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世記 18:16~33
18:16 三人就從那裏起行,向所多瑪觀看,亞伯拉罕也與他們同行,要送他們一程。
18:17 耶和華說:「我所要做的事豈可瞞著亞伯拉罕呢?
18:18 亞伯拉罕必要成為強大的國;地上的萬國都必因他得福。
18:19 我眷顧他,為要叫他吩咐他的眾子和他的眷屬遵守我的道,秉公行義,使我所應許亞伯拉罕的話都成就了。」
18:20 耶和華說:「所多瑪和蛾摩拉的罪惡甚重,聲聞於我。
18:21 我現在要下去,察看他們所行的,果然盡像那達到我耳中的聲音一樣嗎?若是不然,我也必知道。」
18:22 二人轉身離開那裏,向所多瑪去;但亞伯拉罕仍舊站在耶和華面前。
18:23 亞伯拉罕近前來,說:「無論善惡,你都要剿滅嗎?
18:24 假若那城裏有五十個義人,你還剿滅那地方嗎?不為城裏這五十個義人饒恕其中的人嗎?
18:25 將義人與惡人同殺,將義人與惡人一樣看待,這斷不是你所行的。審判全地的主豈不行公義嗎?」
18:26 耶和華說:「我若在所多瑪城裏見有五十個義人,我就為他們的緣故饒恕那地方的眾人。」
18:27 亞伯拉罕說:「我雖然是灰塵,還敢對主說話。
18:28 假若這五十個義人短了五個,你就因為短了五個毀滅全城嗎?」他說:「我在那裏若見有四十五個,也不毀滅那城。」
18:29 亞伯拉罕又對他說:「假若在那裏見有四十個怎麼樣呢?」他說:「為這四十個的緣故,我也不做這事。」
18:30 亞伯拉罕說:「求主不要動怒,容我說,假若在那裏見有三十個怎麼樣呢?」他說:「我在那裏若見有三十個,我也不做這事。」
18:31 亞伯拉罕說:「我還敢對主說話,假若在那裏見有二十個怎麼樣呢?」他說:「為這二十個的緣故,我也不毀滅那城。」
18:32 亞伯拉罕說:「求主不要動怒,我再說這一次,假若在那裏見有十個呢?」他說:「為這十個的緣故,我也不毀滅那城。」
18:33 耶和華與亞伯拉罕說完了話就走了;亞伯拉罕也回到自己的地方去了。

 

 

1.經文3遍

 

2.今天默想經文
創 18:17 耶和華說:我所要做的事豈可瞞著亞伯拉罕呢?
18:19 我眷顧他,為要叫他吩咐他的眾子和他的眷屬遵守我的道,秉公行義,使我所應許亞伯拉罕的話都成就了。

 

3.默想分享
(1)創18章中這三位使者來見亞伯拉罕,主要有二件事,第一件就是昨天經文所講的,預言撒拉明年會生一個孩子,就是以撒;第二件事,就是將神準備毀滅所多瑪、蛾摩拉這二座罪惡之城的事事先告知亞伯拉罕,引導亞伯拉罕為這城禱告,原來他的侄兒羅得一家人正住在所多瑪城中。

v17「耶和華說:我所要做的事豈可瞞著亞伯拉罕呢?」神所說的這句話,簡直是令人「跌破眼鏡」,因為神要做任何事,並不需要向任何人報告,也不需要事先告知任何人,神有完全與絕對的主權。但是在這裏,神竟然說出這句話:「我所要做的事豈可瞞著亞伯拉罕呢?」這讓我們聯想起耶穌對門徒說的話:「以後我不再稱你們為僕人,因僕人不知道主人所做的事。我乃稱你們為朋友;因我從我父所聽見的,已經都告訴你們了。」(約15:15)默想聖經使我們突然發現,在神與人之間的關係中,有一個層面,就是神把祂可以信任的對象當成是「朋友」,而且是「親密的朋友」,是可以分享心事,分享更多的奧秘的。我們又想到大衛與約伯的話:「你所喜愛的是內裏誠實;你在我隱密處,必使我得智慧。」(詩51:6)、「我願如壯年的時候,那時我在帳棚中,神待我有密友之情。」(伯29:4)顯然神樂意把人當作是神最親密、可以交心、可以分享心事的「親密朋友」,但顯然不是每個人都可以,而是那些信任神、貼神的心,而且也是神能夠交心信任的人,神樂意把他們當成知心朋友。

v19「我眷顧他,為要叫他吩咐他的眾子和他的眷屬遵守我的道,秉公行義,使我所應許亞伯拉罕的話都成就了。」「我眷顧他」意思是「我已揀選他」。神揀選亞伯拉罕,賜福與他「後裔、土地、生命的傳承與影響力」,除了因為亞伯拉罕相信神,順服神,感動了神,使亞伯拉罕成為「信心之父、多國之父、神的朋友」。同時神也吩咐亞伯拉罕要把神的道,在家族中傳給後代子孫,使他們都要遵守神的道,活出神的公義「秉公行義」,好叫神的應許不致落空。再一次看到神對每位神的兒女也同有一樣的呼召,就是要把神的話語在家庭中傳予我們的子孫後代,使我們的家族世代都要「遵守神的道,秉公行義」,使神的祝福在我們的家族中傳承千代萬代。無奈今天許多基督徒大多只是熱中教堂內部的事奉,卻忽略家庭中的信仰見證與傳承,本末倒置,使家庭關係遭受仇敵破壞攻擊,實在需要求神的憐憫。

(2)v20「耶和華說:所多瑪和蛾摩拉的罪惡甚重,聲聞於我。」神雖在高天之上,但仍然掌管世間萬事,包括世人一切言語心思動機,神都鑑察。「所多瑪、蛾摩拉的罪惡甚重」,我相信神早已知曉,也同時不斷給他們機會悔改,但是顯然人心剛硬敗壞到極處,沒有教化的可能,使得神要出手毀滅,免得罪惡擴大污染敗壞這地。在神出手審判之前,神憐憫亞伯拉罕的侄兒羅得一家人,所以先告知亞伯拉罕,也引發了亞伯拉罕偉大的代禱(v23~32)

亞伯拉罕一共在神面前為這城祈求了6次,祈求的內容是如果這城裏能夠找到足夠數量的「義人」,就懇求神不要毀滅這城。亞伯拉罕從50個義人開始,到45人、40人、30人、20人、一直求到10人停止,神也應允了他的禱告。過程中亞伯拉罕極其的謙卑,但又為羅得與百姓的緣故極其的迫切,我們相信亞伯拉罕體貼了神的慈愛與公義,必須平衡不悖,所以他的禱告能夠「合神心意」,打動了神的心,見證他果然真是「神的朋友」。這裏我們學習:

一、為什麼是求「義人的數量」?一般認為如果這個城市有「足夠多的義人」,照理來說應該能發揮正面的影響力,帶出悔改的信息,或許把罪惡的風氣轉化成為公義之城。當然這是一個理想,但是神同意亞伯拉罕的看法,也給出這樣的機會,只是沒有想到,到最後整個城市連10個義人都找不出來,人心敗壞已經到了極點,仍逃不了毀滅的命運。

二、《聖經精讀本──創世記註解》── 「亞伯拉罕沒有繼續懇求5個,便停止了。原因可能是他認為所多瑪城裡除了有侄子羅得和他的妻子,還有兩個未婚的女兒和她們的未婚夫,並其他眷屬,他們加起來至少有10個。但最終被得救的只有羅得和他的兩個女兒共三人。」

 

4.今天的回應
其實我們看今天的台灣社會,各樣的罪惡與敗壞,不斷的向下沈淪,越來越惡,也越來越嚴重。其實人心的趨向,如果不是追求神的良善,變得越來越好,就勢必越來越惡,沒有中間地帶。有位台灣知名的牧師觀察台灣教會的發展,發現如果一個城市中,出現教會破千甚至破萬的大型教會,照理說基督徒人數增名,應該會帶來社會與家庭的轉化更新,但是事實上卻沒有這樣的影響力。甚至有人戲稱:「小組萬萬歲,家庭破破碎」,意思是基督徒全都熱中忙碌在教堂與小組服事中,卻忽略在「家庭、職場、與社會中」發揮作光作鹽的影響力,造成教會雖然人數增加,但是帶給家庭、職場與社會的,卻是負面的影響力。

神對亞伯拉罕的吩咐,是回到家中教養兒女後代:「遵守神的道、秉公行義」。亞伯拉罕向神禱告的,是一個城市中若有足夠的義人,照理來說可以轉化社會風氣,從罪惡悔改轉向神。但是我們卻發現在台灣,教會為了發展組織與活動,卻沒有這樣能夠改變家庭與社會的影響力,使我們深思,教會是否應當從瘋狂追求「人數業績」中悔改轉向,鼓勵基督徒好好花時間,付代價,在家庭、職場、社會中作光作𥃡,發揮影響力,以生命影響生命,帶來社會與國家的轉化,使台灣不致遭到審判,反得恩惠憐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