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世記 21:8~21
21:8 孩子漸長,就斷了奶。以撒斷奶的日子,亞伯拉罕設擺豐盛的筵席。
21:9 當時,撒拉看見埃及人夏甲給亞伯拉罕所生的兒子戲笑,
21:10 就對亞伯拉罕說:「你把這使女和她兒子趕出去!因為這使女的兒子不可與我的兒子以撒一同承受產業。」
21:11 亞伯拉罕因他兒子的緣故很憂愁。
21:12  神對亞伯拉罕說:「你不必為這童子和你的使女憂愁。凡撒拉對你說的話,你都該聽從;因為從以撒生的,才要稱為你的後裔。
21:13 至於使女的兒子,我也必使他的後裔成立一國,因為他是你所生的。」
21:14 亞伯拉罕清早起來,拿餅和一皮袋水,給了夏甲,搭在她的肩上,又把孩子交給她,打發她走。夏甲就走了,在別是巴的曠野走迷了路。
21:15 皮袋的水用盡了,夏甲就把孩子撇在小樹底下,
21:16 自己走開約有一箭之遠,相對而坐,說:「我不忍見孩子死」,就相對而坐,放聲大哭。
21:17  神聽見童子的聲音; 神的使者從天上呼叫夏甲說:「夏甲,你為何這樣呢?不要害怕, 神已經聽見童子的聲音了。
21:18 起來!把童子抱在懷中(懷:原文是手),我必使他的後裔成為大國。」
21:19  神使夏甲的眼睛明亮,她就看見一口水井,便去將皮袋盛滿了水,給童子喝。
21:20  神保佑童子,他就漸長,住在曠野,成了弓箭手。
21:21 他住在巴蘭的曠野;他母親從埃及地給他娶了一個妻子。

 

 

1.經文3遍

 

2.今天默想經文
創 21:12 神對亞伯拉罕說:你不必為這童子和你的使女憂愁。凡撒拉對你說的話,你都該聽從;因為從以撒生的,才要稱為你的後裔。

 

3.默想分享
(1)亞伯拉罕與撒拉之前自作聰明,用人的方法從婢女夏甲得了一個兒子,以為這就是神要給他們的孩子,卻忘了神清楚的話語,要從他們夫妻生出應許之子。自作聰明的結果,就為自己生出了許多不必要的麻煩,首先是夏甲輕視主母撒拉,撒拉苦待使夏甲逃跑,後來神的使者找到夏甲要她回去順服在撒拉底下。

v8「孩子漸長,就斷了奶。以撒斷奶的日子,亞伯拉罕設擺豐盛的筵席。」這是指以撒到了斷奶的日子,一般認為應該是2~3歲左右,這時的以實瑪利也應該來到了16~17歲左右(以實瑪利比以撒大了14歲)。

v9「撒拉看見埃及人夏甲給亞伯拉罕所生的兒子戲笑…」,以實瑪利的個性像個野驢一樣,爭勇好鬥(創16:12),「戲笑」原來的意思是「譏笑,嘲弄」。以實瑪利對以撒的嘲弄,正應驗了聖經加4:29「當時,那按著血氣生的逼迫了那按著聖靈生的,現在也是這樣。」其實這次的事件也正是一個預表,象徵著「屬血氣」與「屬靈」之間不斷的爭戰衝突。不但是二個人,二個民族,也是在每位基督徒生命之中「屬肉體」與「屬聖靈」的持續相爭。

(2)v10~12撒拉要求趕走夏甲母子,免得日後為產業相爭。這事使亞伯拉罕感到為難,但神卻支持了撒拉的看法。看起來似乎有點不通人情,其實背後是隱含著寶貴的屬靈功課:
一、這事件最重要的意義,是在教導神的兒女,神的應許與旨意才是我們應當追求與持守的;其他從人意或肉體出來的,會時刻與聖靈相爭,但我們需要明白神的旨意,並且遵行神的旨意。「從以撒生的」,才是神所應許的後裔(羅9:7;來11:18)。同樣,「肉身所生的兒女不是神的兒女;惟獨那應許的兒女才算是後裔」(羅9:8)。

二、如果亞伯拉罕與撒拉肯堅定相信神的話語,並且把時間與方式的主權完全交託給神,那麼就不的有這些多餘與麻煩的後遺症發生。這提醒我們有許多的痛苦與艱難並不是出於神的旨意,而是人的「咎由自取」、「自找麻煩」、「自找罪受」。雖然神也會赦免我們、憐憫我們,但是我們難免要在這些麻煩痛苦中,重新學習信心與等候的功課。

三、人不斷製造麻煩,但神卻經常成為替人收拾爛攤子的父親。就像人犯罪,神卻預備了耶穌替人贖罪一樣。這裏亞伯拉罕生了以實瑪利,卻不得不趕他們出去,看似殘忍,但其實神也教導我們,其實背後是神在照顧她們母子。表面上他允許夏甲母子被趕走,事實上神因為亞伯拉罕的緣故,也願意眷顧她們:「至於使女的兒子,我也必使他的後裔成立一國,因為他是你所生的。」(v13)所以後來「神聽見童子的聲音」(v17),也保佑了他們,使他們成長:「神保佑童子,他就漸長」(v20),娶了妻子(v21),生出12個支派的大國(17:20、21:18)

 

4.今天的回應
最近一對一門訓課程中,有一位姊妹問了一個問題,神既然事先知道人會犯罪,為什麼還要造人?罪是不是神造成的?…。我想這些問題肯定很多人心中都有同樣的疑惑,我的回答是,神創造人,是有自由意志的,使人不像機器人一樣被動無知。神給人自由意志的原因,是希望人能夠「心甘樂意」的相信神、愛神,自由的回應神的愛,選擇聽神的話,這樣的關係值得神冒險嘗試。只是後來人選擇用自由意志不聽神的話,想要自立為神,這就是罪,罪不是神的旨意,而是神對人的考驗。人犯了罪,神還要想辦法修復彌補,代價就是聖子耶穌為罪人死在十字架上贖罪,然後賜給世人「第二次的機會」選擇,是否願意用自由意志選擇相信神、愛神、聽神的話?還是繼續過著「自我中心、自以為神」的犯罪生活?

就像亞伯拉罕一樣,雖然亞伯拉罕一時信心軟弱犯了錯,但是神更在乎的是他後來不斷的信靠、成長與聽話,亞伯拉罕的生命在錯誤中悔改與成長,最後成為名副其實的信心之父、多國之父、神的朋友。我們都會犯罪與犯錯,但神的愛就是給我們「悔改與修正」的機會,一次又一次,我們不要把重心專注在表面的行為上,更要專注在「愛神與相信神」的關係上,我們的悔改才會是「甘心樂意」的。亞伯拉罕信靠神與愛神,正是我們學習效法的榜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