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世記 4:1~15
4:1 有一日,那人和他妻子夏娃同房,夏娃就懷孕,生了該隱(就是得的意思),便說:「耶和華使我得了一個男子。」
4:2 又生了該隱的兄弟亞伯。亞伯是牧羊的;該隱是種地的。
4:3 有一日,該隱拿地裏的出產為供物獻給耶和華;
4:4 亞伯也將他羊群中頭生的和羊的脂油獻上。耶和華看中了亞伯和他的供物,
4:5 只是看不中該隱和他的供物。該隱就大大地發怒,變了臉色。
4:6 耶和華對該隱說:「你為甚麼發怒呢?你為甚麼變了臉色呢?
4:7 你若行得好,豈不蒙悅納?你若行得不好,罪就伏在門前。它必戀慕你,你卻要制伏它。」
4:8 該隱與他兄弟亞伯說話;二人正在田間。該隱起來打他兄弟亞伯,把他殺了。
4:9 耶和華對該隱說:「你兄弟亞伯在哪裏?」他說:「我不知道!我豈是看守我兄弟的嗎?」
4:10 耶和華說:「你做了甚麼事呢?你兄弟的血有聲音從地裏向我哀告。
4:11 地開了口,從你手裏接受你兄弟的血。現在你必從這地受咒詛。
4:12 你種地,地不再給你效力;你必流離飄蕩在地上。」
4:13 該隱對耶和華說:「我的刑罰太重,過於我所能當的。
4:14 你如今趕逐我離開這地,以致不見你面;我必流離飄蕩在地上,凡遇見我的必殺我。」
4:15 耶和華對他說:「凡殺該隱的,必遭報七倍。」耶和華就給該隱立一個記號,免得人遇見他就殺他。

 

 

1.經文3遍

 

2.今天默想經文
創 4:7 你若行得好,豈不蒙悅納?你若行得不好,罪就伏在門前。它必戀慕你,你卻要制伏它。

 

3.默想分享
(1)亞當夏娃是人類第一個家庭,卻因為「罪的遺傳」,不幸發生了人類第一起凶殺案,而且是兄弟相殘。v1「有一日,那人和他妻子夏娃同房」,中文的「同房」,原文又被譯為「知道、認識」,在希伯來文化中,「同房」是兩性之間最深刻的「知道、認識」。或許可以說,肉體的關係,應該是先從心靈的關係而來。

v3~4該隱與亞伯兩兄弟分別從是農業(種地)與畜牧業(牧羊),兩人也都將所得的收獲獻給神,卻記載了「耶和華看中了亞伯和他的供物,只是看不中該隱和他的供物。」(v4~5)許多學者認為這是因為亞伯知道神的心意,明白贖罪要犧牲,須用血來代贖,所以比起農作物更討神的喜悅。但我個人認為這樣的解經並不合理,所以比較支持另一群學者看法,就是神首先看重的是「奉獻的人」是不是先蒙神悅納,才來決定他所奉獻的禮物是否蒙悅納;而不是用神是否先喜歡「奉獻之物」,才來判斷神是否喜歡這個人。
一、職業並無貴賤高下:該隱是哥哥,他的職業其實是繼承了亞當的工作,都是「從地裏得吃的」,並沒有任何證據資料顯示牧羊的工作比農夫更高尚。兩人獻上的都是「工作所得」,既然是獻上,都是甘心樂意,而不是律法,所以神在乎的並不是「東西」,而是「奉獻的人」。

二、獻上頭生的:「該隱拿地裏的出產為供物獻給耶和華;亞伯也將他羊群中頭生的和羊的脂油獻上。」該隱的出產並未強調是「初熟之物」,亞伯獻上的卻強調是「頭生的」。「初熟的」或「頭生的」,都是強調「以神為中心、以神居首位」,而不是把剩下的才丟給神。雖然都是獻祭,但神更看重的是「奉獻者的動機與內心」。

三、人在事物之前:「耶和華看中了亞伯和他的供物,只是看不中該隱和他的供物。」神是先看中了「亞伯這個人」,所以才看中「他的供物」。在希伯來書11:4清楚解釋了這一段經文:「亞伯因著信,獻祭與神」,所以「比該隱所獻的更美」。神悅納的是亞伯的信心,也是看重每一個人的信心、生命與關係,而不先計較祭物本身。人在物之前,亞伯在他的供物之前,該隱也在他的供物之前。神不像世人,豈會勢利眼的以物辨人?神真正看重的是「這個人的生命如何?與神關係如何?」,遠勝過「人的能力與成就」就像馬太福音7章,神看重的不是「人會不會醫病、趕鬼、行異能」,而是「我不認識你,作惡的人」。「生命與關係」,遠勝過「恩賜與成就」,前者是神的心意,後者是世俗之人才看重的事,讀經的人要能意會。

(2)該隱生命的問題:我們從後來該隱所發生的事,明顯看出該隱這個人生命有許多的問題。雖然先前沒有明講,但是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該隱後來會犯下大罪,並不是突然發生,而是生命長期崩壞的結果。
(一)該隱的易怒:「該隱就大大地發怒,變了臉色。耶和華對該隱說:你為甚麼發怒呢?你為甚麼變了臉色呢?」(v5~6)易怒使該隱性情變得乖僻不穩定,容易失控,甚至殺害兄弟。

(二)該隱的嫉妒:只是因為神悅納了弟弟亞伯和他的供物,該隱不但不能欣賞兄弟,或是自己反省檢討,反而因嫉妒而殺害。

(三)該隱的自我中心:「耶和華對該隱說:你兄弟亞伯在哪裏?他說:我不知道!我豈是看守我兄弟的嗎?」(v9)該隱身為哥哥,不但沒有照顧弟弟的心,反而是除之後快?這種自私自利、自我中心的態度,就算對於上帝,也是一樣會生出悖逆出來。

(四)該隱不知悔改:當神的管教臨到該隱時,該隱只在乎是「自己權益受損」?卻不在乎自己生命的光景?與神與人關係如何?他的心裏完全只想到自己?「你如今趕逐我離開這地,以致不見你面;我必流離飄蕩在地上,凡遇見我的必殺我。」(v14)殺人的反怕被殺,該隱完全沒有悔改的跡象,只在乎自己的損失與痛苦?十足的自我中心。

(3)v7「你若行得好,豈不蒙悅納?你若行得不好,罪就伏在門前。它必戀慕你,你卻要制伏它。」上帝在這節經文裏,把罪形容成好像「位格」一樣,是會潛伏在人心門之前,伺機吞吃人,引誘人犯罪,但神仍盼人回轉,並叮囑應制伏罪。罪引誘該隱的方法,就是激動該隱裏面的「嫉妒、怒氣、自私、凶殺…」,一個人若不能在惡行尚未發生之前,在心裏就消滅制伏這些罪惡挑起的「負面思想情緒」,就會反被罪惡轄制,而產生犯罪的行為。

本節是聖經中第一次提到「罪」,原文意思是「箭沒有射中目標」,引申為「被造物沒有達成造物者創造的目標」。神對人的旨意,是活出神榮耀的「形象與樣式」,恢復神兒子的性情,伏在神國度的治理之下,來管理繼續神所造的美好。但是人卻拒絕聽神的話,不想服在神的治理之下,想要用自己的方法來過自己想要的生活,卻發現「離了神,我們什麼都不能」。離了神,我們的價值觀就變為世俗化;離了神,我們活不出美善的本性,就只能「假冒為善」,甚至「任意妄為」;離了神,我們無法勝過罪,反而被罪轄制;離了神,我們自我中心、自私自利,沒有能力愛神愛人…。勝過罪惡與咒詛,我們的第一步,也是每一步,就是連結於神,接受神話語的治理,享受神的愛與信靠神,我們才能恢復一個「正常人該有的生活型態」。

 

4.今天的回應
不管是亞當夏娃,或是該隱與亞伯,一直到現在,神設立的家庭關係與制度,一直遭受魔鬼的攻擊與人犯罪的咒詛。亞當夏娃的問題是不想服在神的治理之下,不聽神的話,想要自立為主,結果引進罪惡與死亡。該隱的問題,則是因比較而嫉妒、因易怒而殺人,甚至殺的是自己的親弟弟。我們一方面在讀聖經,一方面也在讀人類的墮落史,同時也是「自己的犯罪史」。我們並不比亞當夏娃該隱要聖潔高尚,反而都是罪人。我們的恩典,是有耶穌替我們死,使我們脫離「罪與死的刑罰」,也賜給我們「新造的生命」。但是天天穿戴基督成為全副軍裝,天天與「罪惡、怒氣、嫉妒、凶殺、自私、悖逆…」爭戰得勝,卻是我們需要倚靠「神的靈與神的話」,自己要面對的爭戰。神對該隱說的話:「它(罪)必戀慕你,你卻要制伏它。」也是對我們每個人說的話,我們得勝的秘訣,就是不要戀慕罪,而是要戀慕神、戀慕神的話。感謝主!—「感謝神,常率領我們在基督裡誇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