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 03 – 25 QT 路加福音 23:26~32

路加福音 23:26~32
23:26 帶耶穌去的時候,有一個古利奈人西門,從鄉下來;他們就抓住他,把十字架擱在他身上,叫他背著跟隨耶穌。
23:27 有許多百姓跟隨耶穌,內中有好些婦女;婦女們為他號咷痛哭。
23:28 耶穌轉身對她們說:「耶路撒冷的女子,不要為我哭,當為自己和自己的兒女哭。
23:29 因為日子要到,人必說:『不生育的,和未曾懷胎的,未曾乳養嬰孩的,有福了!』
23:30 那時,人要向大山說:倒在我們身上!向小山說:遮蓋我們!
23:31 「這些事既行在有汁水的樹上,那枯乾的樹將來怎麼樣呢?」
23:32 又有兩個犯人,和耶穌一同帶來處死。

 

 

1. 經文誦讀

 

2. 今天默想經文
路 23:26 帶耶穌去的時候,有一個古利奈人西門,從鄉下來;他們就抓住他,把十字架擱在他身上,叫他背著跟隨耶穌。

 

3. 分享默想經文
(1)有關「十字架」的酷刑,最早歷史記錄可以追溯到公元前519年,當時波斯國王大流士一世在巴比倫把他的3000個政敵釘死在十字架上,原來釘十字架是波斯人發明的,只不過是由羅馬人把它推廣,以及更加〝完善〝而已。猶太人最殘酷的刑罰就是把犯人活生生的用石頭打死。根據刑罰專家的研究,釘十字架比用石頭打死痛苦得多。

按照聖經當時的規矩,被判十字架刑罰的人,必須背著自己的十字架橫樑走到刑場,然後再捆綁到已經豎好的柱子上。耶穌之前已經受了許多的鞭傷與刑罰,身體狀況無法負荷背負十字架走完剩下的路程,同時身邊沒有門徒可以幫忙,羅馬兵丁便臨時捉公差,抓住一個從鄉下來的「古利奈人西門」,「把十字架擱在他身上,叫他背著跟隨耶穌。」(v26)「古利奈」就是北非的利比亞,「西門」是個猶太名字。他可能是一位來自北非的猶太人,大老遠地來到耶路撒冷守逾越節,卻被羅馬士兵抓住、強迫去背負一個死刑犯的十字架。這件非常恥辱的飛來橫禍,最終卻使他得著了一位救主。西門全家可能都因他被勉強背著十字架「跟隨耶穌」而最終蒙恩得救。(參羅16:13;可15:21)。

(2)即使在耶穌渾身是傷,力氣用盡,即將面臨十架苦刑,「有好些婦女們為他號咷痛哭」(v27)耶穌卻不曾「自卑自憐」,甚至他沒有想到自己,反而心繫這群悖逆殺害他的猶太同胞們,勸他們趕緊悔改:「耶路撒冷的女子,不要為我哭,當為自己和自己的兒女哭。因為日子要到,人必說:不生育的,和未曾懷胎的,未曾乳養嬰孩的,有福了!」(v28~29)猶太人殘忍殺害神的兒子耶穌,還無知的宣告:「眾人都回答說:他的血歸到我們和我們的子孫身上。」(太27:25)結果耶路撒冷就在主後70年遭遇毀滅,當時因為太過痛苦,以致有人說不生養孩子反倒更好,人甚至希望快點死去(v29~30),正應驗了耶穌的預言。

v30「人要向大山說:倒在我們身上!向小山說:遮蓋我們」,這是引用何10:8,指人們將因無法忍受持續不斷的痛苦,寧願死於傾刻之間,以求解脫(啟6:16)。v31「這些事既行在有汁水的樹上,那枯乾的樹將來怎麼樣呢」這句話可能是一句諺語。「有汁水的樹」(指的是耶穌)本來不該被燒,現在卻被燒了,「枯乾的樹」(猶太人)原來就該被燒,結局就更糟糕。同樣,無罪的義人現在都要受苦,那麼有罪之人將來又會有什麼結局呢?

 

4. 今天的回應
前幾天一位同學傳來一篇文章,提到有人把「背起十字架」描述的讓人感覺十分的「痛苦」。我個人的淺見,「十字架」最大的意義,還不是「受苦」,而是「捨己」— 也就是「從自我中心」悔改轉向為「以神為中心」,這就是「十字架」的真義。如果沒有將主權交給主,就算受苦也是「白白受苦」,一點意義也沒有。甚至有些人是甘心樂意背起十字架,十字架反而是一種喜樂與享受,而不再是「苦難」。有些人認為「十字架」很苦,是因為「老我不想死,還想要掙扎作主」,這種人的十字架就很苦;但跟隨主的門徒,早已為主治死老我,被聖靈充滿,那麼十字架就不苦,反而是「靈裏得享安息」。舉個例子,如果男生追女朋友,因為有愛,付上一切代價都是享受,那來痛苦?但一旦結婚,熱戀感覺不見了,有些人為妻子付出,覺得做什麼都是苦,都是十字架。十字架到底苦不苦,取決於我們到底是否對神有「信心、盼望、愛心」?到底是「以神為中心」?還是「以自我為中心」?耶穌的十字架雖然肉身有些痛苦,但是心靈卻是「平安喜樂」、「天父愛裏得享大安息」。每個人十字架都不同,盼望我們不再是「苦啊苦」,而是「樂啊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