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 10 – 22 QT 約伯記 11:1~11

約伯記 11:1~11
11:1 拿瑪人瑣法回答說:
11:2 這許多的言語豈不該回答嗎?多嘴多舌的人豈可稱為義嗎?
11:3 你誇大的話豈能使人不作聲嗎?你戲笑的時候豈沒有人叫你害羞嗎?
11:4 你說:我的道理純全;我在你眼前潔淨。
11:5 惟願 神說話;願他開口攻擊你,
11:6 並將智慧的奧祕指示你;他有諸般的智識。所以當知道 神追討你比你罪孽該得的還少。
11:7 你考察就能測透 神嗎?你豈能盡情測透全能者嗎?
11:8 他的智慧高於天,你還能做甚麼?深於陰間,你還能知道甚麼?
11:9 其量比地長,比海寬。
11:10 他若經過,將人拘禁,招人受審,誰能阻擋他呢?
11:11 他本知道虛妄的人;人的罪孽,他雖不留意,還是無所不見。

 

 

1. 經文誦讀

 

2. 今天默想經文
伯 11:7 你考察就能測透 神嗎?你豈能盡情測透全能者嗎?

 

3. 分享默想經文
(1)v1伯 11章開始是約伯第三位朋友,瑣法的發言。在約伯的三位朋友中,瑣法可算是最傲慢自負的。他是一個狹隘的教條主義者,是非分明,肯定約伯與兒女的苦難,必定就是他們自己的罪過造成的結果。對於約伯自認無辜的談話,深覺厭煩,認為約伯說謊、戲笑和自以為是,所以直接毫不客氣的嚴厲責備。其中毫無謙卑的態度,任意的譏評和謾罵。他不像以利法,不講宗教經驗(參4:1~11);也不像比勒達,不從古人的智慧裡找道理(參8:1~8),他只講自己的權威和絕對的是非,用話語譏諷責備約伯的自義。

v2~4瑣法批評約伯:說話太多、自以為義、說誇大(虛謊)的話、與譏笑(嘲笑)的話。v4當約伯向神傾心吐意時,似乎是說:「我對你的信仰是純全的。」「道理純全」,也可指對神的信仰;純全是指毫無瑕疵、無可責備,約伯自認在神面前是潔淨的,清潔沒有玷污。但約伯的話聽在瑣法耳中,就變成了褻瀆上帝的行為,瑣法堅持約伯與他的兒女們犯了大罪,才有此報,如今卻「大言不慚」,所以瑣法聽不下去,忍無可忍,直接責備。

(2)v5 「惟願 神說話;願他開口攻擊你。」明明是瑣法自己不斷攻擊約伯,卻假傳聖旨,用上帝作當擋箭牌,說是上帝要責備約伯。v6瑣法繼續犯錯,越說越錯。「當知道神追討你比你罪孽該得的還少」 (v6),這句話全然錯誤,因為是撒但想要激動上帝來攻擊約伯,連神都說這整個事件都是上帝「無故」的攻擊。瑣法「先射箭、後畫靶」,先斷定約伯的苦難是自己犯罪造成的,是咎尤自取。竟然還無情的攻擊約伯認為他這樣所受的還不夠重:「所以當知道 神追討你比你罪孽該得的還少。」瑣法在輔導的過程中攙雜了個人的血氣和忿怒,他憑私意隨便替神解釋,卻是毫無憐憫,把真理變成殘忍的鈍刀,一再挿入約伯的心中。

v7~9若是單獨來看這段經文,都是真理。神的奧秘是人窮盡心力,永遠無法測透的。無論在高度、深度、長度、寬度上,遠遠超過人的極限,更非人所能限制(v10)。v10「他若經過,將人拘禁,招人受審,誰能阻擋他呢?」瑣法的意思是,神是偉大的,如果祂選擇攻擊一個人,拘禁他,審判他,有誰能干預呢?約伯當然無權質問神對他採取的行動!v11「他本知道虛妄的人;人的罪孽,他雖不留意,還是無所不見。」瑣法其實就是提醒約伯:「上帝能夠辨別誰是虛妄犯罪的人。」本來是道理正確的真理,但是跟其他二位朋友一樣的錯誤,瑣法是先判定約伯一定有罪,再幫上帝找了一大堆的理由,來支持自己的論點:一切都是約伯與約伯兒女的罪造成的。本來是純正的真理,變成被人套用在錯誤的地方,「叫人活的靈」,反成了「叫人死的控告」。

 

4. 今天的回應
我猜想聖經把約伯和三位朋友之間的爭辯,這麼長的篇幅,毫無保留的放在聖經中要我們去讀,其中一個原因是要我們學會分辨。我過去速讀聖經時經常念過約伯記,總覺得每句話都很有道理。直到QT慢慢默想,才發現人心的有限與不足,敗壞與詭詐。當人的心遠離神,以自我為中心,當真理進到他心中,也隨即被扭曲了;正如人帶著有色的眼鏡,一切的看法就全盤皆錯。我過去經常犯的錯誤,就是把一切名牧所說的話,做的決定,都當作是「聖旨」,當作是神的命令。當教會又教導要「絕對順服教會或牧師的權柄」,才經歷到許多不必要的痛苦與錯誤。後來慢慢學習,唯有神的話與聖經是絕對真理,但人經常說的話或做的事,只是相對的真理。其中許多人的意思又加上個人的扭曲,若不分辨察驗,就會變成瞎子領瞎子。我過去不會分辨,是因為自己不好好讀聖經,現在才痛改前非,也教導弟兄姊妹,要自己好好讀經,凡事分辨察驗,為自己永恆的靈魂與命運,自己負起全部的責任。