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母耳記下 12:1~15
12:1 耶和華差遣拿單去見大衛。拿單到了大衛那裏,對他說:「在一座城裏有兩個人:一個是富戶,一個是窮人。
12:2 富戶有許多牛群羊群;
12:3 窮人除了所買來養活的一隻小母羊羔之外,別無所有。羊羔在他家裏和他兒女一同長大,吃他所吃的,喝他所喝的,睡在他懷中,在他看來如同女兒一樣。
12:4 有一客人來到這富戶家裏;富戶捨不得從自己的牛群羊群中取一隻預備給客人吃,卻取了那窮人的羊羔,預備給客人吃。」
12:5 大衛就甚惱怒那人,對拿單說:「我指著永生的耶和華起誓,行這事的人該死!
12:6 他必償還羊羔四倍;因為他行這事,沒有憐恤的心。」
12:7 拿單對大衛說:「你就是那人!耶和華─以色列的 神如此說:『我膏你作以色列的王,救你脫離掃羅的手。
12:8 我將你主人的家業賜給你,將你主人的妻交在你懷裏,又將以色列和猶大家賜給你;你若還以為不足,我早就加倍地賜給你。
12:9 你為甚麼藐視耶和華的命令,行他眼中看為惡的事呢?你借亞捫人的刀殺害赫人烏利亞,又娶了他的妻為妻。
12:10 你既藐視我,娶了赫人烏利亞的妻為妻,所以刀劍必永不離開你的家。』
12:11 耶和華如此說:『我必從你家中興起禍患攻擊你;我必在你眼前把你的妃嬪賜給別人,他在日光之下就與她們同寢。
12:12 你在暗中行這事,我卻要在以色列眾人面前,日光之下,報應你。』」
12:13 大衛對拿單說:「我得罪耶和華了!」拿單說:「耶和華已經除掉你的罪,你必不至於死。
12:14 只是你行這事,叫耶和華的仇敵大得褻瀆的機會,故此,你所得的孩子必定要死。」
12:15 拿單就回家去了。

 

 

1.  經文3遍

 

2. 今天默想經文
撒下 12:7 拿單對大衛說:「你就是那人!耶和華─以色列的 神如此說:『我膏你作以色列的王,救你脫離掃羅的手。
12:8 我將你主人的家業賜給你,將你主人的妻交在你懷裏,又將以色列和猶大家賜給你;你若還以為不足,我早就加倍地賜給你。
12:9 你為甚麼藐視耶和華的命令,行他眼中看為惡的事呢?你借亞捫人的刀殺害赫人烏利亞,又娶了他的妻為妻。
12:10 你既藐視我,娶了赫人烏利亞的妻為妻,所以刀劍必永不離開你的家。
12:14 只是你行這事,叫耶和華的仇敵大得褻瀆的機會,故此,你所得的孩子必定要死。

 

3. 默想分享
(1)大衛成功的「殺人、奪妻」,好像做的「天衣無縫」,到目前沒有任何「報應」?但其實在拔示巴懷孕的過程中,大衛的心是深受煎熬的,只是他一直不肯也不敢去面對神:
「我坐下,我起來,祢都曉得;祢從遠處知道我的意念」(詩139:2)。
「我閉口不認罪的時候,因終日唉哼而骨頭枯乾。黑夜白日,你的手在我身上沉重;我的精液耗盡,如同夏天的乾旱。 」(詩32:3~4)
每個得救的基督徒,應該都能體會,罪中之樂只是極其短暫的,神所賜的良心與聖靈的責備,卻是真實又持續的;除非我們在神面前真實的面對並且認罪悔改,才能恢復「真平安真喜樂」!許多人故意消滅良心的責備與聖靈的擔憂,就會經歷到大衛所經歷到的:「終日唉哼而骨頭枯乾、精液耗盡,如同夏天的乾旱。」

v1~6當大衛不想面對神去處理自己的滔天大罪時,神差先知拿單用「比喻」的方式來對大衛說話,如同耶穌經常用日常生活的比喻來解釋天國的道理一般。大衛雖然身陷罪惡與軟弱之中,但是仍有「憐憫與公義」之心,一下子就指出拿單比喻中那個「搶奪殺害窮人羊羔的富人」,指出這人:一、行這事的人該死!(v5)、二、他必償還羊羔四倍;三、因為他行這事,沒有憐恤的心。(v6)比喻帶來戲劇的張力,就是大衛「間接」的定了自己的罪!這就是神要的效果,拿單:「你就是那人!」然後列出大衛的罪狀:
一、不滿足於神的恩典賞賜:「神如此說:我膏你作以色列的王,救你脫離掃羅的手。我將你主人的家業賜給你,將你主人的妻交在你懷裏,又將以色列和猶大家賜給你;你若還以為不足,我早就加倍地賜給你。」(v7~8)這裏很清楚的看見,一切都是「神膏你、神救你、神…賜給你、神將…交給你、…又將…賜給你,神早就加倍地賜給你」,神是主動賜予一切的神,而不是大衛賺來的或爭取來的,大衛所領受到的,全都是「憐憫與恩典」。

二、犯罪藐視神:「你為甚麼藐視耶和華的命令,行他眼中看為惡的事呢?……,你既藐視我,……。」大衛不知道的是,當他不肯聽從神,故意違背神的話時,這就是在「藐視神」了

三、只是你行這事,叫耶和華的仇敵大得褻瀆的機會(v14)

(2)大衛犯罪時雖然做得天衣無縫,一切似乎都按照他計畫的劇本進行,但是報應「不是不報,時候未到」。神有祂自己的時間表與旨意,時候到了,「神所愛的,就必管教」!神對大衛的審判管教:
一、所以刀劍必永不離開你的家。(v10)
二、我必從你家中興起禍患攻擊你(v11)
三、我必在你眼前把你的妃嬪賜給別人,他在日光之下就與她們同寢(v11)
四、你在暗中行這事,我卻要在以色列眾人面前,日光之下,報應你。(v12)
五、你所得的孩子必定要死。(v14)

大衛聽見神公義的判決,終於認罪了—「我得罪耶和華了!」(v13)拿單也馬上宣告—「耶和華已經除掉你的罪,你必不至於死。」但是死罪可免、活罪難逃。如果我們接著看日後的歷史,神透過拿單對大衛的審判,果然都一一應驗了。
一、當大衛說:「他必償還羊羔四倍」(v6),後來果然應驗在大衛自己身上。他謀殺了烏利亞,自己也死了四個孩子:拔示巴的兒子病死(v14),長子暗嫩被押沙龍謀殺(13:28),三子押沙龍被約押所殺(18:14),四子亞多尼雅被所羅門處死(王上2:25)。這也應驗了—「刀劍必永不離開你的家。」(v10)—參《聖經綜合解讀》

二、我必從你家中興起禍患攻擊你(v11):後來大衛被自己的兒子押沙龍叛變並且追殺

三、「把你的妃嬪賜給別人」(v11),「你的妃嬪」原文是複數。這個刑罰應驗于押沙龍叛亂的時候( 撒下16:21~22)

四、大衛在哪裡跌倒,神就要在哪裡對付他:大衛喜愛女色,神就把他的妃嬪賜給別人(v11);大衛愛惜名聲,神就「在以色列眾人面前」(v12)公開報應他。我們如果把任何人、事、物看得比神更重要,神照樣會在這些事上對付我們。而對於神的兒女來說,最可怕的不是神責備我們,而是神不再向我們說話;不是神管教我們,而是神任憑我們。—參《聖經綜合解讀》

五、大衛與拔示巴所生的長子後來果然死了

 

4. 今天的回應
引用《聖經綜合解讀》的話—「神主動尋找罪人:大衛不敢面對神,並沒有主動認罪悔改,但神卻主動差遣先知去挽回他,正如神自己所宣告的:「我必親自尋找我的羊,將它們尋見」(結34:11~12)。「罪的工價乃是死」(羅6:23),我們都因著罪與神隔絕,結局都是死路一條;但「人子來,為要尋找、拯救失喪的人」(路19:10),主動來尋找我們,借著福音把賜給大衛的恩典同樣賜給我們。神管教兒女:「因為主所愛的,祂必管教,又鞭打凡所收納的兒子」(來十二6)。神釋放被囚的人:「凡管教的事,當時不覺得快樂,反覺得愁苦;後來卻為那經練過的人結出平安的果子,就是義」(來12:11)。因此,神一面顯出祂的公義和聖潔,一面也顯出祂的憐憫和恩典,引導大衛重新向神禱告:「求祢使我得聽歡喜快樂的聲音,使祢所壓傷的骨頭可以踴躍」(詩51:8),好讓大衛的靈裡得著釋放。神的管教不是為了敗壞人,而是為了造就人;不是為了捆綁人,而是為了釋放人。因此,每一個認罪悔改的人都可以坦然地向神禱告:「求祢使我仍得救恩之樂」(詩51:12)。

我個人的領受:
一、大衛認罪,罪叫馬上得著了赦免。罪的結果就是靈魂的死,就是「與神隔絕」,罪得赦免,就是神接納了大衛,使大衛可以繼續在神面前,與神交通、與神和好,這是「極大的恩典」!

二、管教的目的,不是為了摧毀一個人,乃是為了「伸張公義與重建人的生命」。如果神沒有審判大衛,那麼烏利亞的冤屈誰來伸張?如果大衛沒有被揭發並且管教,那麼惡人就會遍地橫行,無所忌憚!但同時,管教使大衛知道—「神是愛他的神,沒有任憑他繼續墮落與滅亡,反而搭救他使他靈魂甦醒,領他走生命的義路、窄路、永生之路」

三、「神的管教」與「魔鬼的控告」完全不同。魔鬼的控告只會使人「更加痛恨自己、甚至痛恨神,一點沒有悔改的力量,只是叫人癱瘓倒斃。」但是神的管教,使人是「痛恨罪、痛恨老我,更加愛神、親近神、與神和好、恢復關係,繼續跟隨神走永生的義路」!我們千萬不要搞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