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 05 – 13 QT 哥林多前書 6:12~20

哥林多前書 6:12~20
6:12 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我都可行,但無論哪一件,我總不受它的轄制。
6:13 食物是為肚腹,肚腹是為食物;但 神要叫這兩樣都廢壞。身子不是為淫亂,乃是為主;主也是為身子。
6:14 並且 神已經叫主復活,也要用自己的能力叫我們復活。
6:15 豈不知你們的身子是基督的肢體嗎?我可以將基督的肢體作為娼妓的肢體嗎?斷乎不可!
6:16 豈不知與娼妓聯合的,便是與她成為一體嗎?因為主說:「二人要成為一體。」
6:17 但與主聯合的,便是與主成為一靈。
6:18 你們要逃避淫行。人所犯的,無論甚麼罪,都在身子以外,惟有行淫的,是得罪自己的身子。
6:19 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嗎?這聖靈是從 神而來,住在你們裏頭的;並且你們不是自己的人,
6:20 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 神。

 

 

1. 經文誦讀

 

2. 今天默想經文
林前 6:12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我都可行,但無論哪一件,我總不受他的轄制。
6:19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嗎?這聖靈是從神而來,住在你們裡頭的;並且你們不是自己的人;
6:20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神。

 

3. 分享默想經文
(1)v12「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我都可行,但無論哪一件,我總不受他的轄制。」這裏跟另外一節經文要合併來看,林前10:23「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康來昌牧師的解經:「所以有益處的,可以說就是這兩件事,一個是:叫人信耶穌,你所做的事叫人家信耶穌,這是有益處的。…還有,我們做的是效法基督,也就是我們希望在愛心裡面(基督就是愛)行出公義、和平、愛的行為。這是有益處的。我們都可以行,因為我們真的是非常自由。但我們不是什麼事都做,我們只做福音、基督的名被高舉的。」當然,第三個,就是不被捆綁、轄制。所以「凡事我都可行」,但是我必須問自己這三個問題,這件事會轄制我嗎?這件事能夠榮耀神嗎?這件事能夠對人有益嗎?再講詳細一點,我做這件事,會被捆綁,而失去自由嗎?這是消極的層面。積極的方面,就是這件事,也就是「萬事互相效力」,是否能夠幫助我「活出基督的生命」,使我榮耀天父;第三個就是這件事,是否能夠對人有益,就是使人生命有得救的盼望?

我們做什麼事會被轄制?相信很多人都知道,像酗酒、像賭博、抽煙、性犯罪…,都是極容易上癮的。但其實許多看似無害,卻同樣也是能夠捆綁我們生命的,像是上網、手機、遊戲、別人的稱讚、肯定…,也同樣能夠轄制我們的生命成為它們的奴僕,失去屬靈的自由,也都是我們要敵擋的。另一種更狡滑的現象,例如說我們每天QT、靈修、聚會、服事…,這些目的都是為了表達我們愛主、親近主。但是如果一天沒有QT就覺得有罪惡感,或是有人一天不聚會我們心裏就控告他不愛主,這同樣也是被律法轄制。就好像我們每一天擁抱老婆是為了表達我們的愛,但是如果有一天忘了擁抱,就認為對方不愛我們了,這就變成律法主義,被律法捆綁了,同樣需要十分的小心。我們順服一切的真理,但不需要被「作法」捆綁。我們不被壞的物質習慣捆綁,但也不能被律法捆綁。我們所做的一切都是出自於愛,但也是在真理,在靈裏的自由。

(2)哥林多教會,雖然有著各樣恩賜的運行,有聖靈外在彰顯的工作,但卻也是一個非常屬肉體放縱情慾的教會,求主幫助我們了解恩賜、能力、事工,不能與生命畫上等號,而且生命的建造才是根基,才是重點。恩賜是為了建造生命,而不是高舉恩賜。今天的經文,我個人認為最重要的是這2節經文:v19~20「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嗎?這聖靈是從神而來,住在你們裡頭的;並且你們不是自己的人;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神。」豈不知?就是說你們難道不知道嗎?知道什麼?知道你們已經不是自己的人了,而是主的人了。我們一再說,我們的主權,因為耶穌的拯救,完全都是主的。不管是我們的身體、靈魂、家庭、財產、生命、前途、工作…,沒有一樣是屬於我的,都是主的了。我們所有的問題,所有的罪,幾乎就是從這一點開始就開始墮落了,就是一切都是我的,然後上帝有責任要負責滿足我一切的需要,不然我信主幹麼?我信耶穌,就是看在神有各樣的神蹟,各樣的能力,比起別的神明更厲害,更能滿足我的需要。這種信仰,簡直就是無知,因為主從不分。信主的開始,就是我們承認我們因為徹底犯罪、徹底滅亡,無可藥救,而接受耶穌拯救的開始,但也同時,是我們交出主權,一生跟隨順服主的開始。我們不再是老大,而是神的管家,要忠心、要聽從、要順服、要交帳,同時要讓聖靈在我們裏面活出神的生命。這才是十字架的福音,才是真正的福音,真正的信仰核心。

v19「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嗎?」這裏的身子,就是指我們的身體。許多人有錯覺,認為心靈是好的,身體是惡的,但這是錯誤的見解。耶穌拯救我們,不是只有救贖心靈,也包括救贖身體。我們肉身的身體雖然只有短短幾十年,但是因為已經被耶穌拯救,同樣也成為聖潔了。所以我們不應該隨便濫用錯待我們的身體,包括錯誤的飲食、作息、上癮、性犯罪…,這些罪惡,都是直接得罪神,不尊重神的主權,我們破壞「神的身體」,神就允許我們「自食其果」。神拯救我們身體的目的是什麼?v13「食物是為肚腹,肚腹是為食物;但神要叫這兩樣都廢壞。身子不是為淫亂,乃是為主;主也是為身子。」我們通常以為身體最大的目的,就是為了吃,才能夠活,就是為了性,才能夠傳宗接代。但是這裏保羅說了,吃跟性,上帝有一天都要廢壞,意思是我們的身體有一天會死,再也不能吃,也失去性能力,所以身體最重要的,是為了主。吃也是為了榮耀主、服事主,活出主。而神賜我們性的能力,同樣也是為了要榮耀主,而且是在「婚姻」裏面才能落實。任何在婚姻以外的性關係,都是直接得罪主,而且是「得罪自己的身子。」(v18),所以我們需要學會「逃避淫行」,儆醒度日,把身體當作義的器具獻給神。

(3)v16~17聖經的教導,在性上的關係將使我們與對方合而為一,所以這種關係只能在「婚姻」裏面進行。這是一件很嚴重的事,因為合一代表二個人完全的結合,上帝創造性關係,是為了婚姻設立的,當然性關係不只是在身體上,也包括在心思意念上必須保持聖潔。保羅在這裏有一個重大的啟示,就是我們與神之間,也同樣是「完全合一」的,「但與主聯合的,便是與主成為一靈。」這是一個極大的奧秘。神要婚姻來表達神與人之間的合一,就像夫妻一樣神聖,不可侵犯。全世界沒有一種宗教,是強調「天人合一」的,神與人,成為一靈,這是何等大的奧秘與榮耀。神是創造的主、是屬天的、屬靈的,但人是受造之物,是屬土的,是屬肉體的,我們竟然有資格能夠與神合為一靈。合為一靈,就像是從今而後,上帝的想法,就變成我們的想法,上帝的喜好,也成為我們的喜愛,而上帝的厭惡,也成為我們的厭惡。上帝的能力,也成為我們的能力,我們不會變成上帝,但是我們因為與神連結,我們就從聖靈分享了神的生命。不再是神是神,我是我,而是我在神的裏面,神也在我的裏面。不是我改變了神,而是神的話語、神的靈,改變了我,有基督的心為心,自然活出神的生命與性情。不但是在天國,而是在地上,我們就可以經歷,可以實現的事情。只是我們有多少人有經歷呢?如果我們還是比較多喜歡罪惡,喜歡世界、喜歡自我,那麼可能我們裏面還沒有被神掌權與治理,可能我們離目標還有一段路需要學習與邁進。

 

4. 今天的回應
求聖靈時時提醒我們看重自己的身子,保持聖潔與健康,因為我們的身子不屬於自己,乃屬於主,且要打掃乾淨,讓神來同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