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母耳記上 3:1~14
3:1 童子撒母耳在以利面前事奉耶和華。當那些日子,耶和華的言語稀少,不常有默示。
3:2 一日,以利睡臥在自己的地方;他眼目昏花,看不分明。
3:3  神的燈在 神耶和華殿內約櫃那裏,還沒有熄滅,撒母耳已經睡了。
3:4 耶和華呼喚撒母耳。撒母耳說:「我在這裏!」
3:5 就跑到以利那裏,說:「你呼喚我?我在這裏。」以利回答說:「我沒有呼喚你,你去睡吧。」他就去睡了。
3:6 耶和華又呼喚撒母耳。撒母耳起來,到以利那裏,說:「你呼喚我?我在這裏。」以利回答說:「我的兒,我沒有呼喚你,你去睡吧。」
3:7 那時撒母耳還未認識耶和華,也未得耶和華的默示。
3:8 耶和華第三次呼喚撒母耳。撒母耳起來,到以利那裏,說:「你又呼喚我?我在這裏。」以利才明白是耶和華呼喚童子。
3:9 因此以利對撒母耳說:「你仍去睡吧;若再呼喚你,你就說:『耶和華啊,請說,僕人敬聽!』」撒母耳就去,仍睡在原處。
3:10 耶和華又來站著,像前三次呼喚說:「撒母耳啊!撒母耳啊!」撒母耳回答說:「請說,僕人敬聽!」
3:11 耶和華對撒母耳說:「我在以色列中必行一件事,叫聽見的人都必耳鳴。
3:12 我指著以利家所說的話,到了時候,我必始終應驗在以利身上。
3:13 我曾告訴他必永遠降罰與他的家,因他知道兒子作孽,自招咒詛,卻不禁止他們。
3:14 所以我向以利家起誓說:『以利家的罪孽,雖獻祭奉禮物,永不能得贖去。』」

 

 

1.  經文3遍

 

2. 今天默想經文
撒上 3:10 耶和華又來站著,像前三次呼喚說:「撒母耳啊!撒母耳啊!」撒母耳回答說:「請說,僕人敬聽!」
3:13 我曾告訴他必永遠降罰與他的家,因他知道兒子作孽,自招咒詛,卻不禁止他們。
3:14 所以我向以利家起誓說:『以利家的罪孽,雖獻祭奉禮物,永不能得贖去。』」

 

3. 默想分享
(1)v1 「…,當那些日子,耶和華的言語稀少,不常有默示。」神不說話,是因為人心剛硬,不想尋求,更不想聽從,所以「耶和華的言語稀少」,其實這是最嚴厲的審判,就是神開始「任憑世人隨意而行」,看起來好像神不管了,但其實是神任憑世人自我毀滅,不再保守看顧。原來這世界神不但創造,也不斷在掌權護理,照顧一切。神所造的世界,唯有在神的旨意中,才能長治久安。當人離棄神、敵擋神,就陷入種種的混亂,到最後經歷罪惡與悖逆帶來的毀滅。神起初透過祭司、先知對人說話,但其實神的旨意到了新約才向世人展開顯明,神是希望直接對每個人說話,所以新約時代「人人皆祭司」,聖靈直接住在人的心裏,對人說話。一個人如果聽不見神的言語,是一件「很嚴重的事」,代表這人與神沒有關係,或是因為心裏敵擋,神就乾脆不說,任憑這人自生自滅了。尋求神的話語,是何等的重要!

v2 「一日,以利睡臥在自己的地方;他眼目昏花,看不分明。」年紀大了,眼目固然昏花,但以利更大的問題,是心靈的眼睛也跟著昏花了,昏花也就是盲目,成為屬靈的黑暗,於是上帝轉向對撒母耳說話。v7「那時撒母耳還未認識耶和華,也未得耶和華的默示。」有解經學者認為撒母耳這時大約12歲,上帝呼喚他,是用「人耳聽得見的聲音」,難怪撒母耳三次跑去問以利,以利才警覺是神要對撒母耳說話,便教導他回應神:「耶和華啊,請說,僕人敬聽!」(v9)「那時撒母耳還未認識耶和華」撒母耳一直在會幕中協助以利服事,但這裏卻說「他不認識耶和華」。聖經中談到的「認識」,都是指人與神之間有沒有「親密的關係」,而不是頭腦上的了解知道而已。「也未得耶和華的默示」,一個人如果沒有聽過神的聲音,或是無法與神溝通,怎麼會有「親密的關係」?那有什麼關係是雙方從來不說話聽話溝通的?這給我們一個很大的提醒,我們到底與神有沒有關係?可以從我們是否聽見神的話?是否可以與神溝通?神對誰說話?對那些敬畏祂、聽從祂話語的人說話。神不對以利說話,雖然以利一輩子在會幕中服事神,卻是走到「宗教的死路」,只是在外表的形式上作樣子,卻不是神所要的「真實關係」。神想要人做的,不是宗教上的形式主義,而是「生命中真實的交流與關係」,而這關係,取決於人是否「敬畏順服」。

(2)v11~14上帝很久都不說話了,但一開始說話,卻是要審判以利的家族:「必永遠降罰與他的家」(v13),而這事會「叫聽見的人都必耳鳴」(v11)。昨天的經文提到神人對以利與二個兒子發出審判的警告,現在又對撒母耳確認神的審判,因為「神的審判要先從神的家中起首」。神透過神人對以利責備的是「尊重你的兒子過於尊重我!」(2:29),如今透過撒母耳又要責備以利:「因他知道兒子作孽,自招咒詛,卻不禁止他們。」(v13)以利不禁止兒子,就是以利「任憑不管兒子作惡」,當父親「任憑兒女不管」的時候,就是「放棄」他們了。同樣的,當上帝「任憑不管我們的時候」,就是因為人悖逆到無法挽回的地步,神只好任人自取滅亡。以利身為父親與祭司,卻從來不用權柄的杖來管教兒子,到最後越來越惡,已無法可管了。就註定這個家族敗亡的命運。

v14 「所以我向以利家起誓說:以利家的罪孽,雖獻祭奉禮物,永不能得贖去。」照理說以利一生忠心在會幕處理獻祭與服事,沒有功勞,也有苦勞!這裏卻說:「以利家的罪孽,雖獻祭奉禮物,永不能得贖去。」其實人一直自欺,故意不明白神的心意:「撒母耳說:耶和華喜悅燔祭和平安祭,豈如喜悅人聽從他的話呢?聽命勝於獻祭;順從勝於公羊的脂油。」(撒上15:22)這句話是撒母耳說出神的啟示,我想他從小就已經以利一家人身上學到了功課與教訓。沒有任何服事,可以取代「聽神的話而順服」,即使再多的禮物、獻祭、奉獻、事工…,都無法賄賂上帝。因為沒有聽話與順服,就是「不認識神」,就是「作惡的人」,神不要他們的服事與禮物,太七章講的更嚴厲了。「凡有耳的,都應當聽」!

 

4. 今天的回應
整本聖經都在強調神對人所存的心意,是「生命與關係」,而不是「宗教與事工」。神人的關係,來自於人裏面有沒有「神的生命」,並且是不斷長大成熟的屬靈生命。神人關係的起點,是人願意真正悔改「聽話順從神的話語」。至於種種的服事、事工,是「愛神、信靠神」所結的果子,絕對不能取代人必須「聽話順從」這一步,這就是整本聖經不斷在強調的功課。今天我們又看見了,認識神,與聽見神的聲音有關;我早期信主,都只有在頭腦上讀聖經,後來才知道這是不夠的,我們所讀的聖經,必須有聖靈從心裏發出的啟示與感動,使神的話語「活在我們裏面」,成為「活的精意」。不是為了「懂得更多道理」,乃是為了「有能力活出基督的性情品格」,用結果子來看一個人與神真實的關係,才是神所看重的方法!我們唯有「與神對齊」,才能走在正確的屬靈窄路上,不致隨波逐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