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 10 – 31 QT 約伯記 15:17~35

約伯記 15:17~35
15:17 我指示你,你要聽;我要述說所看見的,
15:18 就是智慧人從列祖所受,傳說而不隱瞞的。
15:19 (這地惟獨賜給他們,並沒有外人從他們中間經過。)
15:20 惡人一生之日劬勞痛苦;強暴人一生的年數也是如此。
15:21 驚嚇的聲音常在他耳中;在平安時,搶奪的必臨到他那裏。
15:22 他不信自己能從黑暗中轉回;他被刀劍等候。
15:23 他漂流在外求食,說:哪裏有食物呢?他知道黑暗的日子在他手邊預備好了。
15:24 急難困苦叫他害怕,而且勝了他,好像君王預備上陣一樣。
15:25 他伸手攻擊 神,以驕傲攻擊全能者,
15:26 挺著頸項,用盾牌的厚凸面向全能者直闖;
15:27 是因他的臉蒙上脂油,腰積成肥肉。
15:28 他曾住在荒涼城邑,無人居住、將成亂堆的房屋。
15:29 他不得富足,財物不得常存,產業在地上也不加增。
15:30 他不得出離黑暗。火焰要將他的枝子燒乾;因 神口中的氣,他要滅亡(原文是走去)。
15:31 他不用倚靠虛假欺哄自己,因虛假必成為他的報應。
15:32 他的日期未到之先,這事必成就;他的枝子不得青綠。
15:33 他必像葡萄樹的葡萄,未熟而落;又像橄欖樹的花,一開而謝。
15:34 原來不敬虔之輩必無生育;受賄賂之人的帳棚必被火燒。
15:35 他們所懷的是毒害,所生的是罪孽;心裏所預備的是詭詐。

 

 

1. 經文誦讀

 

2. 今天默想經文
伯 15:20 惡人一生之日劬勞痛苦;強暴人一生的年數也是如此。

 

3. 分享默想經文
經文背景:以利法的第二次發言與第一次一樣都是說教,卻不再有任何同情和安慰,只有令人生厭的重復嘮叨。《約伯記雷氏研讀本》─以利法對於好人幸福之死的第一個描繪(5:26)已經被約伯駁斥了(7:9~10)。今天的經文v17~35以利法反駁約伯所說的惡人會興旺的話(12:6)。他卻認為惡人要經受痛苦(v20)、災難的威脅(v21)、急難困苦(v22~24)和過早的死亡(v32)。他把約伯包括在這群人裏面。《串珠聖經註釋》─約伯曾否定「惡人不得善終」,以利法極不同意他的看法,再強調惡人在世上必有各樣災難。

(1)v17~19以利法自認他的話,都是是智慧人從列祖傳下來的真理,充滿聖賢的經驗(加上他自己的),經得起時代的考驗,歷久不衰。v20「惡人一生之日劬勞痛苦,強暴人一生的年數也是如此。」以利法似乎為要反駁約伯說過的話:「強盜的帳棚興旺,惹神的人穩固,神多將財物送到他們手中。」(12:6),強調惡人會遭受到:「劬勞痛苦、驚嚇的聲音、被刀劍等候、漂流在外求食、急難困苦叫他害怕」(v20~24)這裏面的重點包括:一、惡人充滿患難和痛苦的人生;二、以滅亡收場的人生,其實也暗指約伯也是惡人,才會遭遇這些禍患。

v25~26惡人之所以面臨這樣的命運,是因為他們驕傲又悖逆神。雖然以利法並沒有直說約伯就是那惡人,但已經是指桑罵槐、嚴重警告,讓約伯自己對號入座(v21、29、34)。這些話句句義正詞嚴,但卻處處生搬硬套、空洞無物。v26~35康來昌牧師:「就是惡人攻擊上帝、驕傲、自以為是;狂妄人很豐富的時候的情況。這豐富就叫他自大,可是至終他當然什麼都沒有,產業、東西,都不會得到,也不能夠離開黑暗,通通要被上帝消滅。他不用倚靠虛假欺哄自己」因為他都在倚靠虛假、欺哄自己,最後虛假也會成為他的報應。這裡描述得都很文學、很生動,重要的當然就是說:惡有惡報。」

(2)以利法堅持惡人的下場,包括了痛苦、不安、自知有惡報、飢餓、急難困苦、失去住處和錢財、在黑暗和虛假中生活和死亡、一事無成、絕子絕孫。以利法暗示了約伯若不悔改,就必如此滅亡。以利法的問題:
一、約伯三友一直被「善有善報、惡有惡報」,而且還是「現世報」的經驗或教條的觀念給綁架了,他們根本無法理解原來善人也會遭受苦難的可能性,因此一味定罪約伯,要約伯聽他們的話,用言語暴力「屈打成招」。
二、約伯說惡人仍會蒙神賜福,以利法反駁惡人必遭痛苦;二者都是對的,也都不完全,就看從什麼角度來看。若是從「今生與物質」的角度來看,不少惡人在世上反而經常比義人有錢、長壽、健康、快樂…,這正是約伯所強調的。但是從「永恆與心靈」的角度來看,惡人心裏沒有平安,常遭驚嚇,不得不追求物質的滿足與麻醉,而且惡人永恆的結局是永遠的沈淪與滅亡。但是在約伯記中,約伯與三友的辯論,應該多一點是屬於今生與物質的角度,這點約伯所說的就更為正確。

 

4. 今天的回應
林後4:17~18「我們這至暫至輕的苦楚,要為我們成就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原來我們不是顧念所見的,乃是顧念所不見的;因為所見的是暫時的,所不見的是永遠的。」整本聖經都在強調屬神的兒女,要看重的是「永恆的生命與獎賞」,為此甚至我們需要經歷一些「至暫至輕的苦楚」。以利法的神學觀念卻被「今生與物質」給框架了,所以所思所想、所言所行都是偏差的教義與教導。但是想想今天的教會,我們卻經常在扮演「以利法」的角色,在鼓勵弟兄姊妹追求「今生與物質」的成功,並且恐懼與痛恨「一切「至暫至輕的苦楚」,認為是犯罪之人的咒詛。當然我們應當拒絕故意犯罪而受苦,但不能避免(甚至歡迎)神的管教與煉淨,我們可能需要一位父親曾經對耶穌的禱告:「我信!但我信不足,求主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