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母耳記上 2:12~21
2:12 以利的兩個兒子是惡人,不認識耶和華。
2:13 這二祭司待百姓是這樣的規矩:凡有人獻祭,正煮肉的時候,祭司的僕人就來,手拿三齒的叉子,
2:14 將叉子往罐裏,或鼎裏,或釜裏,或鍋裏一插,插上來的肉,祭司都取了去。凡上到示羅的以色列人,他們都是這樣看待。
2:15 又在未燒脂油以前,祭司的僕人就來對獻祭的人說:「將肉給祭司,叫他烤吧。他不要煮過的,要生的。」
2:16 獻祭的人若說:「必須先燒脂油,然後你可以隨意取肉。」僕人就說:「你立時給我,不然我便搶去。」
2:17 如此,這二少年人的罪在耶和華面前甚重了,因為他們藐視耶和華的祭物(或譯:他們使人厭棄給耶和華獻祭)。
2:18 那時,撒母耳還是孩子,穿著細麻布的以弗得,侍立在耶和華面前。
2:19 他母親每年為他做一件小外袍,同著丈夫上來獻年祭的時候帶來給他。
2:20 以利為以利加拿和他的妻祝福,說:「願耶和華由這婦人再賜你後裔,代替你從耶和華求來的孩子。」他們就回本鄉去了。
2:21 耶和華眷顧哈拿,她就懷孕生了三個兒子,兩個女兒。那孩子撒母耳在耶和華面前漸漸長大。

 

 

1.  經文3遍

 

2. 今天默想經文
撒上 2:17 如此,這二少年人的罪在耶和華面前甚重了,因為他們藐視耶和華的祭物(或譯:他們使人厭棄給耶和華獻祭)。
2:21 耶和華眷顧哈拿,她就懷孕生了三個兒子,兩個女兒。那孩子撒母耳在耶和華面前漸漸長大。

 

3. 默想分享
(1)v12「以利的兩個兒子是惡人,不認識耶和華。」這使我們想到太7:23「我就明明地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祭司的二個兒子,將來也是要承接當祭司的,從小跟著父親學習,又怎麼可能「不認識耶和華?」這就好像某個牧師的兒子,竟然「不認識神」一樣的荒謬。聖經上提到的「認識」,包括人不「認識」神,或是神不「認識」人,不是中文講到的「頭腦上的了解」,而是「真實親密的關係」,就好像夫妻之間的關係一樣。神責備人:「我不認識你們」,指的是神與人沒有「關係」;「作惡的人」,從上下文來看,指的是不結屬靈生命的果子,也就是「沒有屬神生命」的人,就是「惡人」。換句話說—與神之間「沒有關係」;人裏面沒有「屬神的生命」,都是「惡人」;即使是口稱「主啊主啊」的基督徒,或是祭司的兒子,神看的不是人的外貌,而是「關係與生命」。

以利的二個兒子,從小在會幕中學習獻祭與敬拜,卻是「不認識神」,甚至是「藐視神」,v13~17列出他們所犯的罪─《串珠聖經注釋》:
一、他們隨意取肉,強取本屬於獻祭者的祭肉(v13~14)
二、搶奪獻給耶和華為馨香火祭的脂油(v15~16; 參利3:3~5, 16~17;利7:22~25)
三、恐嚇使用暴力(v16)
這些在舊約中都是致死的罪,因為「明知故犯,罪加一等」。我們想到大祭司的二個兒子因獻凡火就立刻被擊殺了,為要警告世人神是聖潔的,人應當敬畏祂。以利的二個兒子墮落至此,除了他們二個人的問題,更大的責任是在父親的身上。身為祭司,沒有好好教養自己的兒子,種下日後二子更加敗壞墮落最後慘死的悲劇。另外我們看見就連撒母耳後來也落入同樣的問題:「撒母耳年紀老邁,就立他兒子作以色列的士師。長子名叫約珥,次子名叫亞比亞;他們在別是巴作士師。他兒子不行他的道,貪圖財利,收受賄賂,屈枉正直。」(撒上8:1~3)這都提醒我們為人父母者,服事神當從服事自己的家人開始,特別是自己的兒女,更應當是我們首要服事的門徒對象,求神憐憫幫助。

v18~19感謝神,撒母耳從小在會幕中向以利學習事奉神,卻沒有被以利二個兒子頑劣的行徑帶壞影響,反而忠心敬虔的學習在會幕中事奉神。v18「穿著細麻布的以弗得,侍立在耶和華面前。」這「細麻布的以弗得」,本應是祭司供職時所穿的聖衣(參出28:4)看來以利是把撒母耳當成是未來的接班人在培養的。母親哈拿每年上來獻年祭時親手為撒母耳作新的「外袍」,表達母親滿滿的愛與對神的信靠交託。

v20~21以利為撒母耳的父母以利加拿和哈拿祝福再添後裔,取代撒母耳,感謝神,「耶和華眷顧哈拿,她就懷孕生了3個兒子,2個女兒。」從這整件事上看來,神一開始沒讓哈拿懷孕,又使她多多苦,本身就是一種「試驗」,要催逼哈拿來尋求神並且獻上所愛的兒子。當哈拿憑信心禱告交託與奉獻時,神在哈拿生命中成就了塑造信心生命的考驗。神不是小氣的神,但是神常用生活中的「艱難」與「拖延」來考驗增加人的信心與倚靠。當哈拿通過了考驗,神更多賜下5個兒女來取代撒母耳。這整個過程最重要的不是幾個孩子,而是哈拿通過了考驗,對神的「信望愛」生命長大成熟,並透過奉獻撒母耳,祝福了以色列整個民族。

 

4. 今天的回應
神在不同的人身上,卻通常有著「共通的劇本」,就是「考驗」的功課。神一開始不給哈拿兒女,就像對亞伯拉罕的考驗一樣,神不是不給,而是透過考驗幫助屬神的人生命成長完全。生命的成長才是關鍵,而不是環境的好壞,也不是有沒有神蹟奇事。後來神要求亞伯拉罕獻上兒子,亞伯拉罕又再一次通過了考驗,成為「信心之父」。而哈拿則是直接將撒母耳獻上,蒙神的悅納,並賜下更多的兒女。神不是小氣的神,不是苛刻的神,但神是「考驗人心肺腑」,也要「塑造人生命成長」、建立「神人親密關係」的神。神的重點不在環境與神蹟,而在人的「關係與生命」如何?我們是否與神對齊,看重「關係與生命」,勝過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