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世記 16:1~16
16:1 亞伯蘭的妻子撒萊不給他生兒女。撒萊有一個使女,名叫夏甲,是埃及人。
16:2 撒萊對亞伯蘭說:「耶和華使我不能生育。求你和我的使女同房,或者我可以因她得孩子(得孩子:原文是被建立)。亞伯蘭聽從了撒萊的話。
16:3 於是亞伯蘭的妻子撒萊將使女埃及人夏甲給了丈夫為妾;那時亞伯蘭在迦南已經住了十年。
16:4 亞伯蘭與夏甲同房,夏甲就懷了孕;她見自己有孕,就小看她的主母。
16:5 撒萊對亞伯蘭說:「我因你受屈。我將我的使女放在你懷中,她見自己有了孕,就小看我。願耶和華在你我中間判斷。」
16:6 亞伯蘭對撒萊說:「使女在你手下,你可以隨意待她。」撒萊苦待她,她就從撒萊面前逃走了。
16:7 耶和華的使者在曠野書珥路上的水泉旁遇見她,
16:8 對她說:「撒萊的使女夏甲,你從哪裏來?要往哪裏去?」夏甲說:「我從我的主母撒萊面前逃出來。 」
16:9 耶和華的使者對她說:「你回到你主母那裏,服在她手下」;
16:10 又說:「我必使你的後裔極其繁多,甚至不可勝數」;
16:11 並說:「你如今懷孕要生一個兒子,可以給他起名叫以實瑪利(就是 神聽見的意思),因為耶和華聽見了你的苦情。
16:12 他為人必像野驢。他的手要攻打人,人的手也要攻打他;他必住在眾弟兄的東邊。」
16:13 夏甲就稱那對她說話的耶和華為「看顧人的 神」。因而說:「在這裏我也看見那看顧我的嗎?」
16:14 所以這井名叫庇耳‧拉海‧萊。這井正在加低斯和巴列中間。
16:15 後來夏甲給亞伯蘭生了一個兒子;亞伯蘭給他起名叫以實瑪利。
16:16 夏甲給亞伯蘭生以實瑪利的時候,亞伯蘭年八十六歲。

 

 

1.經文3遍

 

2.今天默想經文
創 16:11 並說:「你如今懷孕要生一個兒子,可以給他起名叫以實瑪利(就是 神聽見的意思),因為耶和華聽見了你的苦情。

 

3.默想分享
(1)前一章神顯現與向亞伯蘭立約,並且應許「你本身所生的才成為你的後嗣。」(15:4)我們也提過,神應許亞伯蘭與撒萊會有子孫,但是從來不告訴他們「何時會成就?」忍耐與等候,都是「信心的功課」,卻是最難學的功課。今天的進度來到創16章,亞伯蘭已經在迦南地住了10年(v3),此時亞伯蘭已經85歲,撒萊已經75歲,仍未看見神的應許成就。就算是「信心之父」,也不免遇到信心軟弱的時候,撒萊提先出了一個「餿主意」,讓亞伯蘭與她的使女(婢女)夏甲同房,使她可以因夏甲得孩子,結果亞伯蘭聽從了撒萊的話。(v2)

有關此事的歷史背景:
一、《啟導本聖經創世記註釋》— 「多妻風俗始於該隱後裔拉麥(4:19),行於舊約時代,當時律法沒有禁止(申21:15~17),但多妻並不是出於神原來的旨意(2:24),並非完美的家庭制度。

二、《串珠聖經註釋》— 「古時有一種流行風俗:妻子不育,可將她的近身女奴嫁給丈夫為妾,而女奴所生的兒子,則歸入妻子的名下。《舊約背景註釋》— 「女奴隸和婢女被視為主母的財產和延伸。因此,不育的撒萊不但有權命令夏甲做各種各樣的家務,更能要她作自己的替身,成為代理孕母。」

(2)v4~6夏甲順利懷孕,竟然老我發作,輕看撒萊,導致撒萊苦待夏甲,逃了出去。「書珥的曠野」靠近埃及東北邊界,離希伯侖大約150公里,夏甲此時已經走了好幾天路程了。

v7~13 神的使者找到夏甲,要她回去學習「順服在主母的手下」,同時給孩子取名「以實瑪利」(就是 神聽見的意思),神也會因亞伯蘭的緣故祝福以實瑪利的後裔。這裏我們看見人即使犯了錯,神仍有憐憫與恩典存留,但是犯罪必造成苦果,人仍要承受:「不要自欺,神是輕慢不得的。人種的是什麼,收的也是什麼。順着情慾撒種的,必從情慾收敗壞; 順着聖靈撒種的,必從聖靈收永生。」(加6:7~8)就像在這裏,因為亞伯蘭與撒萊屬肉體的決定,造成了「家庭的失和」,不但是夏甲與撒萊的失和,同時以實瑪利的後裔,就是如今的阿拉伯人,本是以撒的兄弟,後來卻與以色列人成為世仇,仇恨與戰爭一直延續到如今,仍方興未艾。

神對以實瑪利的祝福:「我必使你的後裔極其繁多,甚至不可勝數」(v10)、「他為人必像野驢;他的手要攻打人,人的手也要攻打他,他必住在眾弟兄的東邊。」(v12)夏甲既願意聽從耶和華的使者的話,耶和華的使者就給她這極大的應許。以實瑪利有12個兒子(17:20),他們的後裔成了12個支派,和雅各的12個兒子相似。「野驢」:象徵衝動、獨立和野性。「他必住在眾弟兄的東邊」,原是「在眾弟兄的前面」,即和眾弟兄有一種敵對的關係。—《串珠聖經註釋》

 

4.今天的回應
亞伯蘭與撒萊想要用人的方法來完成神的旨意,但其實是幫倒忙。這也讓我們想起他們的媳婦利百加也犯了同樣的錯誤,幫助雅各欺騙了以撒換取長子的祝福,結果搞到家庭分裂。其實聖經總是讓我們學「教訓」,就是神的旨意,必須按照神的方法,等候神的時間,靠著神的能力來完成,人的「肉體與血氣」都是得罪神的事,因為不能等候,不能忍耐,只會破壞;而且重點是,人屬肉體的幫忙經常帶給自己更多的痛苦與麻煩。包括我個人,生命中已經經歷無數次這樣的慘痛教訓,想要靠自己的力量幫神的忙,沒想到神最在意的並不是我的努力,而是我在神面前的信心、倚靠,與結出聖靈的果子(忍耐、等候)。教訓學多了,我們才開始體會神的話:「主耶和華─以色列的聖者曾如此說:你們得救,在乎歸回安息;你們得力,在乎平靜安穩;你們竟自不肯。」(賽30:15)唯願我們不是不肯,而是在神面前「肯安息、肯平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