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行傳 15:12~29
15:12 眾人都默默無聲,聽巴拿巴和保羅述說 神藉他們在外邦人中所行的神蹟奇事。
15:13 他們住了聲,雅各就說:「諸位弟兄,請聽我的話。
15:14 方才西門述說 神當初怎樣眷顧外邦人,從他們中間選取百姓歸於自己的名下;
15:15 眾先知的話也與這意思相合。
15:16 正如經上所寫的:此後,我要回來,重新修造大衛倒塌的帳幕,把那破壞的重新修造建立起來,
15:17 叫餘剩的人,就是凡稱為我名下的外邦人,都尋求主。
15:18 這話是從創世以來顯明這事的主說的。
15:19 「所以據我的意見,不可難為那歸服 神的外邦人;
15:20 只要寫信,吩咐他們禁戒偶像的污穢和姦淫,並勒死的牲畜和血。
15:21 因為從古以來,摩西的書在各城有人傳講,每逢安息日,在會堂裏誦讀。」
15:22 那時,使徒和長老並全教會定意從他們中間揀選人,差他們和保羅、巴拿巴同往安提阿去;所揀選的就是稱呼巴撒巴的猶大和西拉。這兩個人在弟兄中是作首領的。
15:23 於是寫信交付他們,內中說:「使徒和作長老的弟兄們問安提阿、敘利亞、基利家外邦眾弟兄的安。
15:24 我們聽說,有幾個人從我們這裏出去,用言語攪擾你們,惑亂你們的心。(有古卷加:你們必須受割禮,守摩西的律法。)其實我們並沒有吩咐他們。
15:25 所以,我們同心定意,揀選幾個人,差他們同我們所親愛的巴拿巴和保羅往你們那裏去。
15:26 這二人是為我主耶穌基督的名不顧性命的。
15:27 我們就差了猶大和西拉,他們也要親口訴說這些事。
15:28 因為聖靈和我們定意不將別的重擔放在你們身上,惟有幾件事是不可少的,
15:29 就是禁戒祭偶像的物和血,並勒死的牲畜和姦淫。這幾件你們若能自己禁戒不犯就好了。願你們平安!」

 

 

1.  經文3遍

 

2. 今天默想經文
徒 15:16 正如經上所寫的:此後,我要回來,重新修造大衛倒塌的帳幕,把那破壞的重新修造建立起來。
15:17 叫餘剩的人,就是凡稱為我名下的外邦人,都尋求主。

 

3. 默想分享
(1)彼得講完了話,又讓保羅和巴拿巴好好的分享外邦人信主的見證,最後就交由雅各(耶穌的親弟弟),也是這時候耶路撒冷教會的領袖,出來做出結論。雅各從舊約聖經中指出上帝的心意,就是福音不分猶太人或外邦人,凡願意相信的人都能夠因信稱義。v16~17「…我要回來,重新修造大衛倒塌的帳幕,把那破壞的重新修造建立起來,叫餘剩的人,就是凡稱為我名下的外邦人,都尋求主。」很多人用這節經文來應用在上帝要重建敬拜讚美事工,或是新的教堂。但其實真正大衛的帳幕,應該是指願意相信的人心。得救的人才是神的重點,而不是外在的建築物或是任何事工。就如v17所說的餘民,就是接受主的外邦人,都要來尋求主。

我們在QT舊約經文中,一再看見餘民這個詞,是指在上帝在人罪惡的管教、煉淨中剩餘的子民,也是悔改的子民。餘民代表剩下來的,人數自然不多,在舊約是指餘下悔改的以色列百姓,在新約則是指所有願意悔改的人,也包括外邦人。因為亞伯拉罕的後裔有二個意思,一個是指血統上的以色列百姓,另一個就是指凡所有效法亞伯拉罕「因信稱義」的人,包括外邦人,都能夠成為神的子民,就是「真以色列人」。對神而言,血統不是重點,「相信」才是。以色列人空有血統,又驕傲自大,卻就是不肯相信,仍會被神暫時擱著,等待日後悔改。反而願意相信的人,都是餘民。聖經上說通往滅亡的路是大的,門是寬的,走得人很多,餘民走的是窄門窄路,直到永生。所以凡得救的子民,千萬不要因為羡慕這個世界的宴樂而選擇走世界罪惡的大道,反而要與悔改的弟兄姊妹走在不斷悔改的窄路上,直到永恆。

(2)雅各的結論裏面,就是不要為難外邦人的基督徒,不要將別的重擔放在他們身上(v28),只有4件事情要遵守:禁戒偶像的污穢和姦淫,並勒死的牲畜和血。對於這4點,其實是根據當時候的背景說的,因為當時候可能外邦人拜偶像的習俗,會有淫亂與吃祭物等事件,常會惹怒以色列人。為了避開這些不必要的衝突,所以雅各特別指出這4件事情要外邦基督徒遵守。康來昌牧師:「所以與其說這些是猶太人要求外邦人在某些吃的事上特別小心,不如說就是要求這些外邦人不要去拜偶像、不要有這些在拜偶像當中常有的這些淫亂和飲食的放縱。就是這裡不是說給他們新的律法,而是要他們特別注意容易犯的錯誤。當然信靠耶穌、信而受洗、認罪悔改,所有的罪,不管是受洗之前、之後所犯的,神都赦免了,但我們還是希望不要故意的犯罪,尤其是這種外邦人的特點:偶像的淫行和吃喝的事上要禁止、要小心。」

《聖經綜合解讀》— 雅各之所以建議吩咐外邦門徒遵守這些禁戒,既不是因為救恩真理,也不是因為倫理道德,而是「因為從古以來,摩西的書在各城有人傳講,每逢安息日,在會堂裡誦讀」(v21),所以外邦門徒必須限制自己的自由(羅14:21;林前9:19),照顧當地猶太門徒的基本感受,才能和他們彼此相交。這並不是在真理上的妥協,而是在非真理問題上的舍己;不但外邦門徒遵守這些禁戒要犧牲自由,猶太門徒不堅持其它禁戒也要放棄傳統。人若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來跟從主,首先就要「捨己」(路9:23);肢體不堅持自己的自由和傳統,身體的合一才不會出現破口。

意思是雅各提出的這4點要求,不能算是律法,而是勸戒。如果是律法,可能要提出千條萬條了,而是提出他認為重要的4點避免造成擴大外邦人與猶太人基督徒的反感與衝突。我們讀聖經不能死板的照著字面來看應用,還必須考慮當時候的背景與習俗,才能掌握聖經真理的重點。

 

4. 今天的回應
猶太人的問題,是要求外邦人信主之前,必須先遵守某些律法規定(例如受割禮),才可以有資格條件受洗,但這其實已經變成「異端」了。舉亞伯拉罕的例子,亞伯拉罕不是因為「行割禮」的行為才能夠「蒙恩」,而是因為亞伯拉罕「信神」所以蒙恩,至於「割禮」則是信心的「外證」。同樣的,雅各雖然規定外邦人必須遵守4條規定,這都不是得救的「律法」,如果是的話肯定不只4條,而是成千上萬條了。這4條規定主要是避開對猶太人社會觀感的冒犯,避開雙方在文化與道德上差異的衝突。

這又牽扯到另一個問題,我們並不是因為不犯罪所以有資格條件能夠得救信主,反而是因為先「因信稱神」,心裏願意「離棄罪惡」,所以蒙恩得救。但是得救之後,我們並不是已經「馬上完全」,不再犯罪了,而是因為有「聖靈內住」、有真理賜給我們,我們「將身體與生命的主權悔改交託」,天天與「神的話與神的靈」連結,我們才有可能「不犯罪」,這並不是我們沒有能力犯罪,而是我們應當根本不想犯罪,因為神的愛與恩典已經滿足我們,我們不需要再接受罪中之樂了。這就好像口渴的人如果有乾淨的水可以喝,又何必要「飲鴆止渴」呢?那麼為什麼許多基督徒仍然活在罪中之樂裏面?重點是我們不肯「交出生命主權」,不肯「與聖靈聖經緊密連結」,雖然信了主,仍然「遠離神」、「專靠自己」,就會面臨神的出手管教了。

律法叫我們看見我們的「軟弱」無力,只能趕緊連結於聖靈,得著「愛與恩典」,才有「甘心樂意」的心來工作事奉!
外在的律法–>
認識我的軟弱無能–>
天天與神親密,與聖靈連結–>
得著神愛與恩典–>
甘心樂意–>
樂意遵守主道–>
在愛中成全了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