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 10 – 12 QT 約伯記 6:14~30

約伯記 6:14~30
6:14 那將要灰心、離棄全能者、不敬畏 神的人,他的朋友當以慈愛待他。
6:15 我的弟兄詭詐,好像溪水,又像溪水流乾的河道。
6:16 這河因結冰發黑,有雪藏在其中;
6:17 天氣漸暖就隨時消化,日頭炎熱便從原處乾涸。
6:18 結伴的客旅離棄大道,順河偏行,到荒野之地死亡。
6:19 提瑪結伴的客旅瞻望;示巴同夥的人等候。
6:20 他們因失了盼望就抱愧,來到那裏便蒙羞。
6:21 現在你們正是這樣,看見驚嚇的事便懼怕。
6:22 我豈說:請你們供給我,從你們的財物中送禮物給我?
6:23 豈說:拯救我脫離敵人的手嗎?救贖我脫離強暴人的手嗎?
6:24 請你們教導我,我便不作聲;使我明白在何事上有錯。
6:25 正直的言語力量何其大!但你們責備是責備甚麼呢?
6:26 絕望人的講論既然如風,你們還想要駁正言語嗎?
6:27 你們想為孤兒拈鬮,以朋友當貨物。
6:28 現在請你們看看我,我決不當面說謊。
6:29 請你們轉意,不要不公;請再轉意,我的事有理。
6:30 我的舌上豈有不義嗎?我的口裏豈不辨奸惡嗎?

 

 

1. 經文誦讀

 

2. 今天默想經文
伯 6:25 正直的言語力量何其大!但你們責備是責備甚麼呢?
6:26 絕望人的講論既然如風,你們還想要駁正言語嗎?

 

3. 分享默想經文
(1)接下來今天的經文,約伯因為以利法的控告不實,心中有氣,反過來責備這些朋友。整個約伯記大部份內容都是在這種「無意義的辯論」下進行,就是朋友輪番控告定罪,約伯受不了一一反駁辯論。這也讓我們見識到了到底我們都很想要愛神愛人,服事神、服事人,但真的是在服事嗎?還是原來在搞破壞?

v14「那將要灰心、離棄全能者、不敬畏 神的人,他的朋友當以慈愛待他。」從原文看這句語意不明,直譯為「對灰心,從他的朋友,慈愛,和全能者的敬畏,他將離棄。」有些人認為本節的意思是朋友應該溫柔地對待絕望者,即使受苦的人放棄了對神的敬畏。但我們不要據此以為約伯承認自己背道了。要把這一句視為假設,就是說,即使他否認了神,他的朋友們也不該拋棄他。還有人依據敘利亞語(亞蘭語)譯本,武加大譯本和塔古姆譯本譯為:「凡不仁慈對待朋友的人,就是放棄對神的敬畏(RSV版)。」兩種譯法與上下文都說得通。──《SDA聖經注釋》

v15~21《約伯記雷氏研讀本》— 約伯把他的朋友比作“溪水”,當夏天最需要水(安慰)的時候,卻乾涸了(像他們的“安慰”一樣)。《串珠聖經註釋》— 將朋友的友情喻作河道裡的淡水,在嚴冬期間結了冰;乾旱的夏天來到,河道裡的冰融解,但很快乾涸,水源缺乏,使客旅、商隊失望和陷入困境。在這裏約伯的意思:「我的朋友應該很可靠,但怎麼突然變了」,這也在罵他的朋友,「請你們幫助我,但你們卻這樣對我」。約伯原本期待能從朋友那裏得到同理解與安慰,結果得到的反而是無知的言語、爭論的怒氣,而感到挫折。

(2)v22~23約伯雖然經歷破產與苦難,但他並沒有期待得到朋友物質上或實質上的幫助,他需要的只是是同情和瞭解。

v24~25對於以利法斷定約伯一定是犯罪得罪了神,約伯感受到對朋友的失望與怒氣,所以他要求朋友直接明確指出,他們到底認為約伯在那一件事上是犯罪得罪了神:「請你們教導我,我便不作聲;使我明白在何事上有錯?」意思是約伯挑戰他們「拿出證據出來」,不要自以為是的無故指控。人的話語是很有影響力的,正直的話能造就人:(v25),但無端籠統的「責備」(25節)卻毫無屬靈的能力,只是空洞的說教。

v26的意思,約伯承認自己的話是絕望的表現,好像風一樣,而不是出於冷靜的信靠和判斷,但是朋友不應該在約伯的字句上故意挑毛病,而失去同理心。約伯實際上是在說:“你們難道要抓住我在情緒激動時所說的話,而不看我無可指責的行為嗎?”

v27「你們想為孤兒拈鬮,以朋友當貨物」,是比喻朋友出賣友情,把約伯當作商品評頭論足,不尊重他的人格。v29~30約伯為自己辯護,自己可以分辨好歹,又確實知道所受的苦楚不是犯罪的緣故,所以他請朋友不要再無中生有地假設約伯有罪,改變他們錯誤的論點。

 

4. 今天的回應
約伯的苦難,包括破產、兒女的死、身體的病痛,他雖然一心求死,也是為了要逃避痛苦,期待死亡可以給他帶來安息。當約伯的朋友出現並且陪伴他,約伯生出一個指望,他所渴望的並不是接受朋友物質上的資助,也不是想辦法脫離疾病,而且最起碼的能夠得著朋友的同理心與理解,這會讓約伯的痛苦得著緩解。只是讓約伯沒有想到的是,朋友帶給約伯的,是「苦上加苦」,而不是「恩上加恩」。這讓約伯在痛苦之餘,又生出了血氣與忿怒,不但不能得著安慰與安息,反而雪上加霜。約伯記除了讓我們學習面對苦難的功課,更多的是體會痛苦人的心境,學會當別人的好朋友,不要落井下石,而是雪中送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