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 12 – 16 QT 約伯記 35:1~16

約伯記 35:1~16
35:1 以利戶又說:
35:2 你以為有理,或以為你的公義勝於 神的公義,
35:3 才說這與我有甚麼益處?我不犯罪比犯罪有甚麼好處呢?
35:4 我要回答你和在你這裏的朋友。
35:5 你要向天觀看,瞻望那高於你的穹蒼。
35:6 你若犯罪,能使 神受何害呢?你的過犯加增,能使 神受何損呢?
35:7 你若是公義,還能加增他甚麼呢?他從你手裏還接受甚麼呢?
35:8 你的過惡或能害你這類的人;你的公義或能叫世人得益處。
35:9 人因多受欺壓就哀求,因受能者的轄制(原文是膀臂)便求救,
35:10 卻無人說:造我的 神在哪裏?他使人夜間歌唱,
35:11 教訓我們勝於地上的走獸,使我們有聰明勝於空中的飛鳥。
35:12 他們在那裏,因惡人的驕傲呼求,卻無人答應。
35:13 虛妄的呼求, 神必不垂聽;全能者也必不眷顧。
35:14 何況你說,你不得見他;你的案件在他面前,你等候他吧。
35:15 但如今因他未曾發怒降罰,也不甚理會狂傲,
35:16 所以約伯開口說虛妄的話,多發無知識的言語。

 

 

1. 經文誦讀

 

2. 今天默想經文
伯 35:5 你要向天觀看,瞻望那高於你的穹蒼。
35:9 人因多受欺壓就哀求,因受能者的轄制(原文是膀臂)便求救,
35:10 卻無人說:造我的 神在哪裏?他使人夜間歌唱,

 

3. 分享默想經文
(1)以利戶第三篇的講話,對約伯先前說過的話提出異議,就是v3「才說這與我有甚麼益處?我不犯罪比犯罪有甚麼好處呢?」 以利戶責備約伯你這是自義:「你以為有理,或以為你的公義勝於 神的公義?」這讓以利戶忍不住又要為神發聲,責備約伯的不是了。其實約伯並沒有說出v3的話語,以利戶的看法,可能是曾聽見約伯說過:「神奪去我的理」(27:2)、「我持定我的義」(27:6)、「我們何必事奉祂呢?求告祂有什麼益處呢」(21:15)其實約伯說這些話並不是自義,這其中他說了許多反反覆覆的話,其實並不表示約伯是一個驕傲自義的罪人,而是他在極度痛苦中對神發出的呢喃與疑惑。

以利戶在這幾篇的分享當中,的確看到他有豐富正統的神學知識的見解,若是今天他輔導的對象是一般人,都會讓人從中得到許多的真理與益處。但問題是以利戶今天處理的問題是約伯,以利戶與三友最大的問題,就是堅持約伯一切遭遇一定來自於他所犯的罪,不然不可能這麼悲慘,所以以利戶先入為主,認為約伯不肯認罪,態度高傲,又在話語中說出一些冒犯上帝的話語。這讓以利戶義憤填膺,不吐不快。所以我們要分辨的是,以利戶的確說出了許多的真理,但可能對約伯並沒有什麼直接的幫助,因為他對約伯一開始的設定就錯了,約伯要處理不是罪的問題,而是生命更深的功課。

v5~8以利戶想要解答「惡人與義人有何差別?」因為約伯曾看見義人照樣受苦,惡人反倒享福,那麼我們為什麼還要行義?以利戶的回答是,人犯罪或公義的結果並不能影響神,只能影響人自己(v7~8)。神的旨意不受人的左右,祂的公義和榮耀都是完全的,不會因人類的良善增加,也不能被人類的罪惡減少;祂的旨意不會倚靠我們的努力而成就,也不會因著人的抵擋而落空。所以以利戶提醒約伯不要把自己的經歷看得這麼重要(v6~7),不知不覺地把自己看得太大了。

但是也有學者認為,以利戶這樣說,看來好像是對的,卻忽略了神作為天上的父,其實神也是有感情的神,是與我們有關係的神,人是照著神的「形象」、為了祂的「榮耀」被造的,所以神絕不會不在乎人類的公義或罪惡,卻會因為人的罪「心中憂傷」、「擔憂」,也喜悅人的「順服」和「內裡誠實」。神給人的不是冷冰冰的知識,更多是無條件的「憐憫與恩典」。以利戶講的話好像是對的,人的好壞並不會影響到神自己,只會影響己身,但這並不代表神不關心人,不在乎人。上帝最大的愛,就是彰顯在差遣主耶穌道成肉身,拯救罪人,要將世人「從罪惡裏拯救出來」,為他們穿上公義袍,因信稱義。不僅如此,還要一生以神的靈與神的話,幫助人生命成長,由裏到外活出公義的性情與行為。所以我們輔導人,不能只是傳講「冷冰冰的理性知識」,還要把神充滿「情感與真理的愛」,透過「恩典與憐憫」流露出去,安慰幫助需要的人。

(2)v9~16以利戶想要繼續挖掘約伯裏面更深的部份,就是「禱告動機」的問題。以利戶將人的呼求分為二種:一、人在痛苦中發出的呼求(v9);二、對創造主的呼求(v10~11)。前者是自然人的呼求,後者是相信神之人的呼求。以利戶指出,人在苦難中若只是哀求神救自己脫離苦難(v9)、質疑為什麼惡人不受報應,但卻不肯求神讓自己在「夜間歌唱」、借著苦難教訓自己(v11),這在神的眼中就是「驕傲」(v12),這樣的呼求就是「虛妄的呼求」,「神必不垂聽;全能者也必不眷顧」(13節)。以利戶認為,約伯在苦難中只顧「與神辯白」(16:21)、尋求「公斷」(19:7),卻不求神讓自己在「夜間歌唱」;只顧指教別人(27:11),卻不求神教訓自己(v11)。因為神「未曾發怒降罰」,所以約伯說話越來越「狂傲」(v15),不斷「開口說虛妄的話,多發無知識的言語」(v16)。

看起來以利戶責備那些「以自我為中心」,卻「不以神為中心」的禱告,並將約伯歸類為前者。以自我為中心的禱告,關心的只有「苦難、問題、麻煩…,什麼時候才能離開我?」他斷定這種禱告,神不垂聽。而以神為中心的禱告,則是追求「在夜間歌唱讚美」與「認罪悔改」,這樣的禱告,才能蒙神悅納。其實以利戶的看法,仍然太多的「自以為是」了,什麼是「神的憐憫與恩典」?就是人靠自己永遠不配得到,只能仰望神白白的供應賜福,人所能做的就是憑信心領受與支取。神垂聽痛苦之人的呼求,當然希望人生命悔改與煉淨,而且這的確是大多數時候神的旨意。但是並不能因此說,神就一定不會垂聽那些動機不純正之人的呼求,更不能說,神不聽禱告都是一定人沒有讚美與認罪。神不向約伯說話,並不是生氣約伯犯罪,而是在忍耐中等候約伯生命的煉淨,更加完全,成為「精金」。以利戶對約伯的忿怒與教導,並不適用。

 

4. 今天的回應
我回想包括我自己,過去有時候在服事上,或是教導、輔導的過程中,太過絕對與主觀,不知不覺犯了許多約伯三友與以利戶的偏差,甚至對自己的看法,也會經常落入「魔鬼的控告與謊言」之中,變成惡性循環,先控告自己,再控告別人。QT約伯記給我們太多的省思與提醒,聖經悔改的原文其實是:「心思的轉變」,「從改變心意,從而改變行為。」從這角度來看,包括約伯三友與以利戶而言,也包括我自己,我們的思想「天天」都需要經過「悔改」的過程,與神對齊:「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上帝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羅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