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世記 24:10~27

24:10 那僕人從他主人的駱駝裏取了十匹駱駝,並帶些他主人各樣的財物,起身往米所波大米去,到了拿鶴的城。
24:11 天將晚,眾女子出來打水的時候,他便叫駱駝跪在城外的水井那裏。
24:12 他說:「耶和華─我主人亞伯拉罕的 神啊,求你施恩給我主人亞伯拉罕,使我今日遇見好機會。
24:13 我現今站在井旁,城內居民的女子們正出來打水。
24:14 我向那一個女子說:『請你拿下水瓶來,給我水喝。』她若說:『請喝!我也給你的駱駝喝。』願那女子就作你所預定給你僕人以撒的妻。這樣,我便知道你施恩給我主人了。」
24:15 話還沒有說完,不料,利百加肩頭上扛著水瓶出來。利百加是彼土利所生的;彼土利是亞伯拉罕兄弟拿鶴妻子密迦的兒子。
24:16 那女子容貌極其俊美,還是處女,也未曾有人親近她。她下到井旁,打滿了瓶,又上來。
24:17 僕人跑上前去迎著她,說:「求你將瓶裏的水給我一點喝。」
24:18 女子說:「我主請喝!」就急忙拿下瓶來,托在手上給他喝。
24:19 女子給他喝了,就說:「我再為你的駱駝打水,叫駱駝也喝足。」
24:20 她就急忙把瓶裏的水倒在槽裏,又跑到井旁打水,就為所有的駱駝打上水來。
24:21 那人定睛看她,一句話也不說,要曉得耶和華賜他通達的道路沒有。
24:22 駱駝喝足了,那人就拿一個金環,重半舍客勒,兩個金鐲,重十舍客勒,給了那女子,
24:23 說:「請告訴我,你是誰的女兒?你父親家裏有我們住宿的地方沒有?」
24:24 女子說:「我是密迦與拿鶴之子彼土利的女兒」;
24:25 又說:「我們家裏足有糧草,也有住宿的地方。」
24:26 那人就低頭向耶和華下拜,
24:27 說:「耶和華─我主人亞伯拉罕的 神是應當稱頌的,因他不斷地以慈愛誠實待我主人。至於我,耶和華在路上引領我,直走到我主人的兄弟家裏。」

 

 

1.經文3遍

 

2.今天默想經文
創 24:27 說:耶和華─我主人亞伯拉罕的 神是應當稱頌的,因他不斷地以慈愛誠實待我主人。至於我,耶和華在路上引領我,直走到我主人的兄弟家裏。

 

3.默想分享
(1)v10從迦南地到米所波大米,約800公里,駱駝需要走大約需要14天,一路時有盜賊出沒,這是一趟艱苦的路程。「拿鶴的城」是亞伯拉罕的兄弟拿鶴的子孫居住之地(22:20~24),靠近哈蘭。

古代中東鄉村的公共水井通常在村外,以方便飲牛羊。婦女通常在早晨和傍晚比較涼爽的時候出來打水,婦女為了安全之故,通常會集體前來,井旁就成了她們的社交場所。v11~14僕人來到井水旁,巧遇許多婦女出來打水,便藉由禱告向神求印證:「我向那一個女子說:『請你拿下水瓶來,給我水喝。』她若說:『請喝!我也給你的駱駝喝。』願那女子就作你所預定給你僕人以撒的妻。這樣,我便知道你施恩給我主人了。」(v14)這裏有趣的是,包括以撒,另外還有雅各、摩西的妻子都是在水井旁邊找到的(v15、29:9~10、出2:16~17)。

向神求印證,不管在聖經中,或是在基督徒的生命中,都是在禱告求問神旨意的重要方式。當我們帶著信心與渴慕來到神面前求印證,也是神所悅納之事。只是對於重要之事,為了避免私慾作祟,我們所求之事必須先求遵行聖經的教導,先求神的國與神的義,然後多方面反覆印證,更加保障。

(2)僕人為以撒娶妻,尋求神旨意的重點,很重要的條件就是「美好的品格」。僕人已經老邁,所以他大膽祈求以撒之妻的條件,是要能「勤奮、愛心、熱心、主動、體恤…」等美好的特質。生命的美德,比起外在的外貌、能力、金錢…更加寶貝重要。「十匹駱駝」(v10)至少要喝1噸水,具有極大愛心的女子才可能主動對陌生人提出「也給你的駱駝喝」。「愛心就是聯絡全德的」(西3:14),這個簡單而苛刻的條件最能看出一個人的品德。結果是v15~20感謝神,僕人禱告的話還沒說完,利百加就出現了。這利百加完全符合亞伯拉罕的條件,也符合了僕人的禱告:
一、利百加是亞伯拉罕的兄弟拿鶴的孫女,與以撒有親屬靈的關係,舊約時代近親通婚是平常的事。

二、利百加完全照著僕人禱告的祈求,先是熱心將水給僕人喝,接著又主動熱心打水給僕人的10匹駱駝打水,叫駱駝也喝足。《舊約背景註釋》── 「幾天沒有喝水的駱駝,能夠一次喝25加崙之多。相較之下,裝水餵駱駝的瓶子,容量不超過3加崙。」我們不知道後來利百加打水多少水,但想要使10匹駱駝喝足,利百加肯定要有足夠的體力、愛心、耐心才能甘心且有能力去行。

v22~27我們說過禱告求問神的旨意,需要多方求神印證,特別也需要環境的開路。若是神的帶領,終必領我們來到「通達的道路」,結出美好的果子。僕人除了禱告讓利百加出現,現在還要進一步了解利百加的家庭,並取得利百加父家的同意,才能完全印證是神的帶領。我們禱告祈求,不能急躁,需要耐性等候,神是說話的神、開路的神,也是叫我們安靜等候的神。

 

4.今天的回應
我自己尋求婚姻的過程,也是充滿許多的神蹟奇事,特別是遇到一個能夠聽見神的聲音並且忠心回應的妻子。我們夫妻有趣的是,都是在高中升大學階段就信了主,也都曾將生命主權奉獻給主,也願意先求神的國與神的義。雖然一路上我個人跌跌撞撞,偏行己路,但是神總是不離不棄,不厭其煩的一再把我重新拉回到正路上。透過婚姻神很大程度的治死我的老我,塑造我的新人,也透過婚姻使我走上同心服事的道路。我個人能夠以過來人勸勉年輕人的,就是在凡事上,包括婚姻,交出生命的主權,先求神的國與神的義。因為婚姻實在是能夠祝福我們在「生命」與「關係」上,不僅是世上的,更是永恆的;不僅是夫妻彼此的,更是與神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