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伯來書 10:26~39
10:26 因為我們得知真道以後,若故意犯罪,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
10:27 惟有戰懼等候審判和那燒滅眾敵人的烈火。
10:28 人干犯摩西的律法,憑兩三個見證人,尚且不得憐恤而死,
10:29 何況人踐踏 神的兒子,將那使他成聖之約的血當作平常,又褻慢施恩的聖靈,你們想,他要受的刑罰該怎樣加重呢!
10:30 因為我們知道誰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又說:「主要審判他的百姓。」
10:31 落在永生 神的手裏,真是可怕的!
10:32 你們要追念往日,蒙了光照以後所忍受大爭戰的各樣苦難:
10:33 一面被毀謗,遭患難,成了戲景,叫眾人觀看;一面陪伴那些受這樣苦難的人。
10:34 因為你們體恤了那些被捆鎖的人,並且你們的家業被人搶去,也甘心忍受,知道自己有更美長存的家業。
10:35 所以,你們不可丟棄勇敢的心;存這樣的心必得大賞賜。
10:36 你們必須忍耐,使你們行完了 神的旨意,就可以得著所應許的。
10:37 因為還有一點點時候,那要來的就來,並不遲延;
10:38 只是義人(有古卷:我的義人)必因信得生。他若退後,我心裏就不喜歡他。
10:39 我們卻不是退後入沉淪的那等人,乃是有信心以致靈魂得救的人。

 

 

1.  經文3遍

 

2. 今天默想經文
來 10:35 所以,你們不可丟棄勇敢的心;存這樣的心必得大賞賜。
10:36 你們必須忍耐,使你們行完了 神的旨意,就可以得著所應許的。
10:38 只是義人必因信得生。他若退後,我心裏就不喜歡他。

 

3. 默想分享
(1)v26~31是對「故意犯罪」者的警告,免得從救恩中失落了。這一段經文,應該會打臉某些喜歡高談恩典神學,卻拒絕接受基督徒信主後仍然必須「認罪悔改」的異端邪說。到底什麼是「故意犯罪」?以下節錄康來昌牧師的解經:
我們講過民數記15:30的「故意犯罪」,和民數記15:27「誤犯」不一樣。這裡的「故意犯罪」是有意的、明知故犯。這是希伯來書裡又一次的警告。總共希伯來書裡有五次的警告:第一次在2章1~4節;第二次在3章7節到4章13節;第三次5章11節到6章12節;第四次在10章19節到39節;第五次是在12章14到29節。講這麼多的真道,講這麼多耶穌寶血的寶貴,如果你明白了祂的拯救祂的寶貴,又故意犯罪,贖罪的祭就沒有了。這句話讓我們很害怕,我們得知真道後,有沒有故意犯罪呢?有啊!那贖罪祭就再沒有了嗎?

……約翰壹書有講過,重生的就不犯罪,也有講我們若不承認自己有罪那就是自欺的。一般是用時態來解釋,重生的人不再犯罪,是說不再繼續不斷的犯同樣的罪,並以那個為樂。也就是重生得救的人還是會犯罪,但有一種厭惡那個罪的心。我想這個我們可能都有。不管是淫亂、賭博、貪婪、吸毒的罪,我都覺得還是可以得救,就算還在這罪裡,但要有這個心。我不是鼓勵人犯罪,就是他真的很痛苦:我怎麼又作弊了,主,求你寶血塗抹。我不太能夠分哪些(因為這只有神能分)以這樣的心的人,仍然可以得救,哪些人不能;或主的寶血塗抹哪些人不塗抹哪些人。其實因著覺得反正主會赦免就故意犯罪的,根本就是不相信主的赦免,因為這樣沒有把上帝當上帝。根本就是沒有信心,就是覺得犯罪是很方便的。但這裡講如果你再犯罪,贖罪祭就沒有了。

我個人的理解,誰是「故意犯罪」不是世人憑肉體能夠判斷的,唯有神能「鑑察人心」。我們需要儆醒的是要敬畏神,把神的話當話,不要不當一回事。我個人覺得認罪悔改,只是手段,目的是「與神和好」!正因為人悖逆驕傲的罪是十分嚴重的,會攔阻人與神之間的關係,所以神如此嚴重看待。而世人的愚昧,就是想要一邊犯罪(自我中心),一邊又可以與神和好,不斷「試探神」,這就會被「管教」。正常來說,一個真正愛神、相信神的人,不是掛名的基督徒,是會認罪悔改的,也會時常與神「親密的」。

(2)v32~39希伯來書作者要基督徒回想信主之初:「蒙了光照以後」,結果開始大得各種成功神學的祝福嗎?不是,而是「忍受大爭戰的各樣苦難」。內容特別是指為了「福音」所受到的各種逼迫苦難—「一面被毀謗,遭患難,成了戲景,叫眾人觀看;一面陪伴那些受這樣苦難的人。因為你們體恤了那些被捆鎖的人,並且你們的家業被人搶去,也甘心忍受,知道自己有更美長存的家業。」(v33~34)看起來,前面警告那些「故意犯罪」卻「晚節不保」,甚至有可能失去救恩的基督徒,一開始也曾為信仰付代價,受到逼迫。但是久而久之,我們在信仰的道路上必須要「堅持到底,必然得救」,否則「不進則退」。看來我們的信仰之旅,並不是百米衝刺,而是「馬拉松」的堅忍持守。作者提到基督徒要持守「忍耐到底」的信心,必須:
一、追念往日:回想起初愛神的心,不要為了服事而把愛給遺棄了。愛神才是我們相信神的目的與果子,沒有愛,我們信仰的路就走不遠,甚至到最後會失落的危險。今天教會太常提到「事工」,卻嚴重忽略了「接受神的愛,以致於愛神愛人」的心,這是極危險的事。

二、有勇敢的心:勇敢與信心是同樣的意思,為了神的國度與旨意,基督徒的信心是主動的,是勇敢的,是積極的,重點是有神的應許—「存這樣的心必得大賞賜」

三、必須忍耐,行完了 神的旨意:忍耐的重點不是「受苦」,而是「完成神的旨意」。有不少基督徒像我一樣,經常白白受苦,為了罪惡錯誤受苦,卻不是為了「遵行神的旨意」而受苦,如此何來獎賞?忍耐不是定睛在各樣的「苦難」上,而是定睛在「主用笑臉幫助我們」,大衛的詩篇有太多的經歷。我們能夠忍耐,第一個重點,是為了將來榮耀的賞賜:「也甘心忍受,知道自己有更美長存的家業。」(v34);第二個,是忍耐是有時限的,而且神知道我們能夠承受的限度,必能保守我們:「因為還有一點點時候,那要來的就來,並不遲延。」(v37);第三,不能忍耐的人,恐怕會全盤階輸,不但失去賞賜,也可能失去救恩(v38~39)。

 

4. 今天的回應
今天的經文話講的實在很重!包括我自己,恐怕過去都是快快帶過,不肯好好深思默想,以為「眼不見為淨」,十分「挑食」!今天重新深思默想,真不曉得我過去怎麼會相信成功神學那套異端理論?有牧師堅持基督徒不必悔改,不必認罪,一切只會變得更好(合我的心意),卻避口不談「十字架的捨己,除去自我中心、完成神的旨意,而不是我的成功理想」。今天更多經文強調,所謂的「信耶穌」,原來是跟「以勇敢的心」、「堅持到底」、「完成神的旨意」有關,這些真理我們討厭聽,選擇逃避,躲在自設安全感的沙土裏「鴕鳥心態」,卻浪費了許多本來應該學習成長與得勝的機會!今天再次向主悔改,求主更新,賜下聖靈大能,幫助堅持到底,走完十架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