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母耳記下 24:1~14
24:1 耶和華又向以色列人發怒,就激動大衛,使他吩咐人去數點以色列人和猶大人。
24:2 大衛就吩咐跟隨他的元帥約押說:「你去走遍以色列眾支派,從但直到別是巴,數點百姓,我好知道他們的數目。」
24:3 約押對王說:「無論百姓多少,願耶和華─你的 神再加增百倍,使我主我王親眼得見。我主我王何必喜悅行這事呢?」
24:4 但王的命令勝過約押和眾軍長。約押和眾軍長就從王面前出去,數點以色列的百姓。
24:5 他們過了約旦河,在迦得谷中、城的右邊亞羅珥安營,與雅謝相對,
24:6 又到了基列和他停‧合示地,又到了但‧雅安,繞到西頓,
24:7 來到推羅的保障,並希未人和迦南人的各城,又到猶大南方的別是巴。
24:8 他們走遍全地,過了九個月零二十天,就回到耶路撒冷。
24:9 約押將百姓的總數奏告於王:以色列拿刀的勇士有八十萬;猶大有五十萬。
24:10 大衛數點百姓以後,就心中自責,禱告耶和華說:「我行這事大有罪了。耶和華啊,求你除掉僕人的罪孽,因我所行的甚是愚昧。」
24:11 大衛早晨起來,耶和華的話臨到先知迦得,就是大衛的先見,說:
24:12 「你去告訴大衛,說耶和華如此說:『我有三樣災,隨你選擇一樣,我好降與你。』」
24:13 於是迦得來見大衛,對他說:「你願意國中有七年的饑荒呢?是在你敵人面前逃跑,被追趕三個月呢?是在你國中有三日的瘟疫呢?現在你要揣摩思想,我好回覆那差我來的。」
24:14 大衛對迦得說:「我甚為難!我願落在耶和華的手裏,因為他有豐盛的憐憫。我不願落在人的手裏。」

 

 

1.  經文3遍

 

2. 今天默想經文
撒下 24:10 大衛數點百姓以後,就心中自責,禱告耶和華說:我行這事大有罪了。耶和華啊,求你除掉僕人的罪孽,因我所行的甚是愚昧。
24:14 大衛對迦得說:我甚為難!我願落在耶和華的手裏,因為他有豐盛的憐憫。我不願落在人的手裏。

 

3. 默想分享
(1)v1 「耶和華又向以色列人發怒,就激動大衛,使他吩咐人去數點以色列人和猶大人。」這一段經文(v1~9)裏面有非常重要的屬靈功課,卻也容易造成爭議與混亂,值得我們深思與學習:
一、神向百姓發怒,是因為百姓犯了罪,還沒有處理,公義尚未得到伸張,所以神要藉由大衛的手來管教百姓。這裏沒有明講百姓到底犯了什麼罪,有解經學者認為百姓當年支持押沙龍叛變,後來又跟隨示巴叛亂,但聖經沒有「明說」,所以我們就不必繼續鑽牛角尖了。只要知道百姓犯了罪,得罪神,而且沒有經過悔改的功課。

二、這裏的經文是「耶和華…,就激動大衛」,但同一件事到了歷代志上就變成了「撒但起來攻擊以色列人,激動大衛數點他們。」(代上21:1~2)到底是神激動?還是撒但激動?這段故事就和約伯記其實一樣,都是「神允許撒但去做的事」。既是經過神的允許,然後撒但才能執行,所以說是神激動或是撒但激動,其實都是對的,都說得通。只是許多人會受不了,神為什麼會和撒但「合作」?這點我們也說過許多次了,整本聖經都強調神會「試驗人」,只是有時候是選擇「允許撒但試探臨到人」,魔鬼的試探的目的是「引誘人犯罪」,但是神的目的卻是透過試驗,使人面對生命的問題,真正悔改得勝有餘。所以重點是人在試驗中到底「能不能經得起考驗」,我們跟神的關係到底是「真的還是假的」?我們是否「願意面對失敗真實悔改與成長?」這才是重點!而不是整天怪神為什麼要試驗人?為什麼允許魔鬼來「激動我們」?

三、大衛「數點人數」,為什麼是犯罪?其實《摩西五經》共三次記載上帝吩咐摩西數點百姓,第一次是在《出埃及記》30:11~14,那次是要數點20歲以上的男人,每人付半舍客勒,供聖所之用,上帝視之為是以色列民「為自己的生命把贖價奉給耶和華」(出30:12)。第二次及第三次是記載在《民數記》1:1~3及26:1~2,都是要數點「凡20歲以上能出去打仗的」,當時的目的很清楚是出於實際的軍事需要,為他們即將進入迦南地爭戰而作準備。所以為了「課稅或徵兵作戰」數點人數是合理的。但是大衛此次數點人數,卻不是為了這個理由,是出於「炫耀戰力與滿足自己虛榮的驕傲」,這就和希西家炫耀寶庫(王下20:13)一樣造成整個國家的危機。其實約押已經看出了這事的愚昧並且勸阻大衛(v3),但是大衛卻堅持己見。所以大衛的犯罪,不能怪罪神或撒但,而是咎由自取。這就像詐騙集團騙人,固然有錯,但是人不分辨察驗甘願上當,自己也有「完全的責任」一樣;又如撒但引誘夏娃吃禁果,夏娃卻不敵擋,反而受誘接受,這都不能單純的把責任推給神或撒但,因為如果大衛站立得穩,即使撒但「激動」,大衛也能夠絕不動搖。

(2)v8~9這次的數點人數花了九個月零二十天的時間,走遍全地,數點的結果:以色列拿刀的勇士有八十萬;猶大有五十萬。我們說過這不是為了戰事或課稅,而是為了滿足大衛的虛榮與驕傲,結果此時大衛自己被聖靈光照:「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大衛數點百姓以後,就心中自責,禱告耶和華說:「我行這事大有罪了。耶和華啊,求你除掉僕人的罪孽,因我所行的甚是愚昧。」(v10)神聽見大衛的認罪,死罪可免、活罪難逃,更要藉此機會管教整個以色列民的罪惡。神讓大衛「三選一」:
一、國中有七年的饑荒呢?
二、在你敵人面前逃跑,被追趕三個月呢?
三、在你國中有三日的瘟疫呢?

v14大衛沒有選擇,寧可將自己交給神,讓神來決定。因為大衛認識的神,是有「豐盛的憐憫」的神,而不是「嚴苛暴虐的主人」—「我願落在耶和華的手裏,因為他有豐盛的憐憫。我不願落在人的手裏。」(v14)這也是大衛難能可貴的地方,即使受罰,也是甘心降服在神手中,安靜接受管教,並且願意繼續相信跟隨神,這才是真悔改的榜樣。

 

4. 今天的回應
曾經聽過一位牧師說過類似的話,台灣百姓多年來不斷民主的路上扮演了「自己就是神」,以致於不斷在遠離神,加增罪惡…。所以神就允許百姓選出「合自己心意的官長」,作出錯誤的決定,造成全民的痛苦與審判,我個人深有同感。就如同今天經文一樣,百姓犯了罪,神允許大衛接受考驗,再藉由大衛的罪來管教百姓。許多人會在這時候責怪神為何如此?

我個人的看法,
第一個,為什麼不檢討百姓到現在為止還是不肯向神悔改?他們把大衛當作神,當作國家的希望,卻不肯親自面對這位造人愛人的獨一真神?就如同台灣的百姓,不想認識神,不想悔改,卻把選舉出來的官員當作神在信任與倚靠一樣?人從來不想檢討自己,只會怪神、怪鬼、怪別人…。

第二個,大衛也可以選擇不犯罪,不接受撒但的激動,當他卻選擇軟弱犯罪了。神其實不怕我們犯罪,因為犯罪顯出我們裏面的不信與不愛,重點是要「不斷悔改、更新、煉淨」,使大衛成為一位「追求完全」的人,這才是神的目的。即使過程中管教不舒服,但是管教所結出悔改的果子,卻是信、望、愛,是永遠長存。台灣的基督徒,也包括百姓,都要先求神的國與神的義,先向神悔改,先來親近神,而不是選擇躲在政治或宗教的框架裏逃避面對神,或是「以別神取代耶和華」,求神憐憫施恩!

第三個,今天教會其實不斷還在「數點人數」,我覺得重點不是在於「能不能數點」,而是我們「數點人數背後的態度與動機」到底是什麼?如果動機錯誤,為的是跟別人比較,產生驕傲或自卑,那麼我認為這種數點就會造成教會的犯罪了!正確的數點,不是為了牧師或是會堂的「業績」,而是真心關心群羊的景況,真心對人的靈魂有負擔,真心對神交帳。千萬不要淪落大衛的罪惡,出於私心私慾、為的是跟別人爭競比較,不管是自卑或是驕傲,都需要悔改與歸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