赦罪之恩

很多人以為掃羅犯罪比大衛還要嚴重,所以上帝揀選大衛、廢掉掃羅。

很多人以為猶大賣主,比彼得否認主更加嚴重,所以猶大不能得救,而彼得被主大大使用。

很多人認為槍擊要犯陳進興罪大惡極,該下地獄,他信耶穌是騙人的,他那有什麼得永生的權利?

從一般人的道德標準看來,掃羅的罪並不比大衛來得嚴重,他第一次是妄自獻祭(撒上十三),第二次是沒有按照神的吩咐將仇敵的牛羊滅盡(撒上十五)。反觀大衛,從十誡看來,大衛至少明顯觸犯了四誡:姦淫、殺人、作假見證和貪戀別人的妻子。但是為什麼大衛竟能成為「合神心意」的人,而神的靈卻離開了掃羅?差別在於大衛選擇深切的悔改、謙卑尋求神的憐憫,而掃羅為了保住王位,卻一錯再錯,用自己的方法和力量抗拒神的旨意。

再來看猶大與彼得。猶大雖然賣主,但是彼得否認主,卻比猶大強不到那裏去。只是猶大後來選擇畏罪自殺,而彼得接受了耶穌的赦罪重新站立,直到為主殉道。我深信若是猶大當初選擇悔改,耶穌照樣能夠饒恕拯救他的。他沈淪的原因不是單因為賣了主,更是因為不願悔改。

很多人看事情的角度與神的看法天差地遠?人看的總是別人犯的罪行是否比我嚴重,你看你做了這麼多、這麼嚴重的壞事,我的比你輕多了。豈不知神看的是內心的態度、動機,與願意謙卑悔改的心。若是陳進興、或是許多窮凶惡極的罪人真實地悔改 ,天父一個都不會丟棄,都要拯救到底。反過來若是我們在世上想要憑藉著好行為向神要求救恩與永生,恐怕沒有一個人能夠得救!靠行為得救是人驕傲的想法,上帝只發明了一種方法,而且只有單單一種,就是

「除祂(耶穌)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徒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