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 02 – 22 QT 路加福音 14:25~35

路加福音 14:25~35
14:25 有極多的人和耶穌同行。他轉過來對他們說:
14:26 「人到我這裏來,若不愛我勝過愛(愛我勝過愛:原文是恨)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姊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
14:27 凡不背著自己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門徒。
14:28 你們哪一個要蓋一座樓,不先坐下算計花費,能蓋成不能呢?
14:29 恐怕安了地基,不能成功,看見的人都笑話他,說:
14:30 『這個人開了工,卻不能完工。』
14:31 或是一個王出去和別的王打仗,豈不先坐下酌量,能用一萬兵去敵那領二萬兵來攻打他的嗎?
14:32 若是不能,就趁敵人還遠的時候,派使者去求和息的條款。
14:33 這樣,你們無論甚麼人,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就不能作我的門徒。」
14:34 「鹽本是好的;鹽若失了味,可用甚麼叫它再鹹呢?
14:35 或用在田裏,或堆在糞裏,都不合式,只好丟在外面。有耳可聽的,就應當聽!」

 

 

1. 經文誦讀

 

2. 今天默想經文
路 14:26 人到我這裏來,若不愛我勝過愛(愛我勝過愛:原文是恨)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姊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
14:27 凡不背著自己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門徒。
14:28 你們哪一個要蓋一座樓,不先坐下算計花費,能蓋成不能呢?

 

3. 分享默想經文
(1)v25「有極多的人和耶穌同行…」耶穌要前往耶路撒冷預備上十字架,但許多的群眾卻以為祂是要去執掌政權,過段時間還有群眾夾道歡迎:「和散那,奉主名來的是應當稱頌的!」今天眾教會整天瘋狂在追求「人數增多」,但耶穌看的與世人不同,耶穌看見這麼多人跟隨祂,卻是帶著錯誤的動機。他們對神的認識也是錯誤的,耶穌要糾正他們:「心裏的動機與態度」。

v26~33耶穌渴望人人得救,但是得救只是起頭,只是「屬靈嬰孩」,屬靈嬰孩的成長,必須要經歷「試驗與得勝」,所以耶穌要每一個人都成為「門徒」來跟隨祂,學習如何過得勝的基督徒生活,如何活出基督的生命與性情,多結聖靈的果子。得救是「白白的恩典」,但是「得勝」卻需要「捨己」、「治死老我」、「背起十字架」來跟隨主。這裏耶穌列出了門徒需要了解要「付上的代價」是什麼?不要迷迷糊糊的信主,卻信的不清不楚:
一、愛耶穌超過愛一切:v26「若不愛我勝過愛(愛我勝過愛:原文是恨)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姊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原文是愛耶穌卻要恨自己的家人甚至是自己的性命。耶穌的說法是一種誇張的修辭,強調門徒對主的愛必須大到一個地步,神是絕對的首位,相比之下,人間最高的愛就像「恨」一樣(太10:37)。雖然孝敬父母也是十誡之一,但是不能與神的地位相比,這是門徒需要認知的重點,今天很多人什麼都愛,就是不愛主,把耶穌放在最後,這樣的人,不配來跟隨主。

二、捨己跟隨主:v27「凡不背著自己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門徒。」背起「自己的十字架」,每個人的十字架,都是在對付「自己的老我」,人的老我罪性,就是要「以自我為中心」,但神要人悔改之後,每天選擇不再「以自我為中心」,而活出「以神為中心」。聖靈重生我們,住在我們心裏,就是在幫助我們悔改過一個「以神為中心」的生命,使我們新心新靈新造的生命天天長大成熟。許多基督徒信了主,卻天天在餵養老我,終久還是「屬靈嬰孩」,這就是沒有背起十字架的人,同樣不配成為主的門徒。

三、不再是我,乃是追求基督為至寶:v33「這樣,你們無論甚麼人,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就不能作我的門徒。」

四、v28~33耶穌要門徒先做功課:「計算代價」,耶穌舉了二個比喻:
(一)蓋房子(v28~30)
(二)打仗(v31~32)

不管是蓋房子或是打仗,都不是憑著一時的衝動或是血氣之勇,而是經過深思熟慮的計算與籌畫,然後才能判斷與決定,我們真要蓋這個房子嗎?或是我們能夠打這場仗嗎?耶穌的意思,祂不稀罕這麼多人跟隨祂,祂要的不是迷迷糊糊的無知群眾,而是有智慧的門徒(聰明的童女)。跟隨主之前,主要我們先「坐下來計算代價」。跟隨主需要付上什麼代價?就是剛才耶穌說過的:
一、愛主超過世上的一切人事物,包括家人與自己的性命;
二、天天治死老我罪性,交出生命主權,把自己放在僕人的地位上,以神為中心,來跟隨主;
三、為主撇下一切,專心跟隨主,而不是今天許多基督徒在想的,如何利用主來追求世界的一切。

這就是追求「不再是我,乃是基督」的生命目標,我們想清楚了嗎?我們願意在跟隨主之前,有這樣的認知與心裏準備了嗎?門徒的起點,不是要一個人多屬靈?讀多少聖經?禱告幾小時?而是「我們到底清楚要付上什麼代價了嗎?我們願意付上這樣的代價了嗎?」

耶穌對這麼多的群眾講了三次,若是不願意付代價,就不能來跟隨主:「就不能作我的門徒。」(v26、27、33)。我們今天的教會,跟耶穌講的相反,我們經常向未信者保證,信了耶穌,保證會有各種幸福美滿!但是我們卻不太敢告訴人,跟隨主要付上什麼代價?耶穌不需要這麼多無知或動機不純正的群眾來跟隨祂,所以祂講了這麼重的話,就是要趕走「閒雜人等」。信主是白白的恩典,但是跟隨主,我們需要付上生命與一切主權的代價。得救是免費的,但是得勝與成長,我們需要付代價。這個代價,不是律法,乃是恩典!因為耶穌先為我們付上了更高的代價,而且在一生中,聖靈成為我們的力量與幫助。對於愛神而言,一切都是甜蜜的負擔;對於不愛主的人而言,他們根本不會選擇走上「門徒的窄路」。

(2)v34~35經文的背景,古代以色列和中東的鹽大多是「礦鹽」或「井鹽」,等鹹味完全消失以後,原先的鹽塊就成為石頭,會被丟棄(v35)。猶太拉比常用「鹽」來比喻智慧,「失了味」(v34)原文又被譯為「成了愚拙」(羅1:22)、「變成愚拙」(林前1:20)。主耶穌很可能用的是同時有這兩個意思的亞蘭語 「tapel」。(參《聖經綜合解讀》)

v34「鹽若失了味」象徵門徒若沒有十字架的智慧,就不再具備門徒的特徵,也不是真正跟隨主的門徒,全無價值、只能受人踐踏。

v35「有耳可聽的,就應當聽」,表示會有很多人對v25~35耶穌所講的話聽不進去,但是「因為十字架的道理,在那滅亡的人為愚拙;在我們得救的人,卻為神的大能。就如經上所記:『我要滅絕智慧人的智慧,廢棄聰明人的聰明。』」(林前1:18~19)主耶穌從來都不會降低標準、吸引人跟隨他,反而要所有要跟隨他的人慎重思考、計算代價。對信靠主愛主的人而言,能背起自己的十字架,是我們的榮耀,是神給我們獎賞的機會;但對於自我中心的人而言,卻是愚拙的道理,至終他們卻要在這道理中哀哭切齒了。

 

4. 今天的回應
今天很多教會與基督徒都以為聖經中有分為「信徒」、「門徒」(有的還有「使徒」)之分?其實新約聖經裏面,在耶穌的教導中,從來沒有出現「信徒」的觀念,耶穌全部的教導都是針對「門徒」說的。門徒在新約中出現了361次,對耶穌而言,人一信主,就應該成為「門徒」,背十字架來跟隨主,而不是分為「信徒」、「門徒」二個階段。今天不少基督徒給自己找台階下,找理由逃避,認為自己不夠屬靈,或是當個「躺平的平信徒」就好,我想這都是沒有好好查考聖經,不明白神的旨意。加上教會如果不好好傳講真理,一味追求「人數業績」,給人錯誤虛謊的支票保證.恐怕造成今天教會有許多人,但都是不清楚「坐下來計算代價」,成為迷糊無知的人,主不要這樣的人來跟隨祂,問題是,我們真明白聖經嗎?求主光照憐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