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 02 – 24 QT 路加福音 15:11~32

路加福音 15:11~32
15:11 耶穌又說:「一個人有兩個兒子。
15:12 小兒子對父親說:『父親,請你把我應得的家業分給我。』他父親就把產業分給他們。
15:13 過了不多幾日,小兒子就把他一切所有的都收拾起來,往遠方去了。在那裏任意放蕩,浪費資財。
15:14 既耗盡了一切所有的,又遇著那地方大遭饑荒,就窮苦起來。
15:15 於是去投靠那地方的一個人;那人打發他到田裏去放豬。
15:16 他恨不得拿豬所吃的豆莢充飢,也沒有人給他。
15:17 他醒悟過來,就說:『我父親有多少的雇工,口糧有餘,我倒在這裏餓死嗎?
15:18 我要起來,到我父親那裏去,向他說:父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
15:19 從今以後,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把我當作一個雇工吧!』
15:20 於是起來,往他父親那裏去。相離還遠,他父親看見,就動了慈心,跑去抱著他的頸項,連連與他親嘴。
15:21 兒子說:『父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從今以後,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
15:22 父親卻吩咐僕人說:『把那上好的袍子快拿出來給他穿;把戒指戴在他指頭上;把鞋穿在他腳上;
15:23 把那肥牛犢牽來宰了,我們可以吃喝快樂;
15:24 因為我這個兒子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他們就快樂起來。
15:25 那時,大兒子正在田裏。他回來,離家不遠,聽見作樂跳舞的聲音,
15:26 便叫過一個僕人來,問是甚麼事。
15:27 僕人說:『你兄弟來了;你父親因為得他無災無病地回來,把肥牛犢宰了。』
15:28 大兒子卻生氣,不肯進去;他父親就出來勸他。
15:29 他對父親說:『我服事你這多年,從來沒有違背過你的命,你並沒有給我一隻山羊羔,叫我和朋友一同快樂。
15:30 但你這個兒子和娼妓吞盡了你的產業,他一來了,你倒為他宰了肥牛犢。』
15:31 父親對他說:『兒啊!你常和我同在,我一切所有的都是你的;
15:32 只是你這個兄弟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所以我們理當歡喜快樂。』

 

 

1. 經文誦讀

 

2. 今天默想經文
路 15:31 父親對他說:兒啊!你常和我同在,我一切所有的都是你的。
15:32 只是你這個兄弟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所以我們理當歡喜快樂。

 

3. 分享默想經文
(1)繼失羊、失錢的比喻之後,今天的主題是浪子的比喻。一般認為比喻中的小兒子是「浪子」,是是「離家出走的浪子」;但其實代表了文士與法利賽人的大兒子,同樣也是浪子,是「迷失在家裡的浪子」。按照猶太人的規矩,長子可得雙倍份家產(申21:17),小兒子「應得的家業」(v12)則是三分之一,父親可以在生前提前作出安排。但是,向父親要求提前分家業,等於是盼望父親早死,是忤逆的行為,但這位父親仍然同意了小兒子的要求。v11~16是人犯罪墮落的過程:

一、離開神:人因悖逆不肯服在父親的權下,想要「自我中心、自己作主」,於是離開父親,而神也同意人有自由意志,可以選擇離開祂。

二、放縱私慾:人在「無父的世界」裏,過一個放縱私慾的生活方式:「任意放蕩,浪費資財。」只為肉體與今生而活,沒有神,沒有盼望。

三、生命枯竭:遠離神帶給人是無止境的靈命空虛,雖然想要用世上的事物滿足,卻是永遠無法滿足的「無底洞」,最後人就從靈命的枯竭,走向身心靈的絕境:「耗盡所有」。

v18~21感謝主,幸好故事的結局沒有停留在這裏,「人的盡頭,正是神的起頭」,這個浪子在「自我中心、放縱私慾」,卻是落到一無所有之後,決定悔改回頭,願意回到父親的家中,承認錯誤,尋求接納。這裏我們要留心,父親並沒有到處出去尋求小兒子,而是等兒子自己願意回家。這正是基督福音的二個部份:
一、我們需要向人傳福音,告訴人唯有上帝才是創造天地的主宰,賜下耶穌為人捨命,罪人唯有悔改,因信稱義,才能得救。
二、對於沒有聽過福音的人,我們需要傳講「純正的福音」,但是對於聽過福音的人,我們需要與神同工,等候聖靈光照罪人,忍耐等候罪人「自己願意,悔改回頭」,就像父親在這裏所做的,等候浪子回家。

v20~24浪子本來想好一套說辭,帶著羞愧向父親認錯,並且祈求成為一個「雇工」,但是父親用一連串的舉動表達了父親的接納:
一、完全的接納、除去羞恥、又抱又親:「抱著他的頸項、連連與他親嘴」,根本不在乎浪子身上又臭又髒。

二、恢復他兒子的地位:「上好的袍子」(v22)代表兒子的榮耀;「戒指」代表兒子的權柄;「鞋」代表兒子的自由,因為當時只有奴隸才光腳走路。

三、歡喜慶祝:如同失羊、失錢的比喻一樣,當浪子回頭了,父親殺了肥牛犢,全家同樂!父親的理由是:「因為我這個兒子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應驗了主曾說過的話:「我告訴你們,一個罪人悔改,在天上也要這樣為他歡喜,較比為九十九個不用悔改的義人歡喜更大。」(路 15:7)

(2)小兒子終於悔改回頭了,但是大兒子,卻仍舊「心在漂流」。大兒子不但沒有為弟弟的悔改高興,相反地對父親充滿了自義的忿怒、嫉妒、不平,最後他「不肯進去。」結果最後小浪子回家了,大浪子反而不肯回家。當父親出來勸他,他不稱「父親」,原文中他一共用了4個「你」(v29~30),表明心中不滿到了極點。大兒子的問題:

一、從「兒子」的位分,淪為「雇工」的心態,從「兒子的靈」墮落為「奴僕的軛」:「我服事你這多年,從來沒有違背過你的命,你並沒有給我一隻山羊羔,叫我和朋友一同快樂。」這話聽起來好像沒錯,但心態卻全錯了!在大兒子的話中,他把自己從「兒子」的身份,變成了「雇工」,因為他服事父親的心態,不是為了「愛」,而是為了「賺」取父親的肯定與禮物。當父親對小兒子比他好時,他顯出心裏的爭競比較,因為他沒有活在「恩典」之中,卻活在「律法」的咒詛捆綁之中。他的服事充滿了「律法的自義」,與「雇工的計較」。

二、自以為義,沒有愛神愛人的心:他認為自己是個模範兒子:「我服事你這多年,從來沒有違背過你的命」。貌似忠心服事,卻把自義當成「功德」,跟弟弟比較:「但你這個兒子和娼妓吞盡了你的產業…」他不承認自己的弟弟,卻說是:「你這個兒子」。他不知道自己也像是弟弟一樣的敗壞罪惡,卻以為自己比弟弟好太多了,他不像父親,對弟弟的悔改歡喜快樂,卻充滿苦毒忿怒。他所有的好行為,是「靠自己行律法的自義」,而不是「裏面生命的活出」。他裏面其實沒有愛,沒有生命,就像有牧師說過的:「不是『做基督徒』,乃是『活出基督』」。

v31父親對大兒子的回應:「兒啊!你常和我同在,我一切所有的都是你的。」有什麼比「神的同在」,更加寶貴的呢?神自己成為我們最大的祝福與禮物,豈不比其他的事物更加寶貴呢?「神既不愛惜自己的兒子,為我們眾人捨了,豈不也把萬物和祂一同白白地賜給我們嗎?」(羅8:32)。但是大兒子整天跟父親在一起,心裏卻沒有父親,不以父親為寶貴,卻因為一隻肥牛犢跟父親翻臉,嫉妒悔改的弟弟。今天到底有多少基督徒,就像大兒子一樣,喜愛天父的禮物,勝過喜愛天父的同在?整天用「宗教功德」想要跟神「交換祝福」,卻不斷嫉妒神賜福別人比他更多?他所做的一切,都充滿了計算與爭競,心裏卻沒有安息、愛與享受?

 

4. 今天的回應
我信主長時間的信仰與服事,大多數時間都是停留在「雇工」的階段。我們需要有好的表現,更多的出席率與更多服事,能夠得到他人的肯定;即使進入全職事奉中,還是經常需要為了「數字績效」在打拼努力。直到開始服事「家職場教會」,所做的一切,才開始都是「甘心樂意」、「輕省自由」的服事。我們沒有業績目標,卻也帶了200多人受洗;我們沒有租場地成為教堂,結果到處都成了我們的「教會」;我們沒有定期聚集,但各小家卻能在生活中自動凝聚;我們沒有薪資收入,但經常有意外恩典奉獻!因為漸漸明白,唯有「從相信與愛神」而發出的動機,才是「一件美事」!人看的是「宗教外貌」,神看的是「內心的動機、關係與生命」,我們要「與神對齊」!才不會看走眼,走偏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