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 27:15~26
27:15 巡撫有一個常例,每逢這節期,隨眾人所要的釋放一個囚犯給他們。
27:16 當時有一個出名的囚犯叫巴拉巴。
27:17 眾人聚集的時候,彼拉多就對他們說:「你們要我釋放哪一個給你們?是巴拉巴呢?是稱為基督的耶穌呢?」
27:18 巡撫原知道他們是因為嫉妒才把他解了來。
27:19 正坐堂的時候,他的夫人打發人來說:「這義人的事,你一點不可管,因為我今天在夢中為他受了許多的苦。」
27:20 祭司長和長老挑唆眾人,求釋放巴拉巴,除滅耶穌。
27:21 巡撫對眾人說:「這兩個人,你們要我釋放哪一個給你們呢?」他們說:「巴拉巴。」
27:22 彼拉多說:「這樣,那稱為基督的耶穌我怎麼辦他呢?」他們都說:「把他釘十字架!」
27:23 巡撫說:「為甚麼呢?他做了甚麼惡事呢?」他們便極力地喊著說:「把他釘十字架!」
27:24 彼拉多見說也無濟於事,反要生亂,就拿水在眾人面前洗手,說:「流這義人的血,罪不在我,你們承當吧。」
27:25 眾人都回答說:「他的血歸到我們和我們的子孫身上。」
27:26 於是彼拉多釋放巴拉巴給他們,把耶穌鞭打了,交給人釘十字架。

 

 

1.  經文3遍

 

2. 今天默想經文
太 27:23 巡撫說:「為甚麼呢?他做了甚麼惡事呢?」他們便極力地喊著說:「把他釘十字架!」

 

3. 默想分享
(1)今天的經文,在耶穌受審的過程中,提到了一些人物:
一、祭司長與長老們:他們是殺害耶穌的始作俑者,也是猶太人的宗教領袖。他們殺害耶穌的動機,是出於嫉妒:「巡撫原知道他們是因為嫉妒才把他解了來。」(v18)嫉妒之心可以殺人,由此可見一般。

二、羅馬的巡撫彼拉多:單靠祭司長與長老等猶大人的宗教領袖,並沒有殺人的權柄,因為羅馬人的法律制度是相當成熟與嚴謹的。所以他們必須先串通好彼拉多,成為控告者,把耶穌連夜送給彼拉多審判與執行。彼拉多身為羅馬的官長,本來不需要理會,但是他怕麻煩,怕民眾生亂:「彼拉多見說也無濟於事,反要生亂。」(v24)所以他明明知道耶穌是無辜的,查不出耶穌有什麼「致死的罪」,想要找台階釋放耶穌。補充經文在約18:38那裏講到:「說了這話,又出來到猶太人那裡,對他們說:我查不出他有甚麼罪來,但你們有個規矩,在逾越節要我給你們釋放一個人,你們要我給你們釋放猶太人的王嗎?」我個人覺得,彼拉多不管之前審問耶穌,或是想要釋放一個囚犯,他其實一開始知道耶穌沒有「必死的罪」,只是遭到猶太人的嫉妒,所以彼拉多是陷入兩難之間。他想要找機會讓耶穌脫罪,但是又怕猶太人造反,與其犧牲一個人,倒不如先穩定情緒不穩的群眾,所以最後昧著良心殺害耶穌。v24「就拿水在眾人面前洗手,說:流這義人的血,罪不在我,你們承當吧。」洗手是為了表明無罪,但是彼拉多這是安慰自己的多此一舉,將來要審判他的,正是他所殺害的耶穌,洗再多的手,也是完全無用。

三、彼拉多的妻子:在夢中為耶穌受了許多的苦,我們不清楚細節,但她肯定了一件事:耶穌是個義人。「這義人的事…」(v19)

四、無知的群眾:猶太的眾人,被祭司長與長老煽動:「祭司長和長老挑唆眾人…」(v20),竟然選擇釋放強盜巴拉巴,要釘耶穌十字架,真的是看見「瞎子領瞎子,一同跌倒。」當一個人沒有分辨能力,盲目從眾的時候,就是把自己的生命交在別人手裏,即使對方是宗教領袖。今天我們信耶穌,要記取教訓,自己好好讀聖經,分辨察驗,千萬不要走上這群無知群眾的道路。

(2)彼拉多找不到理由治死耶穌,因為有許多是假見證,或是耶穌根本不回應。宗教上的理由,不能治死耶穌,必須牽涉到「政治層面」。v11「耶穌站在巡撫面前;巡撫問他說:你是猶太人的王嗎?耶穌說:你說的是。」其實更完整的經文在約翰福音那裏耶穌解釋的更清楚:約8:36~37「耶穌回答說:我的國不屬這世界;我的國若屬這世界,我的臣僕必要爭戰,使我不至於被交給猶太人。只是我的國不屬這世界。……你說我是王。我為此而生,也為此來到世間,特為給真理作見證。凡屬真理的人就聽我的話。」耶穌很清楚的說到他這時候來到世上,是「天國的王」、是為「真理」作見證的。耶穌不但是猶太人的王,更是全人類、全宇宙的「萬王之王、萬主之主」。但是耶穌第一次來到世上,並不是為了要發動政治革命,而是要「帶來真理、改變人心」叫世人「悔改交出生命主權,尊主為大。」彼拉多其實知道耶穌並沒有要搞革命,但是他到最後還是向群眾妥協,昧著良心,將耶穌釘在十字架上,並在耶穌的頭上,立了一個牌子:約翰福音19:19「彼拉多又用牌子寫了一個名號,安在十字架上,寫的是:猶太人的王,拿撒勒人耶穌。」

 

4. 今天的回應
是誰殺害了耶穌?在台面上是賣主的猶大、是當時代的祭司、文士、法利賽人、彼拉多…這個犯罪集團;但是實際上,是你是我,是我們世人的罪,才把耶穌送上十字架的。但如果要講的更準確一點,這一切其實都是天父的旨意,差派耶穌道成肉身,來到世上為我們贖罪,這就顯出天父的大愛了。我們如今已經領受了大愛,就「不再是屬於自己」,而是「主權屬於神」,因為是被神重價買贖的。我們活在世上的每一天,都是「活在神的大愛與恩典中」,感恩的過一個「新心新靈新造的人生」,就是讓「復活的主從我們裏面活出來」。我們若是不能掌握這個真理,就會繼續走上以色列人得罪神的老路,過一個以自我中心卻在曠野倒斃的悲慘道路。但是聖靈光照我們,要帶領我們效法亞伯拉罕、約瑟、摩西、大衛…,走一條「因信稱義」、「愛神順服神」的光明窄路!每天默想聖經,就是一次又一次交出生命的主權,讓主掌管帶領我們每一天,與神同行、同活、同住,至終是「活出基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