樣。保羅為部百流的父親,以及島上的病人按手醫治禱告,也治好了許多的人。基督徒最大的本事,除了傳道,就是禱告,即使是在當囚犯的光景之中,隨時隨地為有需要的人祝福禱告,都是我們的特權,也是我們的責任。祈禱、傳道(神的話),不單是神職人員的工作,更是每一位門徒奉召奉差派的使命。要留心的是在這裏保羅禱告醫病,雖然因此獲得了當地人的尊重與物資饋贈,但是並沒有因此使保羅被釋放,功成名就、大發利市。保羅還是繼續是犯人,還是繼續要被審判。就像保羅之前趕出了一個使女身上的鬼,下場就是被人打到快死拖到城外。我們千萬不要把神蹟奇事當作「得利的工具」,在聖經中很多人看到神蹟奇事的反應,有一些人後來可能信主了,但是也有更多的人反而是起來攻擊殺害行神蹟的耶穌、保羅、使徒們。一切的恩賜是用來服事造就別人的能力,而不是藉此得利得名的管道,我們千萬要小心,不要犯了不該犯的驕傲罪。

 

4. 今天的回應
我車禍4次傷到腿,3次骨折,1次韌帶受傷,第3次嚴重到小腿二根骨頭穿出皮肉,同時嚴重粉碎。這4次的車禍集中在這10年住在台中,開始服事家職場教會的期間。我收到許多關心代禱,在主愛裏的安慰扶持。另外就是包括我自己、玉雲,以及一些弟兄姊妹也善意的表示要我們察驗有沒有什麼罪或破口。當然我想我犯罪不少,破口更多,攻擊一定有,但是我到後來比較不想要去朝這些方向去想,因為越這樣想就容易越覺得好像我信的神是一個無能、可怕、易怒、很難討好的神,這會讓我反而失去信心。所以後來我學習一件事,就是多一點想神的慈愛、信實、公義,並且相信即使每一次都出於神的允許,但神的意思總是好的(創50:20),為的是要幫助我,是要祝福我,因此我寧可感恩,該悔改的要悔改,但是要充滿信心與愛神的思想來想神。結果是在幾次車禍之後我並沒有產生任何苦毒的心態,反而很平安的去重新面對每一天的生活。人的本性實在不容易,但是靠著聖靈的幫助,我可以改變負面的思想,也留心將來關心別人的時候,要帶給人的是正面的力量,而不是傷口上撒鹽,求主賜我智慧,也保守我在神的愛與信靠中度過每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