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 02 – 25 QT 路加福音 16:1~18

路加福音 16:1~18
16:1 耶穌又對門徒說:「有一個財主的管家,別人向他主人告他浪費主人的財物。
16:2 主人叫他來,對他說:『我聽見你這事怎麼樣呢?把你所經管的交代明白,因你不能再作我的管家。』
16:3 那管家心裏說:『主人辭我,不用我再作管家,我將來做甚麼?鋤地呢?無力;討飯呢?怕羞。
16:4 我知道怎麼行,好叫人在我不作管家之後,接我到他們家裏去。』
16:5 於是把欠他主人債的,一個一個地叫了來,問頭一個說:『你欠我主人多少?』
16:6 他說:『一百簍(每簍約五十斤)油。』管家說:『拿你的帳,快坐下,寫五十。』
16:7 又問一個說:『你欠多少?』他說:『一百石麥子。』管家說:『拿你的帳,寫八十。』
16:8 主人就誇獎這不義的管家做事聰明;因為今世之子,在世事之上,較比光明之子更加聰明。
16:9 我又告訴你們,要藉著那不義的錢財結交朋友,到了錢財無用的時候,他們可以接你們到永存的帳幕裏去。
16:10 人在最小的事上忠心,在大事上也忠心;在最小的事上不義,在大事上也不義。
16:11 倘若你們在不義的錢財上不忠心,誰還把那真實的錢財託付你們呢?
16:12 倘若你們在別人的東西上不忠心,誰還把你們自己的東西給你們呢?
16:13 一個僕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不是惡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你們不能又事奉 神,又事奉瑪門。」
16:14 法利賽人是貪愛錢財的;他們聽見這一切話,就嗤笑耶穌。
16:15 耶穌對他們說:「你們是在人面前自稱為義的,你們的心, 神卻知道;因為人所尊貴的,是 神看為可憎惡的。
16:16 律法和先知到約翰為止,從此 神國的福音傳開了,人人努力要進去。
16:17 天地廢去較比律法的一點一畫落空還容易。
16:18 凡休妻另娶的就是犯姦淫;娶被休之妻的也是犯姦淫。」

 

 

1. 經文誦讀

 

2. 今天默想經文
路 16:10 人在最小的事上忠心,在大事上也忠心;在最小的事上不義,在大事上也不義。
16:13 一個僕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不是惡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你們不能又事奉 神,又事奉瑪門。

 

3. 分享默想經文
(1)路 15章耶穌講了三個「失而復得」的比喻,一方面責備文士與法利賽人不明白神的旨意,不關心周圍失喪的靈魂,卻只是專注在自己種種的「宗教功德」上「自我感覺良好」。也教導門徒要背起十字架跟隨主,大使命就是拯救失喪的靈魂,並教導門徒要「計算代價來跟隨主」。路 16章v1~9耶穌又講了一個「管家的比喻」,來教導門徒不要效法文士與法利賽人是「愚昩又驕傲自大的管家」,要成為「忠心與有智慧,在未來能向主人交帳的好管家。」耶穌講的比喻是一個很極端的案例,我們不能照字面解讀,而要了解這個比喻其中關於永恆獎賞的重點:
一、我們要效法的不是這個管家「奸巧」的錯誤行為,而是他的智慧:「懂得為將來作好打算」。因為文士與法利賽人表面上是在事奉上帝,事實上是打著宗教的名號,行種種貪婪之實,其實是服事自己。門徒不應該學習他們錯誤的示範,要懂得在世上賺取永恆的財寶。

二、這段經文中有一些的對照的詞出現:
不義的錢財vs永恆的帳幕;最小的事上vs大事上;不義的錢財vs真實的錢財;別人的東西vs自己的東西。這裏「不義的錢財」,並不是指犯罪所得,而是指這世上短暫的錢財、甚至我們也可以引伸包括生命、氣息、恩賜、能力、才幹…一切「今生有限的資源。」「不義的錢財、最小的事」,都是指在今生短暫的一切;而「永恆的帳幕、大事、真實的錢財」,則是指能夠存到永恆的生命、獎賞、冠冕。那麼什麼是「別人的東西」?「自己的東西」?別人的東西,是指主人「暫時託付」給我們,將來有一天要我們交帳的東西,「自己的東西」,就是我們能夠存到永恆的屬靈生命。

三、先來看耶穌要我們「結交朋友」,朋友是指誰?如果按照上下文,路 15:1~2 「眾稅吏和罪人都挨近耶穌,要聽他講道。法利賽人和文士私下議論說:這個人接待罪人,又同他們吃飯。」宗教領袖看不起跟隨耶穌的罪人與這些社會的底層,認為他們是屬於「不潔淨的」,是「被咒詛的」、是「罪有應得」,甚至認為耶穌跟這些罪人在一起是「沾染污穢」。所以耶穌在路 15章講了三個比喻:失羊、失錢、浪子的比喻,來教導門徒不要效法文士法利賽人,要明白神拯救罪人的旨意,「一個罪人悔改,在天上也要這樣為他歡喜, 較比為99個不用悔改的義人, 歡喜更大。」、「康健的人用不著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著。我來本不是召義人,乃是召罪人。」所以這裏的結交朋友,也可以指「憐恤幫助世上的困苦窮乏人,帶領罪人悔改歸向主。」

四、耶穌在路 15章講了3個「失羊、失錢、浪子」的比喻,來教導門徒,跟隨主的服事,就是不是為了成為獨善其身、自以為義的宗教人士,而是要走出去帶領罪人得救,服事有需要的人。接著又在路 16章講了三個「管家的比喻與教導」,其中包括了不義的管家、財主與拉撒路,來指出文士與法利賽人的錯謬,並教導門徒要把他們當作借鑑。文士與法利賽人的錯謬,包括 :(一)事奉瑪門(v13)、(二)貪愛錢財的(v14)、三、自以為義(v15)、(四)心不純正(v15)、(五)與神敵對(v15)。文士與法利賽人,主從不分,明明是神的僕人與管家,竟自居為主人,並且妄想利用宗教來牟利,得著個人的金錢、地位與成就,表面上是服事神,卻明明的敵擋神,神所愛的,是他們所恨的;神所厭惡的,卻是他們所追求的。

(2)v16「律法和先知」,是猶太人對舊約聖經的代稱。「律法和先知,到約翰為止」這句話表示舊約時代,到施洗約翰時已告終結。「從此神國的福音傳開了」:表示從施洗約翰開始出來傳道,就帶進了新約時代。
「人人努力要進去」:「努力」原文意指「強暴」,人若要進入神的國,必須肯付出任何的代價與犧牲,甚至願意將自己的頸項,置之度外(羅16:4)。這樣的人才能進去。這裏將「得救」與「進神的國」分開;「得救」是白白的恩典,只要因信稱義就能得著。但是「進神的國」則是表示得勝者將要與主同坐席、同掌權,得著獎賞與冠冕,則須要「努力」;我們得救了以後,若不努力追求,就無法得著國度的賞賜。

v17雖然「律法和先知」的時代已經結束了,屬靈的原則卻沒有改變,「較比律法的一點一畫落空還容易」:原文並無「一點」,「一畫」是用來形容附加在字母上的細線或突出部分(tittle),「律法的一點一畫」指律法中最小的要求,都不能落空,廢去的只是法利賽人發明的繁文縟節、遺傳教條。神的話永遠都不會過時,律法的原則不但不會與時俱進,而且將會成為審判的根據(約12:48)。法利賽人不能一面漠視神的律法,一面「在人面前自稱為義」、自信在神國裡有分。

法利賽人可能會問:我們漠視了什麼律法?因此,主耶穌直接擊中了他們的軟肋,指出了他們常見的「休妻」(v18)問題。舊約律法對離婚的規定是:「人若娶妻以後,見她有什麼不合理的事,不喜悅她,就可以寫休書交在她手中,打發她離開夫家」(申24:1)。但是法利賽人卻把律法變成了仍由他們解釋的教條:妻子的菜燒糊了、太鹹了,就算「不合理的事」;丈夫發現別的女人比妻子漂亮,就算「不喜悅她」。憑著這些理由就可以休妻,實在是對律法精神的諷刺。主耶穌警告自欺欺人的法利賽人:神根本不會承認這是合法的離婚,所以「凡休妻另娶的就是犯姦淫;娶被休之妻的也是犯姦淫」(v18)。(參《聖經綜合解讀》)

 

4. 今天的回應
今天基督的信仰,恐怕被分為二條路線,一條是文士與法利賽人為代表的「宗教」路線,一條是「追求多結果子的生命路線」。宗教人士不真正關心「罪人是否得救」,只關心自己能得到「什麼利益」?宗教人士看重「遵守宗教律法與儀式」,多過看重「在生活中的愛人與行善」。宗教人士看似在服事上帝,滿腦子想到的都是「今生的好處」,並且為了他們的「既得利益」,不惜除去一切的阻礙。最後這群宗教人士,反而成為被主人責備的凶惡管家。為此,耶穌「另外」呼召一群「跟隨主的門徒」,跟隨主走「追求生命成長」的窄路,在生活中活出「忠心良善」的態度,所做的一切都是「在未來向主人交帳」,特別是「拯救失喪的靈魂」,教導人來跟隨主!求主使我們成為走「生命道路」的門徒,以生命影響生命,代代相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