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 03 – 03 QT 路加福音 18:18~30

路加福音 18:18~30
18:18 有一個官問耶穌說:「良善的夫子,我該做甚麼事才可以承受永生?」
18:19 耶穌對他說:「你為甚麼稱我是良善的?除了 神一位之外,再沒有良善的。
18:20 誡命你是曉得的:『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當孝敬父母。』」
18:21 那人說:「這一切我從小都遵守了。」
18:22 耶穌聽見了,就說:「你還缺少一件:要變賣你一切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
18:23 他聽見這話,就甚憂愁,因為他很富足。
18:24 耶穌看見他,就說:「有錢財的人進 神的國是何等的難哪!
18:25 駱駝穿過針的眼比財主進 神的國還容易呢!」
18:26 聽見的人說:「這樣,誰能得救呢?」
18:27 耶穌說:「在人所不能的事,在 神卻能。」
18:28 彼得說:「看哪,我們已經撇下自己所有的跟從你了。」
18:29 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人為 神的國撇下房屋,或是妻子、弟兄、父母、兒女,
18:30 沒有在今世不得百倍,在來世不得永生的。」

 

 

1. 經文誦讀

 

2. 今天默想經文
路 18:27 耶穌說:在人所不能的事,在 神卻能。
18:29 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人為 神的國撇下房屋,或是妻子、弟兄、父母、兒女,
18:30 沒有在今世不得百倍,在來世不得永生的。

 

3. 分享默想經文
(1)今天的經文裏,路 18:18有一個官,也是一個少年官,或是少年的財主(參太19:22)來問耶穌:「良善的夫子,我該做甚麼事才可以承受永生?」其實早在路 10:25「有一個律法師起來試探耶穌,說:夫子!我該做甚麼才可以承受永生?」在那段經文裏就是有名的「大誡命」:愛神愛人。今天這裏的少年官,雖然不像律法師是「故意試探耶穌」,但他也犯了與律法師一樣二個最大的問題:
一、稱耶穌為「夫子」!
二、同樣妄想倚靠自己的「好行為」:「我該做甚麼事……」,來賺得「永生」。
所以一開始的關係與動機都是「錯誤的」,這個問題也是一個錯誤的問題,我們若不能在「關係」與「動機」上先悔改,也不會得到真正的答案。

v20~21我們後來看這位少年官,簡直是模範青年,從小開始遵守十誡,又有錢、又作官,品學兼優,根本是人生勝利組,罕見的人才。但是竟然在這樣的人心裏仍然沒有安全感:「我還要繼續做些什麼事,才能夠有永生?進神國?」

第一個,他叫耶穌是「良善的夫子」,耶穌暗示他,只有神是良善的!意思是耶穌直接啟示少年官:「只有神是唯一良善的,你為什麼認為世人可以稱為良善的呢?你既稱我是良善的,就應該把我當作「主」!而不是「夫子」,只是耶穌這樣的解釋,可能少年官還是不明白。其實也不僅是少年官不明白,許多的世人也不明白,甚至連許多基督徒也不明白。許多不信主的人誤以為信耶穌就是為要「勸人為善」,甚至基督徒也只是把聖經當作「律法書、參考書、教科書」,而不是需要遵行的「生命之書」,許多人把耶穌的話當作「參考」,而不是需要順服遵行的生命之道;許多人口稱「主啊!主啊!」,其實活出來的生命證實:「我才是主!」

第二個,少年官問了一個錯誤的問題:「我當做甚麼事才可以承受永生?」因為永生不是靠任何人的好行為可以得到的。這少年官從小就努力遵守十誡,比世上許多人都還要更渴慕永生,也更優秀,但是他不明白天國的福音。永生、神國,不是靠人的好行為可以得到的,因為世上的人不管多麼好,對神而言人的義行、好行為,都如破舊的衣服一樣,根本不值一提。人得救只有一個方法,就是在上帝面前承認自己是一個罪人,而不是一個義人;接受耶穌為我們捨命,而不是用自己的好行為邀功。上帝對所有的罪人都是「因信稱義」,因著我們願意真正的信靠祂而稱我們為義,而不是等我們達到完美的標準才接納我們,因為永遠沒有這一天。世人不明白,即使我們行為再標準,比其他人更好,但是我們內心的光景與動機都是黑暗與敗壞,人心壞到極處,比萬物詭詐,自己看不清楚。卻是掩耳盜鈴,一味想用外面的行為來掩飾內心的敗壞,卻不肯將自己生命完全敞開在上帝面前尋求憐憫恩典,這樣的人是無法承受永生的。

(2)耶穌聽見這少年官做了這麼多好事,卻故意講了一條他做不到的事:「你還缺少一件: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其實這一條根本不是得救的條件,否則今天我們大多數的世人根本無法得救。耶穌故意講了這一條,是看穿這少年人其實不是把神當作唯一的救主與人生的主,而是想用好行為賄賂上帝得永生。這少年人外在行為可能100分,但是裏面的生命卻一樣是罪人,因為他放不下世上的金錢與官位,世上的名與利原來就是他最大的偶像。我們能夠得救得永生,是白白的恩典,根本無法用任何官位金錢好行為去賺取的。但是我們跟隨主,卻要有完全願意為主捨棄世上名利地位金錢的心裏準備,不要把名利當作偶像,而是為了神的國度我們能夠不被捆綁,隨時願意撇下來跟隨主。

耶穌一眼看穿這位少年官生命中的軟弱與捆綁,不是因為他很有錢,又作官,而是他的人生完全是倚靠「好行為、金錢、地位」,而不是倚靠神。有錢不是錯,但是倚靠錢財的人,卻是無法靠錢進神的國,甚至我們為了神,隨時有心裏準備要放下一切世上所愛。撇下一切來跟隨主,不是得救得永生的條件,但是這種心志卻是成為耶穌門徒的第一個條件。少年官的生命無法放掉這些安全感,這些偶像,這就是在拜偶像,就是靠自己,他像文士法利賽人一樣,外表是在追求宗教上的神,但實際在心裏卻是倚靠自己,自以為神,自以為義,這些一樣還都是老我的罪性,需要在十字架上對付。

(3)v28~30彼得聽耶穌講完就說:「我們已經撇下所有的跟從你了。」耶穌肯定門徒付的代價:「人為我和福音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姊妹、父母、兒女、田地…,並且要受逼迫,沒有不在今世得百倍的,在來世必得永生。」成為門徒的條件:第一個就是天天背起自己的十字架,捨己順服,第二個就是願意為神撇下世上一切最愛,愛神超越一切,甚至願意面對逼迫。其實這一段主要的意思,得永生不是「人的功勞」,而是人悔改,交出一切生命的主權,包括世上的關係與財富、自己的生命與主權,人把神當作主,接受耶穌的救恩,也接受聖靈的幫助,活出基督的品格,這就是永生。永生的重點,不在乎我們「做了什麼」,而在乎「我們這個人」!

我們今天傳福音,信耶穌,很多人不願意聽到耶穌講門徒的條件,常常自動跳過去,專講如何追求在世上成功發達。但是耶穌的話又直接又果斷,這不是因為耶穌排富,排斥世上成功,而是我們為了追求永恆的獎賞與榮耀,世上的一切都不應該成為我們的攔阻與絆腳石。世人往往愛錢愛名甚至愛世人超過愛神,這就是問題的所在。神要成為我們的最愛,也要成為我們可以放棄一切去追求的目標。
我們當然應該愛家人,也應該好好的工作、賺錢、追求成功卓越,但如果超過愛神,如果不能為了神而放手,世上的一切人事物,就會攔阻我們追求神,好像荊棘蒺藜捆綁我們的人生結不出果子。

 

4. 今天的回應
耶穌在世上的教導,一再不斷重複的,要把人的信心與眼目,從「宗教律法」,轉到「跟隨耶穌」!從「自我中心」,轉到「以神為中心」!從「地上的財富」,轉到「永恆的獎賞」!只是「言者諄諄,聽者藐藐」,包括我也一樣。我們實在軟弱,所以需要時刻連結於神的靈與神的話,彼此共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