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 11 – 11 QT 約伯記 22:1~20

約伯記 22:1~20
22:1 提幔人以利法回答說:
22:2 人豈能使 神有益呢?智慧人但能有益於己。
22:3 你為人公義,豈叫全能者喜悅呢?你行為完全,豈能使他得利呢?
22:4 豈是因你敬畏他就責備你、審判你嗎?
22:5 你的罪惡豈不是大嗎?你的罪孽也沒有窮盡;
22:6 因你無故強取弟兄的物為當頭,剝去貧寒人的衣服。
22:7 困乏的人,你沒有給他水喝;飢餓的人,你沒有給他食物。
22:8 有能力的人就得地土;尊貴的人也住在其中。
22:9 你打發寡婦空手回去,折斷孤兒的膀臂。
22:10 因此,有網羅環繞你,有恐懼忽然使你驚惶;
22:11 或有黑暗蒙蔽你,並有洪水淹沒你。
22:12  神豈不是在高天嗎?你看星宿何其高呢!
22:13 你說: 神知道甚麼?他豈能看透幽暗施行審判呢?
22:14 密雲將他遮蓋,使他不能看見;他周遊穹蒼。
22:15 你要依從上古的道嗎?這道是惡人所行的。
22:16 他們未到死期,忽然除滅;根基毀壞,好像被江河沖去。
22:17 他們向 神說:離開我們吧!又說:全能者能把我們怎麼樣呢?
22:18 哪知 神以美物充滿他們的房屋;但惡人所謀定的離我好遠。
22:19 義人看見他們的結局就歡喜;無辜的人嗤笑他們,
22:20 說:那起來攻擊我們的果然被剪除,其餘的都被火燒滅。

 

 

1. 經文誦讀

 

2. 今天默想經文
伯 22:3 你為人公義,豈叫全能者喜悅呢?你行為完全,豈能使他得利呢?

 

3. 分享默想經文
(1)v1~11這是第三回合朋友與約伯的辯論,再次由以利法率先出場。這一段「活潑的生命」有很精闢的看法:「人總是傾向於相自己願意相信的;看見自己想看的。人們都會尋找能支持自己觀點的證據,而對於證明自己是錯的證據,則會選擇性地忽略和無視,這種現象稱為「確認偏誤」或「驗證性偏見」。今天經文中的以利法,就是在「確認偏誤」的狀態。以利法妄斷約伯是因自己的罪,遭受眼前的苦難(v5),他列出一堆約伯的罪狀(v6~9),卻沒有親眼看見約伯做過這些,但他覺得有需要解釋約伯受苦的原因(v10~11)。我們必須很謹慎,不要隨便指控弟兄的罪,尤其是沒有明確的證據時,更當如此。同時要盡力避免落入「確認偏誤」的狀態裡。

v1~2,康來昌牧師:「當然我們不能使神有益,因為是神使我們有益;不過從一個角度來講,也能使神有益。你說:「你這話很褻瀆,我們怎麼可能使神有益?」可以的,如果我們讓神的作為在我們身上活出來,人就會把榮耀歸給主、人就會更討主的喜悅、神就更高興。所以神的作為叫神自己受益、叫神自己歡喜、滿意。我們是可以使神有益的。不過當然以利法的意思就是說:你講這些,你以為神真的有絲毫的需要和損失嗎?沒有,你怎麼污辱上帝,那是你的事,上帝不會受污辱;可是你最好不要污辱上帝,好叫自己得到益處。」

v3~4「你為人公義,豈叫全能者喜悅呢?你行為完全,豈能使他得利呢?」所以這話是對的,是可以使祂得力;是神自己的作為叫神自己滿意。不過以利法的意思是說:「神讓你遭遇這一切事,對祂的良善、公義毫無虧損,祂做這些事是要幫助你。」「豈是因你敬畏祂就責備你、審判你嗎?」就是神可以根本不管你,你以為你很敬畏祂,祂應該祝福你?你覺得不公平的就是你敬畏祂,結果祂責罰、審判、刑罰你。其實神做的一切都是好的,你不要這樣去論斷上帝。

(2)v5~9以利法又犯了「先畫靶,再射箭」的謬誤,他先肯定約伯犯了大罪:「罪惡豈不是大嗎?你的罪孽也沒有窮盡」(v5),接著開始逐一陳述約伯的罪行,卻全都是「無中生有」,惡意地將一些富人常犯的罪強加在約伯身上(v6~9),如同他自己親眼目睹過一樣。這樣的作法,我們可以說以利法就是「作假見證陷害人」,v10~11並且認為約伯所受的苦難就是支持他的證據。

v12~13以利法一方面呼籲人注意神的偉大和無限能力,一方面又警告約伯不要以為神高高在上,不會鑒察他:「祂能看透,祂能看透人心中一切的黑暗,祂能看到層層的虛假。祂都能夠,約伯,你不要覺得祂不能。」v14~15他又勸約伯,不要像惡人一樣,「覺得上帝沒有看到我們的真相,所以有這麼多不公平的帶領。」

v16以利法將約伯與挪亞時代那些被淹沒的惡人相比。v17約伯曾經描述惡人「對神說:離開我們吧!我們不願曉得祢的道。」(21:14),但以利法卻把這話強加在約伯頭上,認為約伯就是他口中的惡人(v17)。

v18「惡人所謀定的離我好遠」,這些都是約伯說過的話(21:16),卻被以利法信手拈來,反過來把約伯打入惡人的行列。約伯表示自己「說了以後,任憑你們嗤笑吧」(21:3),以利法就故意說「無辜的人嗤笑他們」(v19)。「義人看見他們的結局就歡喜」(v19),更是暗示三位朋友對約伯的苦難應該「歡喜」。這種「勸勉」變得越來越血氣,對約伯也越來越殘忍。v20說到神的刑罰是雙重的,有水沖,也有火燒;必全都毀滅,不留剩餘。

 

4. 今天的回應
以利法等三個朋友,讓我們見識到了,什麼叫作成見、偏見,竟能如此使人變得無知與迷惑,看不見真理,一味活在自己被框架的謊言系統之中。其實歷世歷代殺害神的先知、兒女、殺害耶穌,屠殺逼迫基督徒的人,包括宗教領袖、國家軍隊…,都曾被魔鬼欺騙迷了心竅,打著正義的招牌逼迫無辜的人。不要說別人,包括我自己是否也曾用神的話去攻擊傷害無辜的人?我們需要時時連結於神、默想神的話語,接受聖靈的光照,放下自義與自我中心,求主使我們成為祝福的導管,而不是控告傷人的器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