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弗所書 6:1~9
6:1 你們作兒女的,要在主裏聽從父母,這是理所當然的。
6:2 「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長壽。」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
6:4 你們作父親的,不要惹兒女的氣,只要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
6:5 你們作僕人的,要懼怕戰兢,用誠實的心聽從你們肉身的主人,好像聽從基督一般。
6:6 不要只在眼前事奉,像是討人喜歡的,要像基督的僕人,從心裏遵行 神的旨意。
6:7 甘心事奉,好像服事主,不像服事人。
6:8 因為曉得各人所行的善事,不論是為奴的,是自主的,都必按所行的得主的賞賜。
6:9 你們作主人的,待僕人也是一理,不要威嚇他們。因為知道,他們和你們同有一位主在天上;他並不偏待人。

 

 

1.  經文3遍

 

2. 今天默想經文
弗 6:6 不要只在眼前事奉,像是討人喜歡的,要像基督的僕人,從心裏遵行 神的旨意。
6:7 甘心事奉,好像服事主,不像服事人。

 

3. 默想分享
(1)v1「你們作兒女的,要在主裏聽從父母。」這裏最重要的三個字,就是「在主裏」。在主裏的意思就是連結於主,連結於神的靈,連結於神的話,這都是同樣的意思。我們的生命,透過聖靈與默想神的話語,就從聖靈得著力量,能夠遵行神的旨意。所以在主裏,就是連結於主(與神的話語),就是倚靠主(聖靈的力量),更是結出生命的果子,活出耶穌的性情。這個先決條件必須落實,我們才能再開始來談我們在世上的人際關係。不管是夫妻之間、親子之間、主僕之間…,若是沒有在基督裏,在真理裏,在聖靈裏,我們就只能在「老我」裏,在「魔鬼的轄制」裏、在「罪惡」裏,這就是每一個世代的罪惡與亂源。

正因為如此,我們在世上對於任何一個人,不管是父母、牧師、老闆、政府,並不存在所謂的「無條件的順服」、「百分之百的順服」,因為無條件與百分之百的順服唯一只能運用在神的身上。我們在世上對於一切的權柄,都必須「在主裏」,必須先降服在神的權柄與旨意原則之下。我知道有些人甚至教會提出要對教會或某人「無條件的順服」,這都是在「製造偶像」,也是在否決了每一個基督徒應該要「分辨與察驗」最重要的基本功能。

(2)v5~8「……用誠實的心聽從你們肉身的主人,好像聽從基督一般。不要只在眼前事奉,像是討人喜歡的,要像基督的僕人,從心裏遵行 神的旨意。甘心事奉,好像服事主,不像服事人。因為曉得各人所行的善事,不論是為奴的,是自主的,都必按所行的得主的賞賜。」上一段一切人際關係的重點,就是要「在基督裏」,先回到我們與神之間的關係,我們才能正確處理世上一切的人際關係。v5~8的重點,也是一樣。我們一切都是「為神而做」、「靠神而做」、「期待從神得著獎賞」。因為我們如果我們不是為神而做,而是為人而做,為自己而做,那麼我們只會故意做給人看,只會故意討人的喜歡,卻在別人看不見的地方就做「另外一套」。為神而做、靠神而做的人,任何時候我們都是赤露敞開、坦然無懼,都是表裏如一,因為世上的任何人,包括神才是我們「唯一的主」政府、老闆、父母、牧師、丈夫…,神要我們尊重、要我們順服,但我們的心態,都是為神而做的,也都是靠神而做的。

聖經上也說,我們若是故意做給人看的,就會從人得著獎賞;但如果我們的動機是為了愛神而做的,我們也是倚靠聖靈的力量而做的,我們就會從神那裏得著永恆的獎賞,甚至即使只是因著愛心拿水給一位小子,都不能不得賞賜。所以動機是什麼?愛神愛人?還是利用神利用人來滿足自我而已?我們是倚靠自己老我的熱情力量、勢力才能?還是倚靠聖靈的大能?我們的榮耀歸給誰?是自己沾沾自喜?還是把一切榮耀歸給神?神的旨意,是從裏面來翻轉我們的生命,從裏到外,而心而發,在神的靈與神的話語管治下來處理一切人際關係、行事為人。否則裏面沒有改變,外面就只能做做樣子,甚至產生很多的焦慮與無力感,這都是我們想要倚靠自己會造成的結果。

 

4. 今天的回應
基督徒談孝敬父母、友愛兄弟、教導兒女、順服老闆…,一切的人際關係,與世人不同的,是我們都是「在主裏」、「在基督裏」。意思是,我們一切是為了「愛神而愛人」,一切「以神為中心」、都是「靠聖靈」。我們肉眼看見的是「人」,但是信心的眼看見的卻是「神」。我們並不是要「討人的喜歡」,卻是要「討神的喜悅」,就必蒙「神的獎賞」—這就是「不要只在眼前事奉,像是討人喜歡的,要像基督的僕人,從心裏遵行 神的旨意。」(v6)一切為主而活、為主而做、活出基督,在「日常生活中」、「人際關係上」,「信心的眼睛」,看到的都是神,這是何等的重要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