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 02 – 27 QT 路加福音 17:1~19

路加福音 17:1~19
17:1 耶穌又對門徒說:「絆倒人的事是免不了的;但那絆倒人的有禍了。
17:2 就是把磨石拴在這人的頸項上,丟在海裏,還強如他把這小子裏的一個絆倒了。
17:3 你們要謹慎!若是你的弟兄得罪你,就勸戒他;他若懊悔,就饒恕他。
17:4 倘若他一天七次得罪你,又七次回轉,說:『我懊悔了』,你總要饒恕他。」
17:5 使徒對主說:「求主加增我們的信心。」
17:6 主說:「你們若有信心像一粒芥菜種,就是對這棵桑樹說:『你要拔起根來,栽在海裏』,它也必聽從你們。
17:7 你們誰有僕人耕地或是放羊,從田裏回來,就對他說:『你快來坐下吃飯』呢?
17:8 豈不對他說:『你給我預備晚飯,束上帶子伺候我,等我吃喝完了,你才可以吃喝』嗎?
17:9 僕人照所吩咐的去做,主人還謝謝他嗎?
17:10 這樣,你們做完了一切所吩咐的,只當說:『我們是無用的僕人,所做的本是我們應分做的。』」
17:11 耶穌往耶路撒冷去,經過撒瑪利亞和加利利。
17:12 進入一個村子,有十個長大痲瘋的,迎面而來,遠遠地站著,
17:13 高聲說:「耶穌,夫子,可憐我們吧!」
17:14 耶穌看見,就對他們說:「你們去把身體給祭司察看。」他們去的時候就潔淨了。
17:15 內中有一個見自己已經好了,就回來大聲歸榮耀與 神,
17:16 又俯伏在耶穌腳前感謝他;這人是撒瑪利亞人。
17:17 耶穌說:「潔淨了的不是十個人嗎?那九個在哪裏呢?
17:18 除了這外族人,再沒有別人回來歸榮耀與 神嗎?」
17:19 就對那人說:「起來,走吧!你的信救了你了。」

 

 

1. 經文誦讀

 

2. 今天默想經文
路 17:1 耶穌又對門徒說:絆倒人的事是免不了的;但那絆倒人的有禍了。
17:3 你們要謹慎!若是你的弟兄得罪你,就勸戒他;他若懊悔,就饒恕他。
17:4 倘若他一天七次得罪你,又七次回轉,說:我懊悔了,你總要饒恕他。

 

3. 分享默想經文
(1)v1「耶穌又對門徒說:「絆倒人的事是免不了的;但那絆倒人的有禍了。」這句話是延續耶穌的比喻:「財主與拉撒路」,而責備文士與法利賽人說的。那位財主在陰間請求打發拉撒路去警告他的兄弟,但亞伯拉罕卻說:「他們有摩西和先知的話可以聽從」(16:29),「若不聽從摩西和先知的話,就是有一個從死裡復活的,他們也是不聽勸」。而猶太人之所以「不聽從摩西和先知的話」,甚至錯過了神國的筵席(14:24),最重要的原因就是法利賽人和文士「絆倒人」(v1)。他們用繁瑣的口傳教條代替了律法,「把知識的鑰匙奪了去,自己不進去,正要進去的人你們也阻擋他們」。

v1「那絆倒人的有禍了」,雖未必不能得救,但後果也將非常嚴重,以致主耶穌說:「就是把磨石拴在這人的頸項上,丟在海裡,還強如他把這小子裡的一個絆倒了」(v2)。「磨石」原文指磨坊裡的大磨石,比家用的小磨石大得多,非常沉重。耶穌曾責備法利賽人是「瞎子領瞎子的,一同跌倒」、「拉人入教…,使人作地獄之子。」這都是十分嚴厲的指責,絆倒人的有禍了,但是「被絆倒的人,同樣有責任。」就像詐騙集團十分的可惡,但是被詐騙成功的人,本身也有同樣的責任,因為沒有負起「分辨、察驗」的責任。今天神把聖經送給每一個人,都可以研讀與學習,但許多人放棄了這個「權利」,仍喜歡只從牧師口中聽講真理,卻忘記了聖經的教導:「不要消滅聖靈的感動;不要藐視先知的講論。但要凡事察驗;善美的要持守,各樣的惡事要禁戒不做。」(帖前5:19~22)不管牧師先知講的多麼好,神仍賦予聽道的人有「凡事察驗」的責任,而不是「照單全收」。如何分辨察驗,就是多讀聖經,多親近聖靈,生命成長、老練成熟,自然就不會輕易被帶偏了。

v3~4法利賽人假冒為善,罪人放縱肉體,但門徒若是自以為義、不肯饒恕他們,同樣也會絆倒人。所以主耶穌接著說:「你們要謹慎」,神國的百姓要學會「饒恕」,不能對罪人不依不饒,也不能對法利賽人耿耿於懷。信徒的本分是愛和饒恕,而不是給人貼上「法利賽人」、「掛名信徒」的標籤。我們要學會「不被人輕易絆倒」,同樣也要學會「饒恕絆倒我們的人」,因為這是「生命成長」的記號,是聖靈所結的果子。

v5「使徒」的原文是複數,表明使徒們都感到這樣無條件的饒恕實在太難了(v3~4),需要有極大的信心,所以說「求主加增我們的信心」。但主耶穌的回答卻是:人所需要的不是更多的信心,而是真實的信心。「芥菜種」(v6)非常小,但卻是有生命的種子。以色列的「桑樹」,高達20多米,根系穩固、很難移動。把桑樹「拔起根來,栽在海裡」(v6),比喻那是一件非常困難、幾乎不可能辦到的事情。信心像「芥菜種」,我們可以理解:
一、信心起初雖然如此微小,但是在聖靈的塑造中,「使萬事互相效力」,仍然可以使門徒從「小信」的人,長大成熟,成為對神有忍耐到底的堅定信心。

二、信心一開始最重要的不是「大或小」,而是「活的信心,還是死的信心」。死的信心,只是頭腦知道,卻不能叫人真正得救:「信心沒有行為是死的」。「活的信心」,是會成長的信心,把自己交在神的手中,時刻連結「神的靈與神的話」,好像一棵樹栽在溪水旁,自然會長大與結果。信心的成長,是「連結於神」的結果,而不是靠自己的意志努力而已。

v7~10耶穌教導門徒,雖然我們也是「神的兒女」,卻同時也有「僕人與管家」的身份,這些身分在基督裏要平衡看待,而不是憑恃我們是「神的王子公主」,所以可以沒大沒小,予取予求,這就錯解了聖經的原意。v7「僕人」原文是「奴隸」,被主人買來,就屬於是主人的「財產」,是沒有自己的主權的,一生為主人而活。耶穌用僕人來形容跟隨主的門徒,這就是「背起十字架」、就是「捨己」、就是「悔改」。走下自己人生的寶座,迎接神坐在我們人生的寶座上。這個教導不但是給所有的基督徒,就連耶穌自己也成為「我們的榜樣與示範」,就連耶穌一生都不為自己而活,沒有自己的意思,單單為天父而活,追求天父的旨意與榮耀,更何況我們呢?許多基督徒這一點沒有搞懂,跟神的關係就出了很大的問題,一味以「自我中心」指揮上帝,這都是「不明白真理」的後果。

(2)v11~19這裏是路加福音第二次記載主耶穌潔淨大痲瘋病人。第5章的那個大痲瘋病人不顧律法、靠近耶穌,「俯伏在地」(5:12);這裏10個大痲瘋病人卻謹守律法、遠離人群,「遠遠地站著」(v11)。主耶穌醫治的方法也不同,上一次是伸手摸那位大痲瘋病人,先潔淨了他,再讓他去給祭司察看(5:13);這次卻是吩咐他們先去找祭司,讓他們在半路上得潔淨(v14)。「你們去把身體給祭司察看」,這是應許他們在見到祭司之前就會得醫治。因為按照律法,大痲瘋潔淨後,要先給祭司察看;祭司確認以後,才能辦理獻祭手續,重新回到社會。

v14「他們去的時候就潔淨了」,可譯為「他們正去的時候就潔淨了」(和合本修訂版,英文ESV譯本),意思是在半路上就得了醫治。他們得醫治,並不是因為遵守了律法,而是因為主耶穌的恩典。v16「這人是撒馬利亞人」,他在路上「見自己已經好了」(v15),就立刻「回來大聲歸榮耀與神」,「俯伏在耶穌腳前感謝祂」(v16節)。我們在這裏又再一次看見耶穌在生活實際情境中的「機會教育」。

一、耶穌給門徒們提出了第一問題:「潔淨了的不是10個人嗎?那9個在哪裡呢」(v17)?顯然,那9個人正在「去把身體給祭司察看」的路上,這不但是主耶穌的吩咐、也是遵照律法的要求,難道有什麼問題嗎?

二、於是,主耶穌又向門徒提出了第二個問題:「除了這外族人,再沒有別人回來歸榮耀與神嗎」(v18)?祂並不是說另外九個人沒有「歸榮耀與神」,而是說他們沒有「回來歸榮耀與神」。因為他們找祭司察看之後,下一步的獻祭就是「歸榮耀與神」。但是,撒馬利亞人發現自己得潔淨之後,卻沒有先去找祭司,而是立刻「回來歸榮耀與神」;因為這位「外族人」比猶太人更快地領悟到:神就在這裡,主耶穌不是一位能行神蹟的「夫子」(v13),而是「基督」!

從這裡到基利心山找撒瑪利亞祭司,需要走一天的時間;去耶路撒冷找猶太祭司,需要走兩三天的時間。這十個大痲瘋病人還沒有看見自己得醫治,就願意走幾天去找祭司,表明他們對主耶穌的醫治能力都有信心。但主耶穌卻對撒瑪利亞人說:「你的信救了你了」(v19)。這十個人都相信有神,也都相信主耶穌的能力,但這種信心只能叫人的身體得醫治。只有承認主耶穌是基督,才是使人靈魂得救的信心,因為「認識祢——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祢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約17:3)。今天,無論是猶太人還是外邦人,若只是相信有神、相信有神蹟、相信耶穌是道德榜樣,並不能進入神的國度;唯有像這位撒瑪利亞長大痲瘋的病人,他與其他九個病人最不一樣的地方,不只是「得了醫治」,而是他發現自己「面對面遇見了主基督」,這就是「個人與神的關係」,不是透過宗教,而是「個人關係」,這樣的信心是真實活潑的信心,這樣的得救,是真實的得救。從「從前風聞有祢」,到「如今親眼見祢」。

 

4. 今天的回應
二天的軍校生退修會結束,雖然我們人數不多,但有學生回應邀請,願意加入一對一門徒訓練的行列,這才是我們辦聚會最大的收獲了!夏忠堅牧師的名言:「散會比聚會更重要!」因為聚會是一時的,散會才是我們日常的生活!許多基督徒喜歡聚會當下的氣氛,卻不能輕鬆自在的「與神在生活中同活同行」,這是相當嚴重的問題。九個大痲瘋經歷「神的醫治」,卻錯過了「與神面對面相遇」!只有一人,不但身體得了醫治,靈魂更是得著了拯救。有些人從主耶穌得到了世上短暫的祝福,但更重要的是得著「永恆的國度與獎賞」!今天很多基督徒已經成為專業是聚會老手,但卻是信仰生活化的「菜鳥」。我們目前透過一對一與QT,求主喚起更多基督徒在日常的生活場景中來遇見主,經歷主,與主同行同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