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 09 – 14 QT 士師記 19:1~15

士師記 19:1~15
19:1 當以色列中沒有王的時候,有住以法蓮山地那邊的一個利未人,娶了一個猶大伯利恆的女子為妾。
19:2 妾行淫離開丈夫,回猶大的伯利恆,到了父家,在那裏住了四個月。
19:3 她丈夫起來,帶著一個僕人、兩匹驢去見她,用好話勸她回來。女子就引丈夫進入父家。她父見了那人,便歡歡喜喜地迎接。
19:4 那人的岳父,就是女子的父親,將那人留下住了三天。於是二人一同吃喝、住宿。
19:5 到第四天,利未人清早起來要走,女子的父親對女婿說:「請你吃點飯,加添心力,然後可以行路。」
19:6 於是二人坐下一同吃喝。女子的父親對那人說:「請你再住一夜,暢快你的心。」
19:7 那人起來要走,他岳父強留他,他又住了一宿。
19:8 到第五天,他清早起來要走,女子的父親說:「請你吃點飯,加添心力,等到日頭偏西再走。」於是二人一同吃飯。
19:9 那人同他的妾和僕人起來要走,他岳父,就是女子的父親,對他說:「看哪,日頭偏西了,請你再住一夜;天快晚了,可以在這裏住宿,暢快你的心。明天早早起行回家去。」
19:10 那人不願再住一夜,就備上那兩匹驢,帶著妾起身走了,來到耶布斯的對面(耶布斯就是耶路撒冷。)
19:11 臨近耶布斯的時候,日頭快要落了,僕人對主人說:「我們不如進這耶布斯人的城裏住宿。」
19:12 主人回答說:「我們不可進不是以色列人住的外邦城,不如過到基比亞去」;
19:13 又對僕人說:「我們可以到一個地方,或住在基比亞,或住在拉瑪。」
19:14 他們就往前走。將到便雅憫的基比亞,日頭已經落了;
19:15 他們進入基比亞要在那裏住宿,就坐在城裏的街上,因為無人接他們進家住宿。

 

 

1. 經文誦讀

 

2. 今天默想經文
士 19:1 當以色列中沒有王的時候,有住以法蓮山地那邊的一個利未人,娶了一個猶大伯利恆的女子為妾。

 

3. 分享默想經文
(1)v1「當以色列中沒有王的時候…」士師記一共提到四次:「以色列中沒有王…」(17:6、18:1、19:1、21:25)最主要的用意,還是在描述以色列雖然是神所揀選的子民,但卻拒絕讓神來管理他們,拒絕聽神的話,選擇隨自己心中喜好的去行。雖然外表看起來是自由的、無拘無束的,但當一個人的內心不服神的權柄,外在環境又沒有律法與治理,「人人都是王」,無法無天,就會面臨人性、道德、治安、社會全然的崩塌瓦解,自我毀滅。離了神,我們就沒有「屬靈的真自由、真平安、真喜樂」,帶來的就是肉體的放縱與毀滅。

v2~15今天的經文,又是為另一段「當人不願意讓神來作王管理」所產生的悲劇故事舖陳。人要自我中心,不服神的權柄,就產生種種的錯謬,從小錯引發大罪,帶來毀滅。正應驗了「私慾既懷了胎,就生出罪來;罪既長成,就生出死來。」
一、利未人納妾:利未人,相當於當時代所設立的「神職人員」,怎麼可以納妾?即使或許當時候的社會有納妾的風俗,但利未人是被分別為聖獻給神的支派,顯出當時以色列墮落的光景。
二、妾行淫離開丈夫四個月,利未人想要好話勸回,岳父熱情款待,連續5天留他吃喝暢快,到了第五天傍晚才離開,以致於釀成後來的大禍。這裏我們看見了信仰的破產、道德的敗壞、婚姻的不忠、肉體的縱慾。
三、由於太晚出門,要找住宿的地方。先經過耶布斯,就是後來的耶路撒冷,當時候是被外邦人耶布斯人所佔據。主人不想要待在外邦人的城裏,因為他以為外邦人比較危險,所以想要找自己同胞以色列人之地,就選了基比亞留宿。基比亞是便雅憫人聚居之地,他本以為以色列人的地方應該比較安全,但沒想到當人心中沒有神的時候,神的兒女就跟外邦人沒有二樣,照樣墮落與敗壞。v15他們在城裏的街上,無人理會。其實上帝的律法是要善待寄居的人,但當時候的社會已經敗壞,自我中心,無人理會。接下來明天的故事發展,我們更清楚看見屬神子民的墮落光景。

 

4. 今天的回應
聖經中所謂的「舊約」、「新約」,這個「約」的內容,就是我們要「以神為神,神就以我們為祂的子民。」以神為神,最重要的就是「聽從神的話:聽話、順從」。因為神創造萬物與世人,用祂話語的原則來治理一切,神的命令與法則,是我們身體靈魂能夠安然居住生存的保障。當人不肯聽從神的話,就是「背約」、「毀約」,必須悔改順服在神的權柄之下,否則我們就失去神的保護、賜福,落入惡者轄制的敗壞可憐光景。當人「心中沒有神作王」,人就離了「真善美」的源頭,成為「屬地的、屬情慾的、屬鬼魔的」(雅3:15)。士師記就是神賜給我們的一面鏡子,把世人和我們都圈在其中,我們到底是「心中沒有神作王」?還是願意「尊主為大、聽命順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