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 04 – 28 QT 瑪拉基書 3:7~12

瑪拉基書 3:7~12
3:7 萬軍之耶和華說:從你們列祖的日子以來,你們常常偏離我的典章而不遵守。現在你們要轉向我,我就轉向你們。你們卻問說:『我們如何才是轉向呢?』
3:8 人豈可奪取 神之物呢?你們竟奪取我的供物。你們卻說:『我們在何事上奪取你的供物呢?』就是你們在當納的十分之一和當獻的供物上。
3:9 因你們通國的人都奪取我的供物,咒詛就臨到你們身上。
3:10 萬軍之耶和華說: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使我家有糧,以此試試我,是否為你們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與你們,甚至無處可容。
3:11 萬軍之耶和華說:我必為你們斥責蝗蟲(原文是吞噬者),不容牠毀壞你們的土產。你們田間的葡萄樹在未熟之先也不掉果子。
3:12 萬軍之耶和華說:萬國必稱你們為有福的,因你們的地必成為喜樂之地。」

 

 

1. 經文誦讀

 

2. 今天默想經文
瑪 3:8 人豈可奪取 神之物呢?你們竟奪取我的供物。你們卻說:『我們在何事上奪取你的供物呢?』就是你們在當納的十分之一和當獻的供物上。
3:10 萬軍之耶和華說: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使我家有糧,以此試試我,是否為你們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與你們,甚至無處可容。
3:11 萬軍之耶和華說:我必為你們斥責蝗蟲(原文是吞噬者),不容牠毀壞你們的土產。你們田間的葡萄樹在未熟之先也不掉果子。

 

3. 分享默想經文
(1)瑪拉基書中提到猶太人的罪惡,除了之前提過在供物上的瑕疵顯出祭司利未人的藐視與褻瀆;以及百姓們竟然隨意休妻或以詭詐待幼年所娶的妻,並另娶外邦事奉偶像女子為妻;今天又加上另外一條,就是「奪取神的供物」—沒有獻上「當納的十分之一和當獻的供物上」。

v7很有趣的是,瑪拉基書總是擅長使用一問一答的方式,來彰顯上帝的旨意,與百姓的虧負。上帝:「從你們列祖的日子以來,你們常常偏離我的典章而不遵守,現在你們要轉向我,我就轉向你們。」百姓:「我們如何才是轉向呢?」顯然,百姓並不知道從自己的先祖與自己一直都早已「偏離了神的典章」。這有幾個可能,第一個就是對神的律法典章並不熟悉;第二個就是選擇性的遵行,想遵行的遵行,不想遵行的就不遵行,而且遵行的時候有時候也只是應付了事,有口無心;第三個更有可能的是,他們早已習慣過一個「以自我為中心」的生活方式,而不是「以神為中心」,所以上帝對他們只是「附屬」品,他們「自己」才是人生的主角,可以任意判斷一切,決定一切。

v8開始上帝又回答百姓的問題:「我們如何才是轉向呢?」,就是「人豈可奪取 神之物呢?你們竟奪取我的供物。
百姓又問:「我們在何事上奪取你的供物呢?」
上帝回答:「就是你們在當納的十分之一和當獻的供物上。因你們通國的人都奪取我的供物,咒詛就臨到你們身上。」(v8~9)

v10~12是神的吩咐與應許:
吩咐: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使我家有糧。
應許:「以此試試我,是否為你們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與你們,甚至無處可容。我必為你們斥責蝗蟲(原文是吞噬者),不容牠毀壞你們的土產。你們田間的葡萄樹在未熟之先也不掉果子。萬軍之耶和華說:萬國必稱你們為有福的,因你們的地必成為喜樂之地。」

(2)按照摩西的律法,上帝要求猶太人每年有二次的十分之一奉獻。
一、每年一次的什一奉獻,目的是供養利未人(利27:30;民18:21),
二、在特別節期送到耶路撒冷作禮物的什一奉獻(申14:22)。
三、每逢第三年,第二次的什一奉獻都要留在本地,用來救濟窮人(申14:28)。
因此,以色列人平均每年大約要奉獻25%,需要注意的是,以色列是以神的律法為中心立國,他們的奉獻,就相當於其他國家國民的「納稅」。

今天幾乎所有教會在教導弟兄姊妹十分之一奉獻,幾乎都會使用瑪拉基書的這一段經文。我們在這裏可以思想與學習:
一、雖然舊約十分之一是「當納的」,但是在新約時代,任何奉獻與服事,最高原則不是數字上的「十分之一」,而是結出生命的果子:帶著愛神、信靠神的心,「甘心樂意」的獻上。否則就連文士與法利賽人也都恪遵十一奉獻,主耶穌卻責備他們是外面是粉飾的牆,心裏面裝滿了死人骨頭。所以,奉獻的心比奉獻的數字更加重要。

二、上帝告訴百姓:「可以試試我…」《聖經綜合解讀》—「試試原文與「試探」是同一個詞。神禁止人「試探神」(申6:16),在此卻鼓勵百姓「試試」祂,實際上是一種諷刺。百姓一面在當盡的本分上「行詭詐」(1:14),一面義憤填膺地質問「公義的神在哪裡呢?」(2:17)。因此,神用諷刺的口氣建議他們不要停留在嘴上,不妨付點代價「試試」神,看看神是不是真實的。」《雷氏研讀本》──一個人用錢的態度和方法是他靈性的指標(比較約壹3:17)。

三、聖經鼓勵人要奉獻,也要十一奉獻,但重點是為了愛神愛人,為了學習「以神為中心」,為了破除了老我裏面的貪婪、自私自利、自我中心,為了操練活出「基督的性情與品格」。當我們奉獻的「動機與態度」對了,神就會賜福保護我們,「免受仇敵的吞吃與破壞」;甚至應許供應我們的需要:「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與你們,甚至無處可容。」但是若有人把十一奉獻作為我們可以靠神發大財的管道,想要「交換條件與利益」,我想不但對生命成長沒有幫助,神也不紀念這種動機不純正的奉獻。

四、那些因為沒有安全感,或是沒有信心而不肯奉獻的弟兄姊妹,要小心有更大的危險,就是會有「蝗蟲(原文是吞噬者),不容牠毀壞你們的土產。你們田間的葡萄樹在未熟之先也不掉果子。」就是當我們不肯遵行神的吩咐,就會脫離神的保護遮蓋,使自己落在仇敵的攻擊破壞之下。當我們願意順服相信神而奉獻,就會進入神的保護遮蓋之中。其實不單是在「十一奉獻」的事上,聽從神的話語,或不肯聽從神的話語,都是一樣的原則。

五、十一奉獻的目的,是為要「使神的家有糧」。神的家在舊約包括「祭司與利未人的生活需要,以及聖殿運作的需要,另外就是救助弱勢貧困」。到了新約時代,許多教會都藉由十分之一用來「供應神職人員的生活,與教會運作、特別是蓋建教堂費用,其中大概教堂的費用要佔用相當龐大的數字。

我們在家職場教會中,因為聚會多集中在各人的家庭、職場,或是「處處都是教會」的原則之下,我們鼓勵弟兄姊妹的十一奉獻可以以小家為單位管理,直接奉獻給有需要的個人(弱勢和貧困、急難救助),也可以奉獻在傳福音的事上,或是給其他參與宣教與救助的機構。特別在疫情期間,「教堂」的使用已經不符實際,反而產生更多有真實需要的家庭或個人,值得我們深思如何好好來管理神託付給我們的金錢。

 

4. 今天的回應
十一奉獻,如果一信主就開始遵行,就容易變成習慣,但對於沒有信心的人,就會經常掙扎。我們的神不缺錢,反而把錢賜給我們,重點是神要我們藉由奉獻,來脫離金錢的捆綁,成為神的奴僕,而不是錢的奴隸。只是我們除了奉獻,更重要的是如何管理神的託付,使用這些金錢。我個人教導最應當重視的,是用在「有需要的人」身上,特別是急難救助,弱勢貧困,以及那些全時間服事神的僕人使女,或是真正從事宣教事工,或是救助弱勢貧困的教構上,我們也是一向如此奉獻與服事,至今神都信實的供應,沒有缺乏,感謝神的恩典憐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