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母耳記下 12:16~31
12:16 所以大衛為這孩子懇求 神,而且禁食,進入內室,終夜躺在地上。
12:17 他家中的老臣來到他旁邊,要把他從地上扶起來,他卻不肯起來,也不同他們吃飯。
12:18 到第七日,孩子死了。大衛的臣僕不敢告訴他孩子死了,因他們說:「孩子還活著的時候,我們勸他,他尚且不肯聽我們的話,若告訴他孩子死了,豈不更加憂傷嗎?」
12:19 大衛見臣僕彼此低聲說話,就知道孩子死了,問臣僕說:「孩子死了嗎?」他們說:「死了。」
12:20 大衛就從地上起來,沐浴,抹膏,換了衣裳,進耶和華的殿敬拜;然後回宮,吩咐人擺飯,他便吃了。
12:21 臣僕問他說:「你所行的是甚麼意思?孩子活著的時候,你禁食哭泣;孩子死了,你倒起來吃飯。」
12:22 大衛說:「孩子還活著,我禁食哭泣;因為我想,或者耶和華憐恤我,使孩子不死也未可知。
12:23 孩子死了,我何必禁食,我豈能使他返回呢?我必往他那裏去,他卻不能回我這裏來。」
12:24 大衛安慰他的妻拔示巴,與她同寢,她就生了兒子,給他起名叫所羅門。耶和華也喜愛他,
12:25 就藉先知拿單賜他一個名字,叫耶底底亞,因為耶和華愛他。
12:26 約押攻取亞捫人的京城拉巴。
12:27 約押打發使者去見大衛,說:「我攻打拉巴,取其水城。
12:28 現在你要聚集其餘的軍兵來,安營圍攻這城,恐怕我取了這城,人就以我的名叫這城。」
12:29 於是大衛聚集眾軍,往拉巴去攻城,就取了這城,
12:30 奪了亞捫人之王所戴的金冠冕(王:或譯瑪勒堪;瑪勒堪就是米勒公,又名摩洛,亞捫族之神名),其上的金子重一他連得,又嵌著寶石。人將這冠冕戴在大衛頭上。大衛從城裏奪了許多財物,
12:31 將城裏的人拉出來,放在鋸下,或鐵耙下,或鐵斧下,或叫他經過磚窯(或譯:強他們用鋸,或用打糧食的鐵器,或用鐵斧做工,或使在磚窯裏服役);大衛待亞捫各城的居民都是如此。其後,大衛和眾軍都回耶路撒冷去了。

 

 

1.  經文3遍

 

2. 今天默想經文
撒下 12:22 大衛說:孩子還活著,我禁食哭泣;因為我想,或者耶和華憐恤我,使孩子不死也未可知。
12:23 孩子死了,我何必禁食,我豈能使他返回呢?我必往他那裏去,他卻不能回我這裏來。
12:24 大衛安慰他的妻拔示巴,與她同寢,她就生了兒子,給他起名叫所羅門。耶和華也喜愛他,

 

3. 默想分享
(1)v16~25神已透過先知宣告大衛與拔示巴所生第一個孩子必死(v14),大衛為這個孩子禁食禱告七日的時間—「懇求 神,而且禁食,進入內室,終夜躺在地上。」(v16)直到第七日,孩子還是死了,大家都以為大衛一定承受不了,沒想到大衛反而—「從地上起來,沐浴,抹膏,換了衣裳,進耶和華的殿敬拜;然後回宮,吩咐人擺飯,他便吃了。」(v20)眾人不解,於是大衛卻說了一段充滿智慧的話:「孩子還活著,我禁食哭泣;因為我想,或者耶和華憐恤我,使孩子不死也未可知。孩子死了,我何必禁食,我豈能使他返回呢?我必往他那裏去,他卻不能回我這裏來。」其實大衛很明白神的心意,這裏我們學習到:
一、大衛明白禱告,甚至是「禁食、俯伏在地、哭泣…」的禱告,都不是「宗教功德」,不是我們能夠用來與神「交換利益」的條件,這些都是「拜偶像」的心態,無奈存著這樣心態的基督徒實在太多了。我們在神面前能夠得到的,只是「神的憐憫與恩典」,是神「白白的賜予」,而不是「人應該得到,或是可以賺取的」,只能憑著「謙卑與信心」,領受神的「憐憫與恩典」!而大衛的禁食俯伏,求的正是神或許臨到的「恩典與憐憫」,而不是用功德來交換。

二、其實神早就預言這孩子必死。神赦免大衛,是神的慈愛;神取走這孩子的性命,是出於神的公義。但取走的只是短暫在世上的性命,而不代表靈魂的滅亡。就像烏撒一樣,相信神會用公平正直的審判對待萬民的,但是神公義的屬性必須被滿足,而不能「以有罪的為無罪」。

三、當孩子最終死了,大衛明白這是出於神的旨意;即使在人看來萬般不捨,但是大衛相信「神是不會錯的,神的旨意永遠長存」於是他立刻接受了神的旨意,起來恢復正常的生活,繼續倚靠神的恩典過世上的日子。而且大衛相信,將來在天上,他還要與這孩子見面:「我豈能使他返回呢?我必往他那裏去,他卻不能回我這裏來。」(v23)大衛有屬靈的真信心,有永恆的盼望與眼光,這正是今天許多人需要學習的榜樣。

四、v24~25感謝神,神公義的心得著了滿足,便恩待大衛與拔示巴第二個孩子,就是歷史上有名的所羅門王。經文中甚至二次提到了「耶和華也喜愛他…,因為耶和華愛他。」

(2)v26~31這段經文是延續11:1提到約押攻打亞捫人的事。其實這段時間約押正和亞捫人在爭戰,中間穿挿了這段大衛「奪妻殺人」的事件,最後再回到與亞捫人的戰役。約押即將要攻破亞捫人的京城拉巴(v26),因為如果約押最終得勝了,功勞便歸自己,而且「人就以我的名叫這城」(v28)。忠心的約押要把功勞歸給大衛,不歸給自己,於是請大衛最後出馬率兵攻城(v29)。大衛因此擄獲了許多的戰利品,又使許多的俘虜服勞役。

《舊約聖背景注釋─撒母耳記下》─「v31 有人認為大衛是殘殺亞捫人,不過後面說『大衛待亞捫各城的居民都是如此』,顯然大衛不可能殺掉所有的亞捫人,因此此處應該是亞捫人做苦工,而非殺害他們。說起來大衛和亞捫人的戰爭算是一場長期的戰役,勝利了以後,大衛大致上還是依照當日的習慣,將戰俘強迫勞役。聖經並不掩飾大衛當時的作法,我們也不用強求大衛要有非常高尚的人道思想,畢竟當代對待戰俘,比起大衛的作法並沒有更加人道。」

 

4. 今天的回應
神責備大衛犯罪是「藐視神、使仇敵大得褻瀆的機會—虧缺了神的榮耀」。出於神公義的性情,大衛的罪被赦免了,但是自己要承擔「罪惡的苦果」—就是「家中不斷紛擾的動亂與叛變」。大衛在國家的治理上,顯然是成功的,但這成功完全都是神的恩典與功勞;而大衛一生的軟弱是在女人的情慾與家庭的治理上,神藉著「管教的手」不斷在教導大衛「治死老我,活出基督」的屬靈功課。今天小女兒要到澳洲打工一年,我對她的勸勉也是—「不斷仰望神的恩典與憐憫」。重點不是追求「工作與金錢」,而是「屬靈生命的長大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