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斯帖記 8:11~17
8:11 諭旨中,王准各省各城的猶大人在一日之間,十二月,就是亞達月十三日,聚集保護性命,剪除殺戮滅絕那要攻擊猶大人的一切仇敵和他們的妻子兒女,奪取他們的財為掠物。
8:13 抄錄這諭旨,頒行各省,宣告各族,使猶大人預備等候那日,在仇敵身上報仇。
8:14 於是騎快馬的驛卒被王命催促,急忙起行;諭旨也傳遍書珊城。
8:15 末底改穿著藍色白色的朝服,頭戴大金冠冕,又穿紫色細麻布的外袍,從王面前出來;書珊城的人民都歡呼快樂。
8:16 猶大人有光榮,歡喜快樂而得尊貴。
8:17 王的諭旨所到的各省各城,猶大人都歡喜快樂,設擺筵宴,以那日為吉日。那國的人民,有許多因懼怕猶大人,就入了猶大籍。

 

 

1.經文3遍

 

2.今天默想經文
斯 8:11 諭旨中,王准各省各城的猶大人在一日之間,十二月,就是亞達月十三日,聚集保護性命,剪除殺戮滅絕那要攻擊猶大人的一切仇敵和他們的妻子兒女,奪取他們的財為掠物。

 

3.默想分享
(1)以斯帖哀求王想辦法救自己的族人,波斯王便下了這個第二道的諭旨,來彌補第一道對猶大民族不利的諭旨,這個諭旨的重點,在於允許猶大人可以「自我防衛」。人不犯我,我就不犯人;但對於那些要攻擊殺害我們的敵人,當然不能坐以待斃,而是允許百姓「剪除殺戮滅絕那要攻擊猶大人的一切仇敵和他們的妻子兒女,奪取他們的財為掠物」(v11~12)。這諭旨並非允許百姓主動報復,而是允許他們自衛、「聚集保護性命」,以嚇阻仇敵。仇敵若不首先攻擊百姓,百姓就不能主動「報仇」(v13),也就不會有殘酷的殺戮。

其實在整本聖經中,我們一再看見神的原則,就是要學習「起來爭戰」,特別對於罪惡,基督徒不是妥協或容忍,而是至死方休「你們與罪惡相爭,還沒有抵擋到流血的地步。」(來12:4),但其實是耶穌為我們的罪流血捨命。以色列人出埃及進迦南地,並不是大搖大擺走進去的,而是一路打進去的,因為不管是亞瑪力人,或是迦南地的外邦人,都是象徵無法悔改的罪惡,今天除惡若不能務盡,恐怕神的兒女反倒「被惡所勝」,同流合污,一起滅亡,而事實正是如此。基督徒需要有「爭戰」的意識,特別是與仇敵爭戰(老我、世界、魔鬼),這些都是「敵擋神的系統權勢」,若不爭戰,我們無法活出得勝的生命,無法經歷結果子與生命成長的喜樂。舊約上帝對外邦人為何感覺十分的殘忍,其實都是這個道理,對於無法悔改的罪人,就像對付罪惡一樣,只能除滅淨盡。當然我們今天「愛罪人,但恨惡罪」,但其實許多基督徒經常是反過來「喜愛罪,但討厭罪人」,求主使我們學會生命的功課。

(2)v15「末底改穿著藍色白色的朝服,頭戴大金冠冕,又穿紫色細麻布的外袍。」「藍色白色」是波斯王室的顏色,「紫色」是古代最貴重的染料,末底改的裝飾代表受到王的寵信,從差點被哈曼害死的臨死邊緣,直到反而滅了哈曼,取代他的位置,而被大大高舉。這種戲戲性的翻轉,在以斯帖記中,我們看見:
一、以斯帖從平民竟一路被提升成為皇后。

二、末底改與哈曼命運的反轉;末底改從喪家之犬一夕之間取代哈曼,使「書珊城的人民都歡呼快樂。」(v15)

三、原本哈曼陷害猶大人的第一道諭旨,帶給猶大人極大的恐慌痛苦:「書珊城的民卻都慌亂、猶大人大大悲哀,禁食哭泣哀號,穿麻衣躺在灰中的甚多。」如今第二道諭旨,卻翻轉過來:「猶大人有光榮,歡喜快樂而得尊貴。猶大人都歡喜快樂,設擺筵宴,以那日為吉日。」(v16~17)

四、猶大的仇敵,本來是準備滅族的,也有許多人是看好戲的,如今卻大大懼怕:「那國的人民,有許多因懼怕猶大人,就入了猶大籍。」(v17)

五、原本仇敵要滅猶大人的「十二月(亞達月)十三日」,從悲哀之日變成大吉之日(v17)

 

4.今天的回應
我讀舊約聖經,過去經常為了神要訓練神的兒女起來爭戰這事不能理解,為什麼神不幫以色列人滅盡仇敵,好讓他們順利住進迦南地;為什麼以斯帖記中,神不乾脆取消爭戰的日子,從此大家過一個幸福快樂的日子?慢慢QT整本聖經,我才稍微理解,舊約的爭戰,其實預表了新約的「屬靈爭戰」,這是一件非常重要,無法避免,而且必須嚴肅面對的事。基督徒信主,就註定要進入「耶和華的軍隊」,與仇敵(世界、老我、魔鬼)一生爭戰,使我們不致犯罪,得勝有餘。沒有爭戰意識的基督徒,其實早已被仇敵擄掠、被捆綁、被轄制而不自知。每位基督的「門徒」,都應該是「基督精兵」,天天穿戴全副軍裝,基督的教會是「全民皆兵」,而不是「全民皆逃兵、降兵、天兵」,就連死傷也糊里糊塗的。爭戰的兵器就是「神的靈與神的話」,需要天天支取穿戴。神沒有廢掉在12月13日的爭戰,而是定意要帶領以色列人爭戰得勝!如今神也沒有廢掉屬靈爭戰,而是天天帶領「儆醒跟隨基督的門徒」,天天屬靈爭戰,靠主得勝!我的責任就是儆醒自己、穿戴全副軍裝,聽從聖靈指揮,過一個儆醒的生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