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 12 – 14 QT 約伯記 34:1~20

約伯記 34:1~20
34:1 以利戶又說:
34:2 你們智慧人要聽我的話;有知識的人要留心聽我說。
34:3 因為耳朵試驗話語,好像上膛嘗食物。
34:4 我們當選擇何為是,彼此知道何為善。
34:5 約伯曾說:我是公義, 神奪去我的理;
34:6 我雖有理,還算為說謊言的;我雖無過,受的傷還不能醫治。
34:7 誰像約伯,喝譏誚如同喝水呢?
34:8 他與作孽的結伴,和惡人同行。
34:9 他說:人以 神為樂,總是無益。
34:10 所以,你們明理的人要聽我的話。 神斷不致行惡;全能者斷不致作孽。
34:11 他必按人所做的報應人,使各人照所行的得報。
34:12  神必不作惡;全能者也不偏離公平。
34:13 誰派他治理地,安定全世界呢?
34:14 他若專心為己,將靈和氣收歸自己,
34:15 凡有血氣的就必一同死亡;世人必仍歸塵土。
34:16 你若明理,就當聽我的話,留心聽我言語的聲音。
34:17 難道恨惡公平的可以掌權嗎?那有公義的、有大能的,豈可定他有罪嗎?
34:18 他對君王說:你是鄙陋的;對貴臣說:你是邪惡的。
34:19 他待王子不徇情面,也不看重富足的過於貧窮的,因為都是他手所造。
34:20 在轉眼之間,半夜之中,他們就死亡。百姓被震動而去世;有權力的被奪去非借人手。

 

 

1. 經文誦讀

 

2. 今天默想經文
伯 34:3 因為耳朵試驗話語,好像上膛嘗食物。
34:10 所以,你們明理的人要聽我的話。 神斷不致行惡;全能者斷不致作孽。
34:11 他必按人所做的報應人,使各人照所行的得報。

 

3. 分享默想經文
(1)v2「你們智慧人要聽我的話;有知識的人要留心聽我說。」以利戶在言談之中,我們多少覺得他有一點狂妄,講話有點衝,但因為神在最後並沒有責備他,所以我們假定他比這四個人都講得更好一點,更貼近真理。

V3~4 「因為耳朵試驗話語,好像上膛嘗食物。我們當選擇何為是,彼此知道何為善。」這是引用約伯的話(12:11),強調人要有屬靈的分辨察驗能力,才能正確的判斷何為是?何為善?我認為這是大多數人相當缺乏,卻十分重要的事,就是每一個基督徒,都要為自己的生命負責,首要就是學習神的話,並且善於「分辨察驗」。箴14:15「愚蒙人是話都信,通達人步步謹慎。」、太15:14「任憑他們吧!他們是瞎眼領路的;若是瞎子領瞎子,兩個人都要掉在坑裏。」許多基督徒高舉牧師傳道與神同等,對任何教導話語當作「聖旨」根本不加分辨察驗(通常是因為自己不讀聖經),我過去因此吃了很多大虧,也做了很多傻事與錯誤的決定,但這都不應去怪別人。因為每位基督徒「人人皆祭司」,心裏都有聖靈的光照與啟示,所以聖經的原則是:「不要藐視先知的講論。但要凡事察驗;善美的要持守,各樣的惡事要禁戒不做。」(帖前5:20~22)

v5~9以利戶先扼要提出約伯曾說過的話,再來提出他的看法。「約伯曾說:我是公義,神奪去我的理;我雖有理,還算為說謊言的;我雖無過,受的傷還不能醫治…,他說:人以神為樂,總是無益。」(v5~6、8)這些是以利戶從約伯過去的話中整理出來的,約伯曾經說的是
一、「我雖有義」(9:15:20)、「知道自己有義」(13:18)
二、「神奪去我的理,全能者使我心中愁苦」(27:2)

我們也要學習分辨,因為在約伯整個痛苦與挫敗的情境中,的確說了很多反反覆覆、情緒性的字眼。但以利戶在這裏,其實也有屬於自己偏執的看法,卻不見得是正確與公正的。約伯的問題並不是否定上帝的公義,而是對自己的情境提出許多「無法理解的疑問」,但以利戶卻變得和三個朋友一樣,覺得約伯這樣講太「自以為義」了,他認為約伯不該懷疑上帝的公義,來證明自己有義,上帝不會錯,所以一定是約伯不對了。於是就開始為上帝辯護,他怪罪約伯:
一、「喝譏誚如同喝水」(v7),是引用以利法所說的「喝罪孽如水」(15:16),意思是約伯內心充滿了譏誚。因為約伯對三位朋友的反駁越來越尖酸刻薄,越來越暴露內心的苦毒(v6)。

二、「他與作孽的結伴,和惡人同行」(v8),意思是和惡人說的話一樣。雖然約伯並沒有說「人以神為樂,總是無益」(v9),但他引用惡人所說的「我們何必事奉祂呢?求告祂有什麼益處呢」(21:15),也反映了他內心的困惑。

所以以利戶也不是完全的人,也會攙雜自己的偏見,這也因為約伯的經歷太過超越一般人的理解,我們不能用「有限的理性」想要強解上帝奧秘的作為,這也是我們謙卑學習分辨察驗的功課。

(2)接下來v10~20,以利戶替上帝辯護:「神斷不致行惡;全能者斷不致作孽。」(v10)上帝是絕對不會錯的,神是完全的良善與公義,在神沒有黑暗,沒有邪惡,祂是一切聖潔美善慈愛的源頭,用真理的命令創造與護理萬有。以利戶提出他的論據:
一、神是公正審判的主(v11~12)
二、神是創造萬有的主(v13~15)
三、神是公義公平的神,祂不循情面(v16~20)
正因為這些理由,以利戶認為,創造萬有的神,不但擁有絕對的主權,同時神也不可能作惡、不可能犯錯、不可能不公義。

《串珠聖經註釋》─ 先前約伯引申個人的經歷,指出不公平之事比比皆是,而神卻不加以攔阻,以利戶就此點作出辯護,認為神是公義的 (v10~12), 神擁有絕對的主權 (v13~15), 絕不偏袒富人和有權勢者(v18~20、30); 當神審判時,毋須使人經過審訊,因為神鑒察一切(v21~28)。

 

4. 今天的回應
我想以利戶今天所說的,雖然都是真理:神是創造的神、是公義、公平、正直的主;他在話語中也誤解並且責備了約伯,但我想約伯應該都明白這些道理,也完全認同以利戶所說的真理。約伯記會讓人覺得很神奇的地方,就是約伯受苦的原因,從頭到尾上帝都沒有告訴約伯,也沒有告訴三友和以利戶,卻只讓我們讀聖經的人知道。約伯會有這麼多的疑惑,是何等的正常,換作我們今天每一個人恐怕只會更糟不會比約伯表現更好!而以利戶與三友的話語,其實某部份都還是圍繞在知識與表面的原因上來回打轉,雖然有真理,但無法解決約伯的痛苦疑惑。其實最後當上帝開口說話的時候,約伯還是不明白自己遭遇痛苦的原因,卻因為上帝對他說話,他就得了安慰!

這也是我學到的一個重點,不要總是想要在每件事情上找到標準正確的答案,不管是自己的事或別人的事;而是要期待「遇見神自己」!完全相信祂、倚靠祂,不管我們「明白不明白」,我們的信心不是建立在自己的理性與感覺,而是建立在真理的源頭,就是神的身上,這就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