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各書 2:14~26

2:14 我的弟兄們,若有人說自己有信心,卻沒有行為,有甚麼益處呢?這信心能救他嗎?
2:15 若是弟兄或是姊妹,赤身露體,又缺了日用的飲食;
2:16 你們中間有人對他們說:「平平安安地去吧!願你們穿得暖,吃得飽」,卻不給他們身體所需用的,這有甚麼益處呢?
2:17 這樣,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
2:18 必有人說:「你有信心,我有行為;你將你沒有行為的信心指給我看,我便藉著我的行為,將我的信心指給你看。」
2:19 你信 神只有一位,你信的不錯;鬼魔也信,卻是戰驚。
2:20 虛浮的人哪,你願意知道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死的嗎?
2:21 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把他兒子以撒獻在壇上,豈不是因行為稱義嗎?
2:22 可見,信心是與他的行為並行,而且信心因著行為才得成全。
2:23 這就應驗經上所說:「亞伯拉罕信 神,這就算為他的義。」他又得稱為 神的朋友。
2:24 這樣看來,人稱義是因著行為,不是單因著信。
2:25 妓女喇合接待使者,又放他們從別的路上出去,不也是一樣因行為稱義嗎?
2:26 身體沒有靈魂是死的,信心沒有行為也是死的。

 

 

 

1.  經文3遍

 

2. 今天默想經文
雅 2:17 這樣,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
2:22 可見,信心是與他的行為並行,而且信心因著行為才得成全。
2:24 這樣看來,人稱義是因著行為,不是單因著信。

 

3. 默想分享
(1)聽說馬丁路德在改教的時候,他最討厭的聖經經文,就是雅各書。因為馬丁路德從羅馬書恢復了因信稱義的教義,掀起了改教運動。但是雅各書似乎看起來,到處與羅馬書的經文作對,氣得馬丁路德想要把雅各書從聖經中除掉。按照字面上來看,羅5:1「我們既因信稱義,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上帝相和。」,與雅各書2:24「這樣看來,人稱義是因著行為,不是單因著信。」這二節似乎就完全對立了。許多人如果一不小心,沒有好好的讀整本聖經,只是斷章取義,就會走入偏差極端,甚至異端。讀聖經的人一定要相信,整本聖經的寫作雖然跨越了1600年,經過了近40位作者,但是真正的作者是聖靈,整本聖經前後連貫,從不同角度來教導神與人的關係,是不可能產生對立衝突的。雖然在字句上單獨抽出來看會有一些問題,所以解經的原則是用整本聖經的大原則來解釋一段經文,絕對不能斷章取義。必須從大看小,以整體觀念來解釋各別經文。所以我們要學會研讀整本聖經.而不是始終亂跳著只讀某些經文。

因信稱義,是我們與神建立關係的起點。因為如果有人想要憑藉自己的行為在上帝面前站立得住,那麼他就必須守住全部的律法,只要在一條上跌倒,那麼就等於全部跌倒,所以律法判定世人靠行為是沒有一個能夠得救的。「因信稱義」,是上帝為人想出來的解套之法,就是把我們的罪歸在耶穌身上,把耶穌的義,歸在我們身上,我們才能因耶穌得救。在舊約中,因為耶穌還未道成肉身,但只要願意信靠上帝的話,同樣也能夠因信稱義,就如亞伯拉罕,以及v25提到的妓女喇合。但是雅各書所提到的,不是與羅馬書作對,而是「相輔相成、一體兩面」。就好像一個鑽石有不同的角度,或是瞎子摸象裏所產生出來的錯誤,羅馬書的因信稱義,與雅各書的因行為稱義,必須一起來讀,平衡來看,相輔相成。這二者不是對立關係,而是前後因果,相輔相成。

(2)簡單來說,我們與神建立關係的入門,甚至根基,都是因信稱義,這是不能動搖的真理。雅各書的因行為稱義,只是在因信稱義的基礎上,「特別強調」真正的信心,必然會產生出「行為的果子」,光說不練恐怕不會是真的信心,信心不能停留在嘴上說說的,而必須努力「倚靠主、與神連結」。不是努力靠自己,而是努力連結於主,倚靠主,這是有極大差別的。律法並沒有廢去,律法需要被成全,律法是神聖的,但是律法對我們的肉體來說,就是咒詛,因為人達不到。律法的目的,就是要逼我們來到耶穌的面前,靠耶穌得救、靠聖靈重生、成聖、改變,最後使我們的生命行為能夠超越律法。行為是「果子」,是「信心」的果子。是我們倚靠主得救、倚靠聖靈重生,每天連結於主、每天靠聖靈治死老我,每天在「上帝叫萬事互相效力」中,一點一滴塑造我們活出新心新靈新的品格,就自然活出耶穌的性情與結出聖靈的果子。也唯有如此,我們才能有「行為上的見證」。許多人不連結於神,沒有聖靈的力量,拼命靠自己想要達到神的標準,結局就是像文士法利賽人等宗教人士,外面虛偽,裏面死透。

雅各不是鼓勵我們基督徒靠自己去做「外面工夫」,那是上帝所不喜悅的,也是白費工夫。而是我們站在因信稱義的地位與恩典上,自然會日漸改變,就會在行為上活出「一個被改變的生命見證」出來才對。否則一個信主的人,如果始終活出來的與末信者無異,心思意念與行為舉止完全不像基督徒,那麼我們必須合理懷疑,這個人到底是那裏出了問題?他的信心是活的信心,還是死的信心?是真的信心,還是假的信心?活的信心是會叫人得救的信心,是會結出果子的信心。而死的信心有可能不能叫人得救,變成掛名的基督徒,必須重新跟他傳揚正確的福音。當然我們的改變絕非一朝一夕,而是一生之久,但是是否不斷走在正確的道路上生命日漸成長,或是成為停滯不動的屬靈老嬰孩,還是可以看得出來的。

(3)v14~17用一個例子,就是教會理當用愛心的行為來救濟「赤身露體,又缺了日用的飲食」的弟兄姊妹,而不是停留在嘴上的愛心卻沒有實際行為。v21~25又舉了二個例子,亞伯拉罕獻以撒與喇合接待使者(探子)的行為,來證明他們被悅納的信心是真實的。只是我們也需要留心,一個再好的基督徒,也不可能救濟世上「每一個窮人」,否則又落入靠行為稱義的咒詛之中,但是一個有信心的基督徒,也不可能完全無動於衷才對。所以我們的信心與行為,不能用「跟別人比較」來判定,世人也無法從肉眼看出來誰是有得救,沒得救的。信心與行為必須從與神的關係出發,必須從心裏改變開始,唯有神才能鑑察人心。我們千萬不要去定罪自己或弟兄,只要提醒自己不斷回到神的面前求神幫助。信心要有行為的驗證,但是這是活出來的,而不是故意做給別人看的,否則就不是信心了。

v19「你信 神只有一位,你信的不錯;鬼魔也信,卻是戰驚。」魔鬼也信有一位真神,只是魔鬼對神的信心是戰驚,因為牠要面對的是上帝公義的審判。但是我們人不一樣,我們信上帝,不但有公義的審判,也有慈愛憐憫的拯救。這提醒我們,對神的信心,不要變得跟魔鬼一樣的等級,那是死的信心,不是活的信心。很多基督徒知道有神,卻與神之間,沒有任何親密正確的關係,像魔鬼一樣只是一味的怕神,不想親近神,卻又一味的老我當家掌權,生命完全沒有真正的改變,這樣的信心是死的信心,是假的信心,雅各提醒我們,不要落到如此的光景。我們必須在外在行為上活出生命的見證出來,但又不是「靠自己做出來的」,而必須是與神親密連結的改變與活出,這才是我們對於雅各書正確的解讀。

 

4. 今天的回應
信仰與宗教的差別,不是外面的形式條文,而是一個人裏面有沒有「神的生命」。沒有神的生命,許多人仍然可以熱心服事、行公益、參與聚會活動,但是裏面卻沒有神。不但是其他異教,就連「基督教」也是一樣。而有神的生命,我們自然會「甘心樂意」的為神擺上一切,但差別是「由心而發」、「因為愛神信神」所做的一切,才會被紀念。人看外貌,神看內心,我們不要去論斷別人,但要自己誠實的面對自己的內心,我們真愛神,真信神嗎?還是只有行禮如儀,只活在人的面前,卻沒有活在神的裏面!新年新氣象,我們每天都可以「重新(心)開始」,一次次回到神的裏面,從心而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