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母耳記上 2:22~36
2:22 以利年甚老邁,聽見他兩個兒子待以色列眾人的事,又聽見他們與會幕門前伺候的婦人苟合,
2:23 他就對他們說:「你們為何行這樣的事呢?我從這眾百姓聽見你們的惡行。
2:24 我兒啊,不可這樣!我聽見你們的風聲不好,你們使耶和華的百姓犯了罪。
2:25 人若得罪人,有士師審判他;人若得罪耶和華,誰能為他祈求呢?」然而他們還是不聽父親的話,因為耶和華想要殺他們。
2:26 孩子撒母耳漸漸長大,耶和華與人越發喜愛他。
2:27 有神人來見以利,對他說:「耶和華如此說:『你祖父在埃及法老家作奴僕的時候,我不是向他們顯現嗎?
2:28 在以色列眾支派中,我不是揀選人作我的祭司,使他燒香,在我壇上獻祭,在我面前穿以弗得,又將以色列人所獻的火祭都賜給你父家嗎?
2:29 我所吩咐獻在我居所的祭物,你們為何踐踏?尊重你的兒子過於尊重我,將我民以色列所獻美好的祭物肥己呢?』
2:30 因此,耶和華─以色列的 神說:『我曾說,你和你父家必永遠行在我面前;現在我卻說,決不容你們這樣行。因為尊重我的,我必重看他;藐視我的,他必被輕視。
2:31 日子必到,我要折斷你的膀臂和你父家的膀臂,使你家中沒有一個老年人。
2:32 在 神使以色列人享福的時候,你必看見我居所的敗落。在你家中必永遠沒有一個老年人。
2:33 我必不從我壇前滅盡你家中的人;那未滅的必使你眼目乾癟、心中憂傷。你家中所生的人都必死在中年。
2:34 你的兩個兒子何弗尼、非尼哈所遭遇的事可作你的證據:他們二人必一日同死。
2:35 我要為自己立一個忠心的祭司;他必照我的心意而行。我要為他建立堅固的家;他必永遠行在我的受膏者面前。
2:36 你家所剩下的人都必來叩拜他,求塊銀子,求個餅,說:求你賜我祭司的職分,好叫我得點餅吃。』」

 

 

1.  經文3遍

 

2. 今天默想經文
撒上 2:29 我所吩咐獻在我居所的祭物,你們為何踐踏?尊重你的兒子過於尊重我,將我民以色列所獻美好的祭物肥己呢?』
2:30 因此,耶和華─以色列的 神說:『我曾說,你和你父家必永遠行在我面前;現在我卻說,決不容你們這樣行。因為尊重我的,我必重看他;藐視我的,他必被輕視。
2:35 我要為自己立一個忠心的祭司;他必照我的心意而行。我要為他建立堅固的家;他必永遠行在我的受膏者面前。

 

3. 默想分享
(1)v22~25這段經文是祭司以利責備二個兒子,因為他們越加惡劣,膽大妄為,本來是「藐視耶和華的祭物(或譯:他們使人厭棄給耶和華獻祭)。」(v17),如今竟演變為「會幕門前伺候的婦人苟合」(v22)。以利雖然也做到口頭責備:「不可這樣!」(v24),但顯然早就已經慣壞了孩子們。正應驗了箴言的勸戒:「不忍用杖打兒子的,是恨惡他;疼愛兒子的,隨時管教。」(箴13:24)。以利到底是愛孩子?還是害了孩子?雖然口頭警戒,卻不肯「用杖責打」,怠忽了神賦予父親的權柄與職責,特別以利與一般家庭不同,這是一個「祭司的家族」,溺愛的後果帶來了整個家族的咒詛審判—《串珠聖經注釋》:
一、以利家的後人必死於中年(v31)—此點應驗在掃羅王屠殺挪伯城祭司的事件上(22:11~19)。
二、以利二子必同日死(v34)—他們後來果真死在以色列人與非利士人的戰役中(4:11)。
三、神必另立一派系的祭司得大祭司的要職(v35)—所羅門時大祭司的職事果然由亞比亞他轉歸撒督家(參王上2:26~27、35);從此大祭司一職永屬撒督的子孫(參耶33:21、結44:15、48:11)。

神人(神所差派傳達旨意的人,可能是先知)對以利的評價是:「尊重你的兒子過於尊重我!」(v29),結果神的審判是:「因為尊重我的,我必重看他;藐視我的,他必被輕視。」(v30)。今天我們讀聖經,以利給我們的警戒,就是這句話:「尊重你的兒子過於尊重我!」這裏以利的問題是「兒子」,但每個人都可能有不同的對象:父母、配偶、老闆、朋友…,當一個人不敬畏神,反而害怕人的時候,就已經「陷入網羅」。彼得曾在這事上跌倒軟弱,但是他悔改回頭之後,竟能說出「彼得和眾使徒回答說:順從神,不順從人,是應當的。」(徒5:29)。一個要服事神的人,必須在這事上有所悔改與突破,否則我們無法服事神。

另外祭司的二個兒子:何弗尼、非尼哈,難道是突然變壞的嗎?當然不是,他們不敬畏神,甚至公然行惡,甚至絆倒許多百姓使他們遠離神,這都是從小惡變成大惡,從小罪變成大罪。一開始父親不好好管教,縱容他們恣意而行,到後來從「惡人的計謀」演變成「罪人的道路」,又發展為「褻慢人的座位」(詩1:1)。神不是突然要審判他們,而是給他們許多年的機會「寬容忍耐,等候人的悔改」,但是每況愈下,一發不可收拾。我們千萬不要渺視神,以為反正我行惡犯罪也沒事,於是「變本加厲」。要把握現今的時間趕緊悔改:「看哪,現在正是悅納的時候!現在正是拯救的日子!」(林前6:2)

(2)v26「孩子撒母耳漸漸長大,耶和華與人越發喜愛他。」這句經文與耶穌的幼年相似:「耶穌的智慧和身量( 或作: 年紀) , 並神和人喜愛他的心, 都一齊增長。」(路2:52)很奇妙的是,雖然撒母耳從小在神的殿中成長,「在祭司以利面前事奉耶和華」(v11);但以利年老昏花,以利兩個兒子的榜樣又很壞,在人看,這完全不是一個理想的屬靈成長環境。但是,「在人這是不能的,在神凡事都能」,神並沒有在遠離塵世的溫室裡預備自己的器皿,而是在黑暗的環境裡,把撒母耳造就成一位揀選光明的人;在以利兩個不順服的兒子面前,把撒母耳造就成一個順服的器皿。雖然撒母耳成長的環境並沒有人的帶領,但他卻超越了環境,「在耶和華面前漸漸長大」(v21)。因為撒母耳是「屬聖靈」(羅8:9)的,神親自保守他,讓他能按著真理分辨善惡,在黑暗裡認定神的道路才是光明的出路,所以讓「耶和華與人越發喜愛他」(v26)。正如主耶穌也是在黑暗的環境中長大,「在耶和華面前生長如嫩芽,像根出於幹地」(賽53:2),但祂的「智慧和身量,並神和人喜愛祂的心,都一齊增長」(路2:52)—參《聖經綜合解讀》。

v35「我要為自己立一個忠心的祭司;他必照我的心意而行。我要為他建立堅固的家;他必永遠行在我的受膏者面前。」這裏神明講了,神要的工人、器皿?不在乎人的恩賜能力,而在乎「忠心」!而且又對忠心下了定義—「他必照我的心意而行」。今天很多服事神的人不明白,只是一味追求更大的恩賜能力,卻完全忽略了「聽命順服、照著神的心意而行」,才是忠心服事神的重點!許多人打著服事神的招牌,其實只是服事自己的野心慾望,或是「尊重人過於神」,就像以利家族一樣,至終神要廢去他們的服事,換上神自己預備的器皿—「我要為自己立一個忠心的祭司。」神才是主、神調度萬有,人要儆醒、要忠心、要敬畏。

這裏指的「忠心的祭司」?一般人認為是指的是以利亞撒家系的撒督,當以他瑪家系的亞比亞他因為與亞多尼雅通敵,企圖獲得所羅門的王位,所以被革除了祭司的職位時,所羅門把祭司職位給了撒督(王上2:27、35)。有些人認為它指的是基督,還有些人認為這預言在撒母耳及其工作中實現了。但是這一陳述的重要教訓在於發現這個事實:人不能阻止神要在人心中恢復祂自己形象這一願望的最終實現。以色列人曾蒙賜與聖所的服侍,它的所有細節都是預表,例證了基督作工的方法。然而,即使祭司和統治者們都拒絕了這個計畫,然而神的旨意還是向著它的實現穩步前進,決不匆忙或遲延。如果人選擇這樣做,那麼他就可以使自己與基督在完成這個目標中聯合;如果人拒絕,那麼他就只能是咎由自取。他不能控告神陰謀反對他。──《SDA聖經註釋》

 

4. 今天的回應
以利家族血淋淋的例子,給我們後代讀聖經的人,都上了「寶貴的一課」!耶穌也曾說過,跟隨主的門徒,必須選擇「愛神超過世上一切,並且背起十架來跟隨」,否則「不配」作主門徒。可能要等到有一天我們在天上,才會體會到原來服事萬王之王、萬主之主是何等的「尊貴榮耀」?原來神呼召我們成為祂的兒女、祂的僕人、祂的新婦、祂的朋友…,是何等的榮幸可貴?原來在神面前,世上一切都如過眼雲煙,不值一提?神在世上尋找有這樣信心眼光的「器皿」,成為祂「忠心的管家」—「凡事必照著神的心意而行」。求主幫助我們成為這樣的人,也幫助我們好好照管我們的兒女與身邊的人,「敬畏神,不要懼怕人」,在神面前忠心度過每日與神同行的時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