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 03 – 21 QT 路加福音 18:18~30

路加福音 18:18~30
18:18有一個官問耶穌說:良善的夫子,我該做甚麼事才可以承受永生?
18:19耶穌對他說:你為甚麼稱我是良善的?除了神一位之外,再沒有良善的。
18:20誡命你是曉得的: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當孝敬父母。
18:21那人說:這一切我從小都遵守了。
18:22耶穌聽見了,就說:你還缺少一件:要變賣你一切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
18:23他聽見這話,就甚憂愁,因為他很富足。
18:24耶穌看見他,就說:有錢財的人進神的國是何等的難哪!
18:25駱駝穿過針的眼比財主進神的國還容易呢!
18:26聽見的人說:這樣,誰能得救呢?
18:27耶穌說:在人所不能的事,在神卻能。
18:28彼得說:看哪,我們已經撇下自己所有的跟從你了。
18:29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人為神的國撇下房屋,或是妻子、弟兄、父母、兒女,
18:30沒有在今世不得百倍,在來世不得永生的。

 

 

1.經文誦讀3遍

 

2.今天領受的經文
路 18:27耶穌說:在人所不能的事,在上帝卻能。

 

3.分享默想經文
18節承受永生、24節進神的國、26節得救,似乎都是同一件事、可以互通。這一位有錢的少年官稱耶穌是良善的夫子,他只把耶穌當作一位良善的聖經老師,耶穌卻指出他的錯誤來,良善是對神用的屬性,耶穌是良善的,但耶穌不只是老師,耶穌就是神自己。神要的不是只是教人遵守一些律法誡命,神要的是人完全降服在神的主權之下。

這裏少年官一再問:我要做什麼?這幾乎是現在世上所有的人的通病:我要為上帝「做什麼」?然後我能夠「得到什麼」?事實上我們什麼都做不到,也做不好。因為神的標準不是外在的行為,包括心裏的聖潔,有那一個人能做得到呢?但是耶穌在這裏故意挑戰少年官變賣一切分給窮人,因為耶穌知道這是他的致命傷,少年官一直想要用行為賄賂上帝進神的國,卻不願意交出「生命完全的主權」,所以這少年官是無法得救的。

得永生、得救、進神的國,不是靠我們的「行為、績效、服事」,這事耶穌已經一再提了。我們是「因信稱義」,意思是我們不能做什麼來「賺取永生的靈魂」,我們只能夠「接受耶穌為我們死」而承受永生,接受耶穌的救恩,就是信耶穌,也是得救唯一的道路。但是之前說過了,進神的國,並不是單指將來死後要進入一個「新天新地」,而是我們現在就能在「活著的時候進入神的國」。因為現在不進神的國,將來也進不了新天新地。

什麼叫作現在進入神的國?之前一再說過了,就是「放棄我們自己的國度(我們一切的主權),完全交給上帝掌管,聽話順服」,這就是現在進入神的國,不是死後,而是現在在心裏就能發生的事。救恩是白白的恩典,但是接受救恩就是接受神的國度,就是接受主權的轉移,信耶穌就是把生命主權交給天父,就是不斷放棄主權(就是背十字架)來跟隨主,走神的道路。少年官誤以為不用放棄主權,只要做好事就行了,卻被耶穌拒絕,問題是,今天有多少基督徒就跟這位少年官一樣的無知,在神的國外面徘徊呢?

這段時間QT,也釐清我許多模糊錯誤的觀念。神從頭到尾都要我們的一件事,就是我們生命中一切的主權,而不是我們倚靠自己的好行為。行為是外表的,主權是心裏的事,神要的是由內而外完全的改變。信耶穌接受耶穌的拯救,就是把我們從罪惡(最大的罪就是自我中心,自以為神)中拯救出來。所以一個真正得救的人,不是表示他開始會作禮拜、會奉獻,而是他會聽話、會順服、會跟隨。這才是得救的真義了。

 

4.回應今天的經文
今天謙卑在神面前,花時間感謝耶穌的拯救,也要省察自己到底還有什麼東西是捨不得交給耶穌的,求主幫我一一奉獻出來,全是主的,應當毫無保留,求主奪回我生命一切的主權,阿們!

 

5.今天QT回應禱告
路 18:27耶穌說:在人所不能的事,在上帝卻能。

親愛的天父,我們在讀聖經的時候,經常看不起這位倚靠錢財進入了神國的少年官,卻不是知道我們往往也是跟他一樣的人。我們倚靠自己的行為、服事、績效、金錢、學問,卻把我們所倚靠的一切當作偶像,當成我們的安全感,而不是完全奉獻給耶穌,把生命中一切的主權全部轉移交託,以致於我們也跟少年官一樣被擋在自我中心的神國門外。求主奪回我心、降服我靈,直到我們完全降服倚靠,不靠勢力才能、不靠金錢物質,單單因著耶穌的寶血救我們脫離一切的自我中心,使我們真正進入神的國度。感謝天父,我們禱告是奉耶穌的名,阿們!

 

6.回應
分享我目前神學的觀念,因為神學家與牧師都有不同的看法,我整理我的看法,提供參考。

1. 基督信仰是因信稱義,第一步就是承認我們是罪人,無法倚靠自己的善行功德,只能倚靠基督的拯救與願意悔改,我們才能得救。而且這個悔改是進行式的,不是一次就算了。我們是天天需要悔改的。

2. 基督徒最大的罪不是外面的行為,而是我們自以為神、自我掌權、自我中心的罪,引發出心裏的敗壞與行為的罪行。我們的罪,無法靠任何修行改善,只能捨己背十字架,不斷將主權交還給神。承認神是我們唯一的主人,我們只是受託的管家。

3. 基督徒的得救,是無法單靠行為:作禮拜、讀經、禱告、奉獻、服事看得出來的。而是上帝會鑑察我們的內心態度動機,是否尊主為大、生命降服、主權歸神、聽命順服。所以一個人是否得救,不能單憑行為,而是聖靈光照我們內心願意悔改,從裏到外的改變。

4. 耶穌呼召門徒要背十字架跟隨主,因為這正是悔改的記號。我們交出生命主權捨己跟隨主,不是為了賺得救恩,而是為了證明我們的悔改是真的。耶穌從來沒有要人只是相信祂之後就按時作禮拜,這是無知的基督徒。耶穌要我們用跟隨主來證明我們是得救的。得救不能靠行為賺得,但是可以靠行為證明真假。但是一個沒有悔改的人也可以用行為來做好事,只是表裏不一,所以耶穌看人,先從裏看到外。

5. 常有人懷疑自己是否得救?我過去也是,因為一直反覆犯罪。但其實神看的是一個人是否將生命主權完全奉獻給神,捨己跟隨主。這樣的人,是悔改的記號。至於行為上的罪,耶穌要我們學習像孩子一樣不斷倚靠祂,也不斷一再悔改。如果一個尊主為大的人,一定是會慢慢改變的,但是一個自我中心的人,他的悔改可能是假的,所以很難經歷生命真實的翻轉。

6. 天上有沒有哀哭切齒的地方?有人說只有天國與地獄,不是得救,就是滅亡,有人天國門外有一個沒有下地獄,但是神也不同在的哀哭切齒區。我個人目前偏向後者。但是不管如何,神不要我們去睹我們的命運,我們應該是好好悔改、好好跟隨主,我們的目標應該是進入神的國得獎賞,而不是心想腳踏兩條船,到時候全盤皆輸。我們不知道別的基督徒是否真信還是假信?是否得救還是沈淪,但是我們一定要信的清清楚楚,不能打迷糊仗!

前面各位弟兄應該比不上我,讀軍校當軍人13年,學的做的全都是要想辦法對敵人「殺人放火」的勾當。槍炮飛機艦艇就是我們生存的武器。自從信了耶穌之後,改行作基督精兵,專打魔鬼解救被擄同胞,先自救才能救人啊。我們的武器只剩下神的靈加上神的話,所以天天QT就是在裝備保養加上實戰演練。劉三牧師說以色列全民皆兵,連婦女孩童都能上場作戰,台灣人則是人人皆逃兵,所以QT就是人人皆屬靈精兵的訓練所了。

回應育姍,其實放下父母兒女…,不是外表真的放下,而是心態上不受我們最愛的捆綁,不使這一切成為我們的偶像,取代了上帝,讓上帝成為我們唯一的主,這就是神的國真正的內涵。神還是要我們孝順父母的。

在今世得百倍、來世得永生,有一個意思不是我們真的會有一百倍的收入,而是指當我們每一個門徒都放棄自己的主權的時候,其他弟兄姊妹的家人,就是我的家人,他們的父母兒女房屋…,也成為我的,我的也是大家的,因為我們都奉獻給主了,所以大家是真正的「共產」,100個弟兄姊妹,我們在一起就有100位父親母親,有100個房子土地,因為我們的不再是我們的,而是主的,也是彼此的,當然在世上要得百倍(主權轉移給主了),這樣的人,來世必得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