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 05 – 23 QT 民數記 6:13~21

民數記 6:13~21
6:13 拿細耳人滿了離俗的日子乃有這條例:人要領他到會幕門口,
6:14 他要將供物奉給耶和華,就是一隻沒有殘疾、一歲的公羊羔作燔祭,一隻沒有殘疾、一歲的母羊羔作贖罪祭,和一隻沒有殘疾的公綿羊作平安祭,
6:15 並一筐子無酵調油的細麵餅,與抹油的無酵薄餅,並同獻的素祭和奠祭。
6:16 祭司要在耶和華面前獻那人的贖罪祭和燔祭;
6:17 也要把那隻公羊和那筐無酵餅獻給耶和華作平安祭,又要將同獻的素祭和奠祭獻上。
6:18 拿細耳人要在會幕門口剃離俗的頭,把離俗頭上的髮放在平安祭下的火上。
6:19 他剃了以後,祭司就要取那已煮的公羊一條前腿,又從筐子裏取一個無酵餅和一個無酵薄餅,都放在他手上。
6:20 祭司要拿這些作為搖祭,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這與所搖的胸、所舉的腿同為聖物,歸給祭司。然後拿細耳人可以喝酒。
6:21 許願的拿細耳人為離俗所獻的供物,和他以外所能得的獻給耶和華,就有這條例。他怎樣許願就當照離俗的條例行。

 

 

1. 經文誦讀

 

2. 領受經文
民 6:21 許願的拿細耳人為離俗所獻的供物,和他以外所能得的獻給耶和華,就有這條例。他怎樣許願就當照離俗的條例行。

 

3. 分享默想經文
昨天提到拿細耳人的條例是為了許願與還願,待他自訂的日子滿足之後,便可以獻祭還俗,過原本一般人的日常生活。獻祭是一種儀式,表達看重,但任何獻祭都是外在的,上帝希望我們透過一切的儀式將我們與神的關係轉化到我們的內心產生永遠的更新改變,否則任何儀式就失去意義。這裏還願需獻的祭分為幾種:

1.燔祭象徵全心全意、毫無保留、分別為聖地將自己獻給神。

2.贖罪祭明顯的是為了以動物代贖人犯的罪。可能因為人越接近聖潔的上帝,越容易被光照看到自己更深更敗壞的一面,以致於仍要獻上贖罪祭。

3.平安祭象徵對神的感恩與委身。

4.素祭象徵自發性的敬拜行為、承認神的良善與供應、對神表敬虔。

5.舉祭、搖祭、和奠祭,這些都是附屬的祭。

a.舉祭和搖祭:從平安祭中分出來的。祭司獻平安祭時,祭肉的胸為搖祭,腿為舉祭,這些都要歸給祭司作為承接聖職所得的分(出29:26-29)。

b.奠祭:使用灑酒,向神獻的祭。通常與其它的祭同獻(民15:7),與素祭同獻,象徵地的出產豐隆(珥1:9),也可象徵聖餐所用的餅與杯。

個人的領受,祭司、利未人、拿細耳人這些舊約的「神職人員」,專心事奉上帝辦理宗教事務的人,以及各式各樣的獻祭、祭祀禮儀,都是預表,也是影子。因為如果人不曾犯罪,信仰是透過家庭父母傳承的,上帝就不需要設立這麼多方法來引導百姓學習認識敬拜祂。到了新約時代,上帝才揭示祂真正的用意,就是「人人皆祭司」,神要的不是少數人來事奉祂,而是要每一個人都個別性的、面對面的來認識祂、敬拜祂。

為了達到這一個目的,神用的不是神職人員,而是聖靈。新約時代雖然上帝仍然設立了五重職事(包括牧者),但是這些神的僕人代表的不是一種階級、地位、身份,而是一種職份、功用,為了幫助「每一位門徒」進入屬靈的位置與呼召,一起發揮功能。所以神的僕人的最終目的,就是把人帶到神的面前來讓人直接連結於神。神的僕人應該逃避取代神,或是神的兒女也要逃避誤把神的僕人當作神。神的僕人有責任要幫助每一個神的兒女發掘、發展、使用不同的恩賜,放對位置一起來事奉神,就猶如交響樂團一樣,牧者就像前輩一樣協助大家定睛注視真正的指揮,是聖靈,而不是任何一個人。在聖靈的感動之下,與屬靈父老的樂於成全下,大家一起各盡各職,建立基督的身體。今天的教會牧師變成事奉者,絕大多數的信徒變成消費者、坐禮拜者、永遠長不大的嬰孩吃奶者,我們早已偏離神對「人人皆祭司」的屬靈身體(教會)的心意太過遙遠了。

 

4. 今天的回應
我個人在教會全職事奉期間,在整個偏差的宗教文化之下,我必須不斷的去滿足會眾的需要、感受,好讓他們不斷的一再回到教會中來繼續接受牧者的服事。但是自從離開會堂走進家庭與職場的事奉,我的目標是訓練每一個神的兒女好好讀經、禱告、經歷神,然後在家庭與職場中成為宣教士,訓練他們長大成熟,可以傳福音、為人施洗、主領聖餐,然後再挑戰他們也如此不斷傳承給其他的門徒。十年服事至今,我們看見第二代、第三代…的門徒被造就出來,很快脫離吃奶與嬰孩的階段,其中大部份的人都曾經為家人或親友施洗與持續牧養的經歷。
這是一條有別於傳統會堂「一言堂」、「上對下」的牧養方式,而是「全民皆兵」,屬靈家族式的生與養的模式。他讓所有的人都必須回到生活中去事奉,聚集是為了屬靈的敬拜與慶典、造就,真正事奉的禾場是每一天的生活圈。牧者的禾場不是教堂,而是門徒的生活圈。求主興起這種「初代教會」的模式來翻轉台灣社會,也包括進入軍中職場,興起門徒、得地為業。今天求主興起門徒、打發工人,進入生活禾場,去收割莊稼。

 

5. 回應禱告
民 6:21 許願的拿細耳人為離俗所獻的供物,和他以外所能得的獻給耶和華,就有這條例。他怎樣許願就當照離俗的條例行。

親愛的天父,透過拿舊約細耳人的許願與還願,我們看見祢的旨意是人人都應該要成為「分別歸耶和華為聖」的新約拿細耳人,也就是門徒。過去是少數自願者,但是新約時代因為耶穌基督的救贖,我們不再是「自己的人」,不再擁有自己的主權,我們都是「主的人」了。所以我們被呼召成為祭司的國度,在我們所處的角色與地位上扮演「天父見證人」的角色,在各行各業、家庭職場中「活出神的生命」,彰顯在這個黑暗的世代中。求主叫我們不妄自菲薄,立定心志站上祢命定呼召的使命,成為光與鹽,叫萬民得福。我們的禱告是奉靠主耶穌的聖名,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