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伯來書 11:32~40
11:32 我又何必再說呢?若要一一細說,基甸、巴拉、參孫、耶弗他、大衛、撒母耳,和眾先知的事,時候就不夠了。
11:33 他們因著信,制伏了敵國,行了公義,得了應許,堵了獅子的口,
11:34 滅了烈火的猛勢,脫了刀劍的鋒刃;軟弱變為剛強,爭戰顯出勇敢,打退外邦的全軍。
11:35 有婦人得自己的死人復活。又有人忍受嚴刑,不肯苟且得釋放(原文是贖),為要得著更美的復活。
11:36 又有人忍受戲弄、鞭打、捆鎖、監禁、各等的磨煉,
11:37 被石頭打死,被鋸鋸死,受試探,被刀殺,披著綿羊、山羊的皮各處奔跑,受窮乏、患難、苦害,
11:38 在曠野、山嶺、山洞、地穴,飄流無定,本是世界不配有的人。
11:39 這些人都是因信得了美好的證據,卻仍未得著所應許的;
11:40 因為 神給我們預備了更美的事,叫他們若不與我們同得,就不能完全。

 

 

1.  經文3遍

 

2. 今天默想經文
來 11:39 這些人都是因信得了美好的證據,卻仍未得著所應許的。
11:40 因為 神給我們預備了更美的事,叫他們若不與我們同得,就不能完全。

 

3. 默想分享
(1)v32「我又何必再說呢?若要一一細說……」繼前面的「信心英雄(雌)榜」,今天繼續增加在舊約士師與王政時代的名單:「基甸、巴拉、參孫、耶弗他、大衛、撒母耳和眾先知」(v32)這裏面有士師、君王、先知…,都是神所揀選的器皿,而他們共通的條件,都是「有信心的人」。我們今天對於聖經「信心」的理解,簡直跟「愛心」一樣的混亂。許多人都憑私意在強解聖經中的信心與愛心,把聖經的思想與世俗的思想同化,卻是「失之毫釐,差之千里」。我們讀聖經,必須從聖經來解釋什麼是從神而來的「信心與愛心」,而不是把世界的觀念強解套在神的身上。

信心的重點,不是出於自己的情緒或立志,而是相信神(與神的話)。信心的對象不是自己、不是世人、而是神自己。聖經所列出的「信心偉人」,他們共通的特色:
一、他們都聽到或是領受到了神對他們說話,神的話透過神的彰顯、聖靈的感動啟示…,臨到他們身上。
二、他們為了遵行神的話(順服神的權柄),付上了極大的代價(受苦與犧牲),甚至獻上生命的代價。
三、聖經所列出的見證榜樣:
(一)他們因著信,制伏了敵國,行了公義,得了應許:士師、大衛、先知…等。(v33)
(二)堵了獅子的口:但以理(v33)
(三)滅了烈火的猛勢:但以理三個朋友(v34)
(四)脫了刀劍的鋒刃:以利亞…等(v34)
(五)軟弱變為剛強:參孫、士師、希西家…等(v34)
(六)爭戰顯出勇敢,打退外邦的全軍(約書亞、大衛…等(v34)
(七)有婦人得自己的死人復活:撒勒法的寡婦、書念的婦人(v35)
(八)忍受嚴刑,不肯苟且得釋放:眾先知等(v35)
(九)又有人忍受戲弄、鞭打、捆鎖、監禁、各等的磨煉:耶利米、米該雅…等先知(v36)
(十)被石頭打死:撒迦利亞等(v37)
(十一)被鋸鋸死:以賽亞等(v37)
(十二)披著綿羊、山羊的皮各處奔跑,受窮乏、患難、苦害:以利亞等(v37)
(十三)在曠野、山嶺、山洞、地穴,飄流無定:亞哈王時代的先知等(v38)

(2)聖經中有太多見證與例子了,以致於希伯來書的作者直接說:「我又何必再說呢?」因為實在太多見證與例子了,族繁不及備載。我們從這些聖經中信心的偉人的身上,透過聖經的啟示得到結論:
一、信心來自於每個人從神領受了「神的話」,而不是憑著「我的感覺或立志」。
二、他們都為了遵行神的話語付上了極大的代價,包括前途、自由與生命
三、他們不被世界接受,卻被神所認識:「本是世界不配有的人」(v38)
四、他們當中許多人到死前都沒有見到事情成就,沒有得到任何好處,甚至受苦與殉道,但因為信心仍然忍耐堅持到底(v39)

v39~40這些舊約的信心偉人,雖然在世上因為相信神的話,遵行神的旨意,活出受苦與犧牲的見證。「卻仍未得著所應許的,因為 神給我們預備了更美的事,叫他們若不與我們同得,就不能完全。」這是指舊約時代上帝旨意應許的真正實現,是等到在耶穌基督的救恩工作裏才能得以完全的。舊約的信心偉人,與新約時代神的兒女,都在耶穌基督裏得著了「神的應許」、「更美的事」、「同得完全」。

 

4. 今天的回應
「我又何必再說呢?」我對這句話十分有感。就是聖經已經說了這麼多了,這麼清楚明白了,有這麼多雲彩般的見證人圍繞在我們周圍,又有「神的話與神的靈」賜給我們,我們還不明白神的旨意嗎?我們仍然「沒有信心」嗎?甚至我們把信心扭曲成為「追求自己想聽的、想看的,想滿足的私慾」嗎?新約時代的基督徒,在享受耶穌基督「更美之約」、「完全的救恩」同時,我們仍然要效法信心英雄(雌)的榜樣:「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我也要愛他』,並且要『向他顯現』。」(約1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