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世記 38:24~30

38:24 約過了三個月,有人告訴猶大說:「你的兒婦她瑪作了妓女,且因行淫有了身孕。」猶大說:「拉出她來,把她燒了!」
38:25 她瑪被拉出來的時候便打發人去見她公公,對他說:「這些東西是誰的,我就是從誰懷的孕。請你認一認,這印和帶子並杖都是誰的?」
38:26 猶大承認說:「她比我更有義,因為我沒有將她給我的兒子示拉。」從此猶大不再與她同寢了。
38:27 她瑪將要生產,不料她腹裏是一對雙生。
38:28 到生產的時候,一個孩子伸出一隻手來;收生婆拿紅線拴在他手上,說:「這是頭生的。」
38:29 隨後這孩子把手收回去,他哥哥生出來了;收生婆說:「你為甚麼搶著來呢?」因此給他起名叫法勒斯。
38:30 後來,他兄弟那手上有紅線的也生出來,就給他起名叫謝拉。

 

 

1.  經文3遍

 

2. 今天默想經文
創 38:26 猶大承認說:她比我更有義,因為我沒有將她給我的兒子示拉。從此猶大不再與她同寢了。

 

3. 默想分享
(1)v24「約過了三個月,有人告訴猶大說:你的兒婦她瑪作了妓女,且因行淫有了身孕。猶大說:拉出她來,把她燒了!」猶大自己私下行淫,但遇到媳婦本是寡婦竟然懷孕,卻大發烈怒,想要火燒治死他瑪。《丁良才創世紀註釋》—「按摩西的律法,已經許記的處女若不貞潔,本城的人就當用石頭將她打死(申22:20~21),唯獨祭司的女兒若行淫,或同淫一人的母女,才要用火將她們焚燒(利21:9,20:14)。這樣看來,猶太所定的刑罰此摩西的律法更加嚴厲。」由此看來,猶大尚且寬以待己,卻是嚴以律人,但神的標準卻是:「你們用什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什麼量器量給你們」(太7:2),「你在什麼事上論斷人,就在什麼事上定自己的罪」(羅2:1)。在猶大行淫之後想要加重審判他瑪的事上,神的話在猶大身上更顯真實。

v25~26他瑪拿出猶大當初行淫留下的當頭,猶大才知道原來廟妓就是他瑪假扮的,而自己卻是造成亂倫的主凶。v26「猶大承認說:她比我更有義,因為我沒有將她給我的兒子示拉。」這裏說的「比我更有義」,指的是猶大承認他瑪雖然有錯,但比起自己更加有理。因為猶大本來應當讓三子示拉娶他瑪結婚留後,但猶大卻失信了。反而自己偷偷行淫,卻搞上了自己的媳婦,自己既先錯上加錯,又有何情面來審判他瑪?「從此猶大不再與她同寢了。」(v26)這代表猶大願意公開承認自己的錯誤,不但不再沾染自己的媳婦,並且願意收納他瑪所生的二個兒子。正因為猶大的悔改,神願意再將「長子的名份」賜給猶大這個支派。

(2)v27~30他瑪生的是雙胞胎,而且本來是次子的搶著出來,成為長子,就是法勒斯,本來先伸手的,就是謝拉。而神揀選猶大支派,讓大衛與耶穌基督都成為從法勒斯的後代。這個過程,讓我們想到「雅各與以掃也是雙胞胎,也是爭奪長子的名份」,但是在那裏是神揀選了雅各;如今神揀選的是「法勒斯」。從這些細節上,顯明「這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只在乎發憐憫的神」(羅9:16)。神有至高無上的旨意與主權,而人生在世一切都是領受的「恩典」與「憐憫」,沒有一點可誇的。

他瑪雖然用了不正當的方法,來達到她想要生子留後的目的,但至終我們也看見她的目的並不是為了「放縱性慾」,而是為了想要「生子留後」,讓自己可以留後進入以色列的家譜族系。這使我們想到耶穌家譜中另外二位:妓女喇合與摩押女子路得,她們二人原來都是外邦女子,都選擇了要成為以色列家族的一份子,而作出了努力,至終神都紀念了她們的信心,使她們列入耶穌的家譜。這或許可以解釋為,神看重的是「關係」,特別是對神的信心與渴慕,往往讓神動容,感動神的心,列入聖經之中,讓我們能夠效法她們「信心的榜樣」。

 

4. 今天的回應
創世記毫不遮掩以色列祖先的醜陋與罪行,但更重要的是,神看見的是他們有一個「悔改的心」,對神有「渴慕的心」、「信靠的心」,這讓神有機會介入人的生命中繼續工作,成就神的美意。今天教會或世人,往往看重一個人「外在的行為」,卻嚴重忽略了,其實在今生之中,每個人身上都被神掛著一個招牌,上面寫著「上帝正在施工中」。所以今生不是一個讓基督徒「展現完美」的地方,而是一個「真實敞開自己,交託讓神動工,不斷追求成長」的旅程。今生的重點不是「完美」,而是「真實、信心與成長」,因此我們應該給自己,也給別人更多的恩典、時間、禱告、愛心,一起追求「真實的面對與成長」,這才是教會存在的目的,也是神對待我們每個人愛的態度—「用恆久的寬容忍耐,等待我們悔改與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