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林多前書 8:1~13
8:1 論到祭偶像之物,我們曉得我們都有知識。但知識是叫人自高自大,惟有愛心能造就人。
8:2 若有人以為自己知道甚麼,按他所當知道的,他仍是不知道。
8:3 若有人愛 神,這人乃是 神所知道的。
8:4 論到吃祭偶像之物,我們知道偶像在世上算不得甚麼,也知道 神只有一位,再沒有別的 神。
8:5 雖有稱為 神的,或在天,或在地,就如那許多的 神,許多的主;
8:6 然而我們只有一位 神,就是父─萬物都本於他;我們也歸於他─並有一位主,就是耶穌基督─萬物都是藉著他有的;我們也是藉著他有的。
8:7 但人不都有這等知識。有人到如今因拜慣了偶像,就以為所吃的是祭偶像之物。他們的良心既然軟弱,也就污穢了。
8:8 其實食物不能叫 神看中我們,因為我們不吃也無損,吃也無益。
8:9 只是你們要謹慎,恐怕你們這自由竟成了那軟弱人的絆腳石。
8:10 若有人見你這有知識的,在偶像的廟裏坐席,這人的良心若是軟弱,豈不放膽去吃那祭偶像之物嗎?
8:11 因此,基督為他死的那軟弱弟兄,也就因你的知識沉淪了。
8:12 你們這樣得罪弟兄們,傷了他們軟弱的良心,就是得罪基督。
8:13 所以,食物若叫我弟兄跌倒,我就永遠不吃肉,免得叫我弟兄跌倒了。

 

1.經文3遍

 

2.今天默想經文
林前 8:6 然而我們只有一位神,就是父,萬物都本於他;我們也歸於他─並有一位主,就是耶穌基督─萬物都是藉著他有的;我們也是藉著他有的。

 

3.默想分享
(1)v1~8保羅會經常藉由哥林多教會所遇到一些在日常生活中的問題,來教導神的心意。重點經常不是律法上可不可以做的細節問題,而是這事能不能榮神、益人。(世人經常在律法的細節上吹毛求疵、斷章取義,引發爭議與辯論,甚至不惜分門結黨、破壞關係。)就像到底結婚好還是不結婚好,都不是重點,而是我們到底有沒有學習到倚靠神、愛神,來活每一天,做每一件事情。保羅在這裏又舉了另一個例子,就是吃祭偶像之物,這些都算是相當敏感的問題,也引發出不少教派與信徒之間的辯論或作法。

v1「但知識是叫人自高自大,惟有愛心能造就人。」哥林多教會自以為很聰明、有知識,保羅卻責備他們倚靠知識變得自高自大,其實是無知。事實上知識不是壞事,壞的是我們倚靠的是自己的小聰明、而不是上帝所賜的真智慧。如果讀聖經,就會發現上帝的想法,往往跟人想的天差地遠,就如人人都想變強可以自主獨立,上帝卻要我們承認軟弱無能,而學習不斷倚靠。我們若不是完全倚靠神、倚靠神所啟示的真理(就是聖經),我們就一定是糊塗人,也一定會得罪神。就好像錢不是壞事,但是有錢的人進神的國是難的,指的就是人太容易倚靠錢勝過倚靠神了,這樣人所倚靠的知識、金錢、健康、才幹…,反而敗壞了我們的生命,因為人所倚靠的反而變成了他們的神。只有神的愛能夠拯救我們悔改,能夠一再忍耐我們的無知與悖逆,使我們逐漸地也能夠用神的愛來愛別人,對那些不可愛的人也能夠恆久忍耐,如同神愛我們一樣。當我們學會愛神愛人,神才能更加信任我們,也能夠把祂奧秘的啟示教導我們。

(2)祭偶像之物可不可以吃,要從三段聖經整個來看,除了這一段經文,還有就是林前10章14~33、與羅馬書14章14~16三段經文一起來看。我借康來昌牧師的光,直接講結論,就是分為二個層面。

就真理的層面來說,對於有信心的基督徒來說,拜過的東西,是可以吃的,不只拜過的東西,包括帶血的東西,在真理的層面來說,都是可以吃的。有人用一二節經文就斷章取義,禁止吃拜過或帶血的東西,這是因為沒有用整本聖經去解經,而用某一段經文,因為有些作法必須了解是當時候的背景與環境之下的「權宜之計」。保羅在羅14:14「我憑著主耶穌確知深信,凡物本來沒有不潔淨的;惟獨人以為不潔淨的,在他就不潔淨了。」憑著信心,潔淨禱告的人,就能憑著信心與感恩的心去吃。當然不管那一種說法,總是會有反對的意見,不過讀經的人要全面讀經,也要學習自行分辨察驗。所謂按真理來說可以吃,意思就是如果你吃了拜偶像或帶血的東西,任何人都不能說你是犯罪了,會下地獄,需要認罪悔改。如果有人用這個來定你的罪,那定罪的人反而要承擔擅自定他人罪的問題。康來昌牧師:「你要知道的是:通通可以用,因為這是上帝造的,不因為魔鬼、假神沾過了你就覺得不能碰。但一般人沒有這知識,所以他很軟弱,也覺得到處都是污穢,這不敢碰、那不敢碰的…。就正確的知識、真理而言,可以的,因為這一切都是屬神的,不因為這是一塊祭過媽祖的豬肉,你就不可以吃。就真理本身,(所以保羅不是亂講話的,第8章一開始就講了神創造萬物,只有祂是神)萬物來自神,存著感恩的心領受就沒有一樣可棄的(提前4:4)。然後剛才看到的羅馬書14章講的:你有信心,就是你知道這是出於神的,那你就吃、穿;你有信心就享受上帝給你的這一切。感謝主,都是非常美好的。」

但是在真理上吃了不犯罪,並不代表我們就可以肆無忌憚的去吃這些東西,這牽涉到第二個層面,就是實際應用層面。保羅舉出我們雖然有「吃的自由」,但是在某一些情境之下,我們就選擇不吃,保羅指出若有「良心軟弱」的人在場,我們就不應該去吃,免得會絆倒他們(v7、10)。什麼是良心軟弱,康來昌牧師舉了二種情況的人:

第一種就是不信主的人,看見你吃拜偶像的東西,然後他們會有錯誤的觀念,因為對於不信主的人來說,常把拜偶像與吃拜偶像之物畫上等號,這是因為他們沒有全備的真理。他們可能會誤以為基督徒可以吃拜偶像的東西,所以基督徒其實也不反對拜這些偶像,結果他們的信仰不清楚,信心不足,就因為無知可能在真理上就跌倒了,甚至誤以為信耶穌跟拜媽祖沒有二樣,這就叫人沈淪了。

第二種人,就是有一些信心軟弱的人,雖然後來信主了,但是他們東怕西怕,也沒有真理的教導。他們看見有基督徒在吃拜偶像的東西,誤以為基督徒原來也是可以拜拜的,這樣也害他們因無知沈淪了。或是這些因為東怕西怕,害怕沾染這些食物的人,這些在信心上軟弱的人,開始攻擊這些吃拜偶像之物的基督徒,造成教會的紛爭甚至分裂,這也是絆倒人。所以保羅教導教會,比起「吃的自由」更為重要的是,要愛你的弟兄,要體恤那些良心軟弱人的需要:「你們這樣得罪弟兄們,傷了他們軟弱的良心,就是得罪基督。所以,食物若叫我弟兄跌倒,我就永遠不吃肉,免得叫我弟兄跌倒了。」(v12~13)。
所以吃拜偶像之物本身不是犯罪,但是因為吃這個而害你的弟兄跌倒,軟弱、沈淪,這就是犯罪。康來昌牧師:「不管是沒有信主的人,或信主但知識不夠的人,看你在吃,他也吃,但他吃的意思跟你吃的意思不一樣:你吃是在敬畏上帝,他吃是在敬拜媽祖;你吃是感謝上帝給你工作,他吃是他不要得罪了拜媽祖的婆婆或老闆,所以他沈淪;你的知識叫他沈淪了。」

(3)今天的經文在教會界中是屬於有爭論性的,正反二面都有支持者,支持的經文與說法。我個人從康來昌牧師借光,不見得每個人需要認同。重點是我們有信心、有自由,但是這個自由卻不應該用來絆倒那些軟弱的人。所以我個人,其實都是選擇不吃的。但是我不會去定罪一個吃帶血或吃拜偶像之物的人,因為這並不是犯罪,只是需要小心這樣的見證會不會影響到別人。在真理上我們會按聖經教導,但在實際面上,我會去體恤那些軟弱之人的感受,不會去辯論這樣的話題,或是刺激他們的感覺。一個在屬靈生命上不斷成長老練的人,照理來說是需要更多去顧念別人的感受與需要,而不是因為自由卻容易絆倒別人。這可以引伸到很多時候當一個人在說話、行事為人上面,不能只管自己爽不爽,想怎麼做就怎麼做,雖然我們有這樣的自由,但是不能就因此不管他人死活,結果這個自由反而害我們犯了另一種罪,就是絆倒人的罪。雖然現在滿街到處都是帶著滿身地雷,或是玻璃心在過日子的人,但是我們能小心少說敏感的話,少做爭議的事,盡量去顧慮到別人的感受,限制自己的自由,這都是成熟的記號。求主赦免我曾經因為說話行事在無知與無意中絆倒別人一切的罪,也幫助我更多有敏銳的心與耐心,多走一里路,不要得理不饒人,而願意去陪伴心裏軟弱之人的需要,阿們!

 

4.今天的回應
昨天收到軍中學弟傳來的見證,十分的感動,三位被隔離的弟兄,利用隔離期間,自主發起線上聚會,見證了信仰不是「律法」,而是「甘心樂意」的付出。一切服事背後的動機,就是神的愛!動力,就是聖靈的大能!離了神,我們不能做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